一九四七年,有人在中國問守望者倪柝聲:“若有主仆在別的基督徒團體中被神興起,給我們看見聖經更高的亮光,我們接受不接受?”倪弟兄思想一下,說:“神沒有賜給我們所有的亮光,我們當然接受。”

見証者李常受的地方召會

一、概括

地方召會創始人

在我事奉波士頓地區華人基督徒的過程中,主把我帶到一個被稱為“地方召會”和“恢復運動”的群體。在參與“地方召會”大約一年,每周參加主要聚會,福音學習,這些是我在那�堛漱@些觀察。在大多數基督徒的教會,有些人教條地遵循那些被看作是“領袖”的教導,有些人遵循他們自己的想法,有些人遵循聖經。我發現地方召會也是如此。教會�堥C個人所信的不一定反映出見証者李常受的信仰。

盡管如此,如果你到這樣一個教會去,你會發現展示的書籍全是見証者李常受和守望者倪柝聲所著,沒有其他人。為什麼呢?還有他們的聖經,“恢復版”,在每一頁上都有見証者李常受的注釋。他們每周的讀經也包括李常受或倪柝聲的教導。我也參加了一個每周舉行的傳福音查經。在查經的過程中基本不用聖經,讀的幾乎完全是見証者李常受的注釋和見解。盡管他們肯定聖經,他們傾向于用見証者李常受的神學過濾一切,很多時候,他們讀他的見解仿佛在讀聖經一樣。

在地方召會之外,有些人認為見証者李常受在有些地方搞偏了,但守望者倪柝聲還可以。但我沒有發現兩個人之間有顯著區別,只是李常受在表達他的想法的方式比倪柝聲更極端和非理性。雖然我沒有廣泛閱讀倪柝聲的著作。但守望者倪柝聲持有一個煉獄的觀點,見証者李常受也持有同樣的觀點,我稍後會詳細說明。

他們對其他教會的態度

雖然“地方召會”自己也表現得像個教派,我的經驗是,他們提倡傾向于表達一個對其他教會和教派輕蔑態度的教條,比如,對【馬太福音 16:18】的注釋說:“由背道的羅馬天主教和更正教各宗派所組成的基督教國,不是主所建造的召會。這預言是藉主的恢復得著應驗的,真正召會的建造是在主的恢復�堣~得以完成。”(暗示沒有發生在地方召會之外。)事實上之所以被稱為“恢復”,因為聲稱他們在試圖恢復基督的主觀體驗,他們似乎認為這在其他基督徒中已經失去了。我發現聚會中的講道常常批評其他教會,但不批評他們自己。

再一次地,我對很多其他教會也有類似的指控,他們教條地對待他們自己的創始人和領袖的教導,似乎那些教導代表聖經的真理,但對其他合法的教會和參加其他教會的基督徒有一種居高臨下的精英態度。然而,特別令人不安是他們的見解與聖經真理相去甚遠。我稍後將評論李常受的神學。

另一方面,他們假定任何一個對基督有哪怕膚淺的信的人都是得救的,并且是基督�堛漣怚S,既使一個人已經離棄真道,不再信,或甚至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然而,他們相信這樣的人將面臨煉獄的痛苦,我稍後會詳細說明。他們把由神生的人分為兩種,一種是不進煉獄的得勝者,另一種是要進煉獄的非得勝者。

我再重復一遍,見証者李常受和守望者倪柝聲的信仰并不一定代表所有地方召會成員的信仰。但在那�堙A他們是這樣被教導的。

與聖經基督教的基本偏差

這�埵C出他們的教義的一些基本偏離,我稍後會詳細說明。如現代福音派一樣,恢復運動與符合聖經的基督徒有多處偏離。

  1. 易信主義
  2. 感覺良好,迎合眾人的基督教
  3. 有些偏離是恢復運動所獨有的,或源于更偏離的基督教形式。

  4. 得勝者和非得勝者
  5. 雖然在基督徒中分類在聖經上是有根據的,比如撒種的比喻所表明的,但我相信恢復運動的方式不符合聖經的神學。在聖經的神學�堙A類別是:

    1. 唯名的基督徒與真正的基督徒
    2. 成熟的基督徒與不成熟的基督徒

    但恢復運動�堙A他們很少認可第一個分類,把關于唯名主義的章節解釋為關于由神生的人的成熟程度。因此他們相信有些已經由神生的人仍然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或他們的生活可能被描述為非得勝者,與比如【約翰一書 3:9-10】和【約翰一書 5:3-4】所教得相反。

    他們也不假定他們運動中的每個人都一定是得勝者。

  6. 恢復版的煉獄
  7. 他們關于永恆保証的教義不包含在千禧年間從煉獄得救。那個救贖是為精英的得勝者保留的。然而,他們不把他們的煉獄看作是件關于稱義(除去罪責)的事,而是為了使人成為聖潔(為了成為完美無罪的人)。或者說,煉獄不是為了洗淨人的罪責,而是為了洗淨人的罪性。因此,他們相信,在死後,沒有得勝的基督徒不自動成為完美無罪,而必須經歷煉獄的苦難達到那個狀態。我還問他們的領袖們明顯的問題,為什麼得勝的基督徒在今生沒有達到完美無罪,卻不用經歷煉獄的苦難就能達到完美無罪。但他們答不上來。

積極的一面

雖然有些人認為恢復教義是嚴重的異端邪說,但我發現他們的偏離在今天的很多福音派教會�埵}非與眾不同。地方召會最大的優點就是其教會結構,這使得像我這樣一個人能夠更自由地事奉,盡管我是一個外人,而在其他采用講課形式,并限制會眾交流的福音派教會,我去事奉會受到更多的限制。

對于上面提到的我與恢復運動的不同意見,我一直都很坦率,甚至有時在公開的聚會�堹萼_來,表達我的不同意見,但只受到有限的敵意。我將此與我在更正統的教會的經歷作比較。盡管我在更正統的教會是正式的主日學教員,但當我表達出我與牧師所教的和教會所做的事的不同意見時,我所遇到的敵意比在地方召會遇到的要強烈得多。這說明了一些問題。

但既然說到這個話題,我必須勸誡我們中膽子更大的人如果參加這種聚會的話,要有禮貌。因為我們的行為應有基督般的舉止,著眼于造就他人,不僅要在適當的時候分享我們的分歧,也要在聖靈的帶領下分享我們的共識。

如果地方召會謙卑地允許其面酵被除掉,那麼我認為它確實有可能發展成為神的一場偉大的運動。因為其他教會的事奉都僅限于他們的領導層,會眾被當成傻乎乎的羊群一樣對待,但地方召會卻往往對個人持有更深層次的看法,我對此表示贊賞。

此外,如果可以把他們自己反教義的立場(“放下所有那些教訓,不管是對或錯,都要放下” 見証者李常受)應用到李常受和倪柝聲的教訓,就像將其應用到非地方召會的教訓那樣,只把他們看作是他們的觀點,而不是聖經的真理,那麼地方召會的人或許更愿意考慮聖經更多的解釋,而不是只通過地方召會的神學濾鏡。這樣,可能比更教條更正統的教會更容易接受更新,盡管那些教會本身在某些方面也存在偏差。


二、詳細說明

地方召會的起源

地方召會網站的官方信息:

專家們這麼說:

“守望者倪柝聲是一個第三代基督徒﹔他的祖父是中國的一位公理會牧師。他在一個基督徒家庭長大,經歷了他的青春期的叛逆,但之後宣告信主。後來他與許多人建立了聯系,已經脫離了在中國正規的基督教傳教活動,作為獨立的福音派基督徒活動。

隨著他繼續在那些圈子�堿※吽A他後來遇到了普利茅斯弟兄會,與他們建立了聯系。他們把他帶到英格蘭,他在那�婸P一些被稱作閉關普利茅斯弟兄會的人交往。在他四處游歷時,他開始與其他一些福音派的人交往,這些人在十九世紀曾屬于弟兄會,但已經脫離了弟兄會。因為他與他們來往,閉關普利茅斯弟兄會的人斷絕了與他的交往。從那時起,他變得完全獨立,因為他回到了中國,從地理上與其他獨立的福音派很遠,除了通過他們的書籍,于是他開始了自己的運動。有時,他還發展出了自己的一些奇特想法,其中最主要的是地方召會,讓基督教合一,這是宣教場上的一個問題,因為有如此眾多的不同教派,最好建立在新約的一個原則上,如他所說,在每個地方或每座城市,有唯一的一個教會。那就是這個教派最終如何得到其名稱得。這是別人給它起得名字,而不是它自己起的。”約翰﹒郭登﹒麥爾敦博士

電子嗎哪問答:

見証者李常受1925年在十九歲上信主。八年後,他開始全職事奉主。他在1932年遇到守望者倪柝聲,成為他最親密的同工。1952年,他被守望者倪柝聲派到台灣繼續他們的事奉﹔以免雙雙被共產黨監禁。1962年,主帶領他開始在美國演講和寫作。他在事奉�堜黎蒆珥W,揭示神的新約事奉和神永恆的經綸。他著書三十多卷,其中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著作有《包羅萬有的基督》、《神新約的經綸》《生命的經歷》、《聖經每本書的生命讀經》。事奉中,他在全世界各地建立了二千五百個教會。見証者李常受于1997年6月9日蒙主恩召。他在愛主和事奉主�埵釧黎腄A直到他在世上最後的日子。他的事奉仍然在全世界傳播,造就信徒。

見証者李常受的神學

地方召會的神學被歸類為基要福音派。他們是那樣歸類自己的,麥爾敦博士也是那樣歸類他們的,如我們從他們的網站上看到的那樣。然而,經過一番研究,和更多的個人經歷後,我發現他們的煉獄觀點也融合了天主教元素,這在傳統的新教思想中是不存在的,稍後我將評論,還有一些靈恩派神學和易信主義。但我發現後面兩個出現在今天的很多福音派教會。

與傳統的福音派相比,他們在某種程度上,缺乏按標准的解經學原則解釋聖經,而讀倪柝聲和李常受的著作,使人對基督教信息得到更多一種靈知派的、主觀的感受,這在靈恩派的文獻�埵}不罕見。見証者李常受從守望者倪柝聲得出他的神學。要看守望者倪柝聲從何處得到他的神學,我推薦這篇文章:看著點守望者倪柝聲。

以下摘自一個地方召會網站。其中,麥爾敦博士是特蘭西瓦尼亞協會的主席和山達基教的支持者,雖然沒有參加“地方召會”,但在一個針對誹謗的訴訟中為他們辯護。

摩根先生:讓我們說一說“地方召會”。你的百科全書�埵玷�了“地方召會”嗎?

麥爾敦博士:哦,當然。

摩根先生:你能不能告訴法庭地方召會被收錄在哪一個類別�堙H

麥爾敦博士:地方召會被收錄在我稱為獨立基要派教會和普利茅斯弟兄會之下的一個子類別�堙C

摩根先生:你能給法庭解釋一下你說獨立基要派的意思?

麥爾敦博士:嗯,基要派主義就是貫穿了大部分美國福音派教會的思想世界。美國的主流基督教是福音派運動。那個運動的主要部分起源于英國的一個稱為普利茅斯弟兄會的運動,普利茅斯弟兄會運動由一個名叫約翰﹒納爾遜﹒達秘的人發起。

“地方召會”的創始人守望者倪柝聲和見証者李常受都曾經是普利茅斯弟兄會的一個分支的成員,所以思想世界非常相同。

除了基本的教義以外,他們的做法也與普利茅斯弟兄會類似

但麥爾敦沒有意識到的是,雖然倪柝聲的教會論源自弟兄會,但他的其他神學的很大部分源自一群婦女,她們很早就開始教導他。她們更傾向于靈恩派和天主教的理念。

基本福音

根據地方召會的說法
如何重生

“如果你感受到衰老和死寂,空洞和空虛,困惑和沮喪,一生悲慘的歸宿,你需要耶穌。只有他能讓你的生活充滿活力,把神的生命帶到你�堶情A給你一個新生,一個新的生命。只有這樣,你才能重生,成為一個基督徒,一個基督人,一個耶穌基督的信徒,充滿生命、喜樂、安歇、目的,和神�堛犖”活C

大膽地對他說:“主耶穌,我需要你作我的救主。救我脫離永死。賜我神的生命。我想由神重生。把我造成一個基督徒。”于是,你將接受神的生命,使你成為重生的基督徒。

譯自:“What Is A Born-Again Christian?”(《什麼是一個重生的基督徒?》)Rhemabooks.org(一個發行李常受書籍的出版社)

雖然今天對于很多基督徒來說,這聽上去很好,但這并非對福音的充分闡述,單獨來看,提倡的是易信主義。這就是他們在闡述福音時所能達到的極限了。在實際操作中,就更為簡短。特別注意這完全沒有提及罪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挽回功。這個人被簡單地描繪成境遇的受害者,而不是有罪的,理應被定罪。也沒有提到罪的饒恕。對比于聖經是如何傳講福音的。下面看看他們對“哦!主耶穌!”這句話的癡迷。

“哦!主耶穌!”──易信主義

“由此我們看見,要得著未信者,不是非借著講道不可。如果我們幫助他們呼喊三聲:‘哦,主阿!’他們便得救了。他們若打開窗戶,空氣便進來了。他們所當作的僅僅就是開口說,‘哦,主阿!哦,主阿!’即使他們原本無意相信,他們仍能被主得著!不管他們有沒有心要,只要他們打開窗戶,空氣就會進來。不是教導的問題,乃是摸著神七靈的問題。”《七靈-為著眾地方召會》“第五章 燒著的火與流出的水”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冊

最近我參加了一個福音聚會,其間有人分享了一個人在中國傳道的故事,那人騎著自行車到處走,只喊出”哦!主耶穌!”,并試圖讓別人也這樣喊,雖然那些人對基督沒有任何了解,但只要這樣做他們就會得救,因為他們“求告主名”。“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使徒行傳 2:21】他們這樣做其實是對“求告主名”斷章取意,沒有考慮這個短語在上下文�堛熒N義。但如果他們只要讀一下羅馬書第十章,就應該意識到自己的錯誤。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羅馬書 10:13-14】

求告主名并不只是像他們提倡的那樣口頭上說說這幾個字。而必須要首先對主有一定的認知。現實中,在這樣一個轉變�堙A這個人得到了“哦!主耶穌!”這幾個字,然後給他們頭腦�堻y出的一個偶像帖上“耶穌”的標簽,而不是讓他們的定義符合聖經說的基督。(但話又說回來,我發現類似的做法在其他福音派教會也很普遍。)

還有,教不信的人說“哦!主耶穌!”是在教人撒謊。稱呼耶穌為“主”,卻沒有遵他的話行的意愿,是在說謊。耶穌說:“你們為什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路加福音 6:46】按照耶穌,稱呼他為“主”含有遵他的話行的意思。事實上,很多基督徒也在撒謊,無權稱呼耶穌為“主”,因為他們沒有遵他的話行的意愿。

“哦!主耶穌!”──過基督徒生活

“你們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穌,就當遵他而行,”【歌羅西書 2:6】人們接受基督的方式往往成為他們過基督徒生活的特徵。未曾聽見信息,而只口頭上說說“哦!主耶穌!”而接受基督,帶來的是只是重復高喊“哦!主耶穌!”的基督徒生活方式。

以下摘自見証者李常受的一篇文章:

“第四件我們該看見的乃是生命。我們都必須認識生命。啟示錄是一卷生命的書。不要去注意儀文、規條、教訓、道理、基督教和宗教。不!我們必須全心注意生命。”

……

“今天你若問我如何得勝,我要告訴你,你無需想法子得勝。只要從�堶捲`處說,‘哦,主,阿們,阿利路亞!哦,主,阿們,阿利路亞!哦,主,阿們,阿利路亞!’你就得勝了。”《七靈-為著眾地方召會》第十章“啟示錄是一卷得勝的書”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冊

反對教導和教義

“感覺良好基督教”

在符合聖經的基督教�堙A真理和經歷之間有一個平衡。我們應該相信正確的事情,使我們對基督的定義符合基督是如何在聖經�媗蓂{他自己的。但基督還要我們與他有一個活的關系。問題是我感覺到李常受過分強調活的關系,以至于把基督定義為“耶穌取決于你的感受”。如我在前面提到,他們自稱為“恢復”,因為他們試圖恢復基督的主觀經歷地方召會(仿佛它曾經丟失過一樣!)雖然我把他們中的大多數看作是基督�堛漣怚S,但我在地方召會遇到過某些人,他們似乎對基督有某種新紀元運動式的神秘定義,基督只取決于他們的經歷。當我給這種人看聖經�堛滌繴�時,他們存在敵意和排斥。這種人把我看作是一個名義上的基督徒,是一個墨守律法的人,只憑字句,不憑精意。

最近,(2000年1月),我在一個聚會中站起來,這是我的習慣,討論的議題是法利賽人的酵,我提到李常受和倪柝聲的教導也含有某種程度的酵。回應很有意思。因為我聽說不久前,另一位弟兄也在聚會中批評了李常受或倪柝聲,結果下周,教會叫來了警察,在門口堵著那個弟兄,不讓他再進教會。但我在教會�埵b某種程度上已建立起良好的聲譽,大家知道我雖然坦率、清晰、直接和真誠,然而也很有禮貌,我不認為他們會輕易地以同樣的方式對待我。有一個長老站了起來,先說我們不應該提人的名字,但在這樣做時,他提到了我的名字,以確保別人知道他是在批評我。然後,因為我有引用聖經的習慣,當時我引用的是:“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哥林多後書 10:5】他試圖用【哥林多後書 3:6】來反駁我,這節經文說:“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哥林多後書 3:6b】他說聖經可以被用來殺人,暗示那就是我正在做的。但有意思的是他接下來所說的。他說你衡量一個教導究竟是正確的還是面酵要看它是不是讓你感覺良好,這再次印証了我對他們“感覺良好”基督教哲學的印象。當然,他對那節經文的解釋是斷章取義,保羅指的是摩西律法,他自己沒有跟上保羅那封信的靈的步伐,這本身也是假冒為善。我給好幾個人指出,保羅在幾章後說:

“我先前寫信叫你們憂愁,我後來雖然懊悔,如今卻不懊悔。因我知道那信叫你們憂愁,不過是暫時的。如今我歡喜,不是因你們憂愁,是因你們從憂愁中生出懊悔來。你們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凡事就不至于因我們受虧損了。因為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哥林多後書 7:8-10】

但按照地方召會的哲學,因為保羅使基督徒憂愁,他肯定是在犯罪!然而這并不是什麼新鮮事。地方召會的教義和做法�埵釩雃h假冒為善,這僅僅表明面酵在何種程度上普遍存在于地方召會。

注意在前面引用的文章�堙A以及如下文章�堙A李常受不鼓勵教導和教義:

“我們并不需要查經班,我們需要‘哀哭班’,為著屬靈的貧窮和死沉哀哭。我們必須聽那靈所說的話,而不是僅僅閱讀寫下來的東西。我們必須聽活的靈那現時、即時的說話。

……

基督徒為什麼分裂?就是由于不同的教訓和道理。教訓越多,分裂就越多。一切不同的教訓和意見對召會的恢復造成莫大的破壞。我怕我們中間有些人仍然受到巴比倫道理的影響。愿主憐憫我們,使我們能放下所有那些教訓,不管是對或錯,都要放下。讓我們回到耶路撒冷,回到那靈。我們的頭腦對主的恢復造成莫大的破壞,我們單單需要轉向那靈。”《神殿與神城的恢復》第二章“合一、祭司職分、君王職分和祭壇”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冊

最後那句指控頭腦的話,在他們的英文版本�堿O“We all must have our "heads cut off."”,意思是要把頭割下來。他這麼說是不鼓勵人思考,不鼓勵人查經。他在其它地方看到基督徒的做法有問題,試圖加以糾正,但只做到了走到另一個極端。我覺得李常受的初衷是好的,但在他偏離聖經的真理和指導時,他就鑄造了自己人為的基督教形式。但我還是要說,這種偏離在基督徒中并不罕見。受人歡迎的歸正神學就在很多方面偏離了聖經神學。他認為問題在于“不同的教訓和道理”,因此試圖清除所有教訓和教義,但現實�堳o用他自己的教訓和教義取而代之。

我的解決辦法是讓人遠離教條主義,回到以應用為主的個人查經。如果人們不是把注意力集中在他們的感覺,或人的教條上,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在遵行神的道上,合一和成熟均可實現。與神的親密關系取決于對神的順從(【約翰福音 14:21】)。神已經通過聖經講話。

從所有這些,我還注意到對感覺的強調和對思考的消除。很多時候,人們站起來,說諸如他們的頭腦是他們的敵人,他們要放棄推理和思考。但他們無數次表達他們自己的感受──他們有多麼美好的感受啊。因為對思考的壓制,我覺得在一定程度上,他們的合一是虛假的。因為構成一個人信仰的實質不是他的情感,而是他的想法。討論信仰,就會引發紛爭。所以,他們唱的歌和他們講的道中充斥著含糊不清的措辭,尤如一件現代藝術品,隨便怎麼解釋都行。

忽略傳講基督的挽回工

與此相關,為了讓人感覺良好,他們很少說基督的挽回功,基督為罪付出贖價,也不提罪的饒恕。雖然在那�堳搕F差不多有一年,參加主要聚會和福音小組,我可以做証這些概念很少被提到,除了我自己提到過之外。就像我在前面提到關于如何重生的那一段那樣,福音基本上就是那樣被陳述的。很多時候。他們說,基督死了,作為聖靈從死�奡_活,所以他可以來住在人�堶情C你只需求告他的名就能得救。沒有提到他的挽回功。印象是,他必須死,成為一個靈,這樣他就能住在人�堶情C(我還注意到,他們在說這些事時持有基督和聖靈間的形態論的觀點,在一次聚會中對其作了評論,并因此再次受到譴責。這不意外!我還在後面關于靈恩派的部分提到這一點。)這樣一個福音是不完全的,扭曲的。其本身不含有使人得救的足夠信息。

我問過一個常去那個教會的人,他在那�埵酗@些聲望,問他是否相信一個人若不知道基督的挽回功,或他的罪需要得到赦免這個概念,是否能得救。他說他知道有人不知道這些,但只求告主的名就得救了。這對我來說并不意外,因為據我所看到的,他們就是那樣傳福音的。他們不按聖經清晰地傳講耶穌是誰,而是試圖讓人求告某個他們知之甚少的“耶穌”,然後按照他們自己的想法定義耶穌,不可避免地按照他們自己的形象造一個耶穌。

我推斷,同樣是因為忽略了傳講基督的挽回功和罪的饒恕,再加上他們反對思考的哲學,使得他們的煉獄教義可以暢通無阻地存在,對此稍後我還將討論。

加爾文主義的影響

李常受的某些神學源于加爾文主義關于得救前問題的觀點。加爾文主義對任何個人的努力參與得救的過程持強硬的反對立場。(得救,也就是稱義,被看作是神恩獨作,而不是神人合作。)永生是一個白白得來的禮物,但加爾文主義者將其說成是在各個方面都是白白得來的。他們認為,即使你尋求白白得來的禮物,那就不再是白白得來的禮物。他們甚至排除把信作為從神生的條件,認為“蒙揀選的人”甚至在信之前就重生了(與【約翰福音 1:12】和【以弗所書 1:13】相反)。因此李常受只是運用了這個觀念。你不需要聽和信,只需通過求告基督的名“哦!主耶穌!”呼吸進基督。尋求不是必要的或必要之舉。那不被看作是轉變過程的一部分,與耶穌的教導相反,“尋找,就尋見”。我還發現這樣的人不遺餘力地曲解馬太福音第十三章�媄鬗_“尋找”的比喻(被隱藏的寶貝和重價的珠子)把個人的尋求排除在外。

自由恩典神學

與傳統的加爾文主義不同,地方召會傾向于自由恩典神學,而不是主權救恩。自由恩典神學就是反律法主義。按照自由恩典神學,一個人可以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仍然被看作是“得救的”,有些甚至認為即使一個人離棄道理,不信了,但只要他在一生的某個時刻禱告了接受耶穌,就仍然被看作是“得救的”。然而,主權救恩更符合聖經,一個人的信和行為必然會表明他的得救狀態。(見約翰一書查經。)

但在與自由恩典神學家的對話中,說悔改和順服就會被帖上墨守律法的標簽。在我參加的一個福音聚會上,大家說到悔改的議題,兩個領導馬上站起來,確保每個人都明白悔改不能出于人的努力,是神為一個人悔改。因此,不鼓勵實際的努力和行為的改變。我提出一個人實際改變他有罪的行為的問題,被告知這個人應該等待,什麼都不要做,直到他確信神要他做什麼。

靈恩派的影響

伴隨著常見于靈恩派中的對感覺和經歷的強調,存在著將基督等同于聖靈。于是,基督往往成了一個人所感受或所想的一切,如果有作者住在你�堶情A給你帶來個人靈感,何必還要讀聖經呢?在這件事上,我對地方召會也有對靈恩派類似的異議。按照聖經的定義,聖靈不榮耀他自己,而榮耀耶穌。用聖靈取代耶穌作為信的對象是不合宜的。

與靈恩派教會不同,地方召會傾向于把聖靈重新定義為耶穌。我曾就此事質問的那些人承認耶穌與聖靈之間的區別,但很不情愿。當我公開提出這個問題時,我受到遣責。

一節被用來支持這一觀點的經文是:“‘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靈”或作“血氣”)’﹔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哥林多前書 15:45b】假設這說的是聖靈。但根據上下文,那不是這�堛熒N思。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說的是重生的身體的性質,基本上就是說我們將與基督有同樣類型的身體,叫人活的屬靈的身體。但如果你看耶穌自己是怎麼說他的身體的:“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 24:39】他說他不是一個魂。其實這�堙宏謘乖隋菕圾kνευμα”,這個詞更多是被譯作“靈”。比如在【約翰福音 3:6】�堙A“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所以在【路加福音 24:39】�堙A耶穌其實是說他不是一個靈。他的身體是肉身,是被限制在空間�堛滿C他是在那個身體�堣氻悛滿C他也將在那個身體�埵A次回來。那與聖靈不同。因此,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的那一節不能被用來作為耶穌將作為聖靈回來的根據。

“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堙A哪�奡N得以自由。”【哥林多後書 3:17】這也被試圖用來將耶穌與聖靈等同起來。但如果你在其上下文�媗玟o一節,保羅指的是出埃及記�堛漱@件事,摩西去帳幕�婸P耶和華說話。而事實上,這節本身就有“主的靈”這個短語這個事實,表明他不認為這兩者是相等的。他是在用比喻的說法說主就是那靈的。

傳達給我的觀點是,耶穌是沒有肉身的靈,無處不在,你通過呼吸,在說“哦!主耶穌!”時,把他吸收進來。此外,李常受對約翰福音第六章�堛滷N解�堙A還非常強調吃耶穌的肉。但現實�堙A這些往往被看作是吸收到人的感受�堙A而不是頭腦�堙C因為從前面你可以看到李常受所強調的,他不鼓勵思考。把耶穌吸收到一個人的身體�堜鼎髡角F靈恩派對情感的表達,甚至上下跳躍,大聲喊叫,等等,而不是強調對神的道的順服和在實質上改變人的生活方式。“靈的釋放”是一個常用的口頭禪。但在實踐中,這意味著釋放你的抑制。在這些事上,他們與靈恩派相似。在李常受的《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第六十七篇“兒子名分的完成”一文中,他說:“我曾經歷過各種教訓,也經歷過靈恩的事,我能見証,這些既沒有果效,更不能供應我們。”有意思的是,他所依靠的是他的經歷,而不是聖經。他似乎在試驗不同的事情,看什麼有效。在同一篇文章�堨L還說:“從前,我也曾教導人說方言,”所以,他曾經不只是靈恩派的一個追隨者,而是一個教師。他的靈恩派背景在他地方召會的信條和實踐中顯而易見。


得勝的

雖然地方召會接受所有重生的基督徒為弟兄,但地方召會相信有兩類信徒:得勝者和非得勝者。對此的主要應用就是在他們對末世論的看法�堙C在千禧王國期間,得勝者將在世上與基督一同作王,而非得勝者將在某種煉獄的情形�媥D受痛苦,如果我正確地理解了他們的話。但在千禧年之後,兩者都將被帶到一起共享(平等地?)新天和新地。

我對此的主要問題就在于,聖經沒有在由神生的人�堸絨o種區別。

“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堙C這是第二次的死。”【啟示錄 21:7-8】

這�堙A使徒約翰在行為的基礎上對比得勝者和非得勝者。那些不得勝的人將下地獄。這不是說這種人是在由神生後失去了他們的救贖。因為約翰還寫到:

“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并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約翰一書 5:3-5】

這再次聚焦于人的行為上,他們遵守神的誡命。對于每個由神生的人來說,這都是必然的,如經上寫著: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堙Q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約翰一書 3:9-10】

那些由神生的人實際上失去了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的能力。這是由神生的人的典型特徵,以至于你可以從這種行為辨認出他們。雖然這種衡量相當主觀。

為了拒絕這個概念,李常受不得不在不同的經文�媢鼣o些詞使用不同的定義,以使他的神學符合聖經。我并非質疑他這樣做的誠意,因為人們常常會在無意識中用我們自己的神學假定來解讀聖經。關于【啟示錄 21:7】,他寫到:

“這�堛�得勝,與二、三章用了七次的得勝意義不同。這�堛滷o勝指因信得勝,與約壹五4∼5者同。二、三章的得勝,使得勝的信徒夠資格有分于千年國的享受,作神時代行政�堹S別的賞賜﹔這�堛滷o勝,使所有的信徒夠資格有分于新耶路撒冷,連同其中一切的享受,作神永遠救恩共同的分。”《恢復版聖經》【啟示錄 21:7】注1

這種解釋與上下文不符,如我曾指出的那樣,【啟示錄 21:7】和【約翰一書 5:4】指的都是一個人的行為。而且,他對為什麼這個詞在些地方的解釋應該與啟示錄第二、三章�堣ㄕP沒有作出解釋。他這樣做,只是為了使他的末世學與聖經吻合,而不是允許聖經自己說話。但我并不想讓我被看作是在指責他有意這麼做。他就是那樣解釋聖經的,他的神學假定被顯暴露出來。

但我對聖經的解釋是,按照聖經說話的方式,如果一個人聲稱是基督徒,但不是一個聖經所說的意義上的“得勝者”,那麼這樣一個人還沒有從神生。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哥林多前書 6:9-10】

“情欲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奸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凶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加拉太書 5:19-21】

但見証者李常受解釋說這些地方的意思是非得勝的基督徒將不承受千禧年王國,而將承受在那些後來的。他認為這些地方指的是犯罪的基督徒。但我認為這些地方指的是不信的人和名義上的基督徒,從他們的生活方式可以看出這一點。注意到與【啟示錄 21:8】的相似之處: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堙C這是第二次的死。”【啟示錄 21:8】

但李常受解釋說,這一節不適用于非得勝的信徒。這種解釋前後矛盾。難道這些指的都是同一件事不更合情理嗎?

對于“神的國”和“天國”這些詞他也這麼做。他只根據他對末世的觀點,而不是基于上下文來定義它們。他持有一個時代論神學,把“國”定義為指某個具體時代,以符合他的神學。

“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馬太福音 19:23-24】

李常受稱“天國”為諸天的國,因為“天”是復數,他相信這指的是現在的教會和千禧年王國。而“神的國”涵蓋了更多不同的時代。而“神的國”所指的具體時代留給讀者自行判斷。

因此,緊接著這兩節,【馬太福音 19:25】說:

“門徒聽見這話,就希奇得很,說:‘這樣誰能得救呢?’”【馬太福音 19:25】

我認為,“得救”指的是永恆的救贖。從地獄�堭洏X來。但李常受解釋說:

“門徒和今天多數的基督徒一樣,把得救與進諸天的國混為一談。主對這青年人所說的話,是關于進諸天的國,(23∼24,)門徒卻以為是說到得救。他們對得救的觀念相當天然、凡俗,并沒有領會主對進諸天之國的啟示。”《恢復版聖經》【馬太福音 19:25】注1

但耶穌似乎同意門徒的說法。他沒有糾正他們,說他指的不是得救,而是指的另一件事。反之,耶穌回答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馬太福音 19:26b】所以,再說一遍,即使用時代論的解釋,也沒有根據說耶穌指的只是千禧年王國。


守望者倪柝聲的煉獄

見証者李常受和守望者倪柝聲都主張一個煉獄的觀點。守望者倪柝聲在他的《神的福音》一書中說:

“人如果已經是個基督徒了,他的手和腳仍常常去犯罪,他在天國�堙A就要受永火的刑罰,不過不是永遠受,而是在天國的時期受。”(意思是千禧年王國)《神的福音》第二十四篇“神怎樣對付信徒-國度時地獄的火"

這在兩方面與符合聖經的基督教相反。首先,它與耶穌通過他的挽回祭提供了罪的饒恕相反。它也與沒有由神生的人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這個事實相反,約翰寫到:“凡住在他�堶悸煽N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約翰一書 3:6】約翰是在生活方式的意義這樣說的,倪柝聲也是在生活方式的意義說的。約翰說:“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堙Q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約翰一書 3:9-10】但倪柝聲不接受這個概念。

倪柝聲接著說:“但是基督徒如果有了罪沒有悔改,沒有承認,沒有得著赦免,就會落到地獄的火�堨h。你看主耶穌下面所說的話多重。”他還說:“在將來的時代�媮晹陶j免的可能。但是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若有地方還沒有與弟兄弄清楚,你就不能出來。”

所以他教導說,由神生的人的某些罪沒有被饒恕,必須用煉獄的淨化來償還。的確,他在同一本書�婸﹛G“所有沒有承認的罪,所有沒有擺在主耶穌寶血之下的罪,那個污穢還存在你身上,那個污穢要叫你在將來的時候,在國度�堥S有分。”(意即他們將在一段時間�堻Q扔進永火�堙C)《神的福音》第二十五篇“神怎樣對付信徒-洗淨和承認”

天主教的立場

將此與天主教教義問答作比較:

“那些死在天主的恩寵和友誼中的,但尚未完全淨化的人,雖然他們的永遠得救已確定,可是在死後仍須經過煉淨,為得到必需的聖德,進入天堂的福樂中。教會稱被選者最後的煉淨為煉獄,……”《天主教教理》1030,1031

天主教還有如下陳述:

教宗保祿六世的宗座憲章說:“天主所啟示的真理教導我們:罪過之後必然伴隨著由天主的聖潔與公義所施加的懲罰。這些懲罰,或是在現世以痛苦、不幸與各種苦難來補贖今生的過失,或尤其是在死後以火與折磨,即所謂“煉獄”或“淨化之苦”的方式來補償。”教宗保祿六世的宗座憲章《論大赦教義》第一章第二節,1967

以下是天主教的另一個關于天主教煉獄的觀點:

最後的潔淨可能在神的直接監督下進行(神出現在那�堛熊{度可以用空間術語來描述)。事實上,若瑟﹒拉青格主教把煉獄描繪成與基督和他的愛的一場激烈而意義非凡的邂逅。

“煉獄不是像特土良所想的那樣,是某種超凡脫俗的集中營,人在那�堜峖h或少以某種隨意的形式被迫接受懲罰。而確切地說,那是內心轉變的必要過程,人在這個過程中變得能夠基督,能夠神(也就是說,能夠與基督和神完全合一),因此,能夠與所有的聖徒合一。看一下任何具有一定現實主義意識的人,是理解這一過程的必要性的關鍵。那不是用行為取代恩典,而是允許前者作為恩典成就完全的勝利。使人得救的是完全的信。但對于我們大多數人來說,基本的選擇被埋在草木、禾秸之下。從利己主義之網的後面很難看出來,用我們自己的手無力做到。人是神的憐憫的接受者,然而這并不意味著他無需改變。與主的邂逅就是這個轉變。這是燒去我們的浮渣,將我們改造成永恆喜樂的器皿。”

按照拉青格對這個教義的解釋,我們離開今生,直接與耶穌聯合,他熾熱的愛與聖潔燒去我們靈魂�堛漱@切浮渣和雜質,使我們適合在與神的同在和聖潔的榮耀的,令人震撼的光中生活。

或如這個天主教的陳述:

說基督在十字架上完成我我們的一切救恕是完全正確的。但這并不能解決如何贖回我們的問題。聖經顯示,它在一直都適用于我們,包括基督徒被潔淨,成為聖潔的過程。成為聖潔包括患難(【羅馬書 5:3-5】),煉獄只是成為聖潔的“最後一道工序”,“凡不潔淨的,總不得進天堂。”煉獄是基督把通過他在十字架上的死所完成的救贖應用到我們的最後階段。

倪柝聲的立場與天主教關于煉獄的觀點似有不同。的確,守望者倪柝聲特意強調了這些區別。在《神的福音》第二十四篇“神怎樣對付信徒-國度時地獄的火"�堙A他指出了三點區別:

  1. “你看見神對基督徒的管教是在千年國的時候。天主教是說,今天就煉。”
  2. 他不相信天主教為死人禱告和贖罪券的做法。
  3. 與天主教的概念不同,他的煉獄是為了管教和懲罰,不是為了救贖,而是為了潔淨。

然而,我在這點上對他有異議。因為首先,鑒于天主教的著作�堨庰�的含糊不清,和倪柝聲本人的著作中用詞的含糊不清,可以這樣認為,天主教其實信他們的煉獄與倪柝聲的煉獄有同樣的功用。因為我讀了天主教的著作,它們可以被解釋成所受的刑罰是為了除去人的罪性,而不只是為了公義的要求為一個人的罪責付出贖價。而從另一方面講,我曾問我去過的那個地方召會�堛漱@位老成員,他承認說他們關于千禧年間在永火中受刑罰的概念是一個公義的問題,這可以說比天主教的立場更為異端。天主教用的是與倪柝聲同樣的論點和經文來支持他們關于煉獄的觀點。

第二,一個人如何從守望者倪柝聲被救出來呢?如果一個人仍然要在一段時間內遭受地獄之火,他能誠實地說他得救了嗎?

第三,順著這個思路,想想這有多荒謬。倪柝聲解釋說,“在他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仆人的主人要來重重地處治他(或作“把他腰斬了”),定他和不忠心的人同罪。”【路加福音 12:46】 適用于由神生的人。當然,這節經文指的是名義上的基督徒將與不信的人同罪,意思是說,那個人其實不信。但對于倪柝聲來說,這是一個“得救的基督徒”,與不信的人一道,被投入“永火”。所以,就有這個“信徒”,周圍都是不信的人,都在永火中遭受刑罰。這時,這個“信徒”可以對周圍這些不信的人說:“我是在接受神的管教,但你們是在遭受神的忿怒”嗎?但他們是在同一個地方,在同一個火中遭受同樣的刑罰。如果一個人在地獄�堥�一千年的刑罰,難道他出來後能夠說他當時不是在遭受神的忿怒嗎?但倪柝聲所傳的救贖似乎是從一個永恆的地獄�堻Q救出來,而不是從一個暫時的地獄�堻Q救出來。

還有,如果完美無罪是通過在地獄的火�堥�刑罰得到的,那何不在教會�堳堸_酷刑室,使聖徒達到完美,就如天主教在黑暗時代所做的那樣?有意思的是,我在地方召會所見到的與此正好相反。因為對“感覺良好”的強調,不允許你真正說關于罪或任何有可能讓人感覺不好的話題。當然,你可以批評非地方召會的教會和不參加地方召會的基督徒。但千萬別批評地方召會的人!

如果在受了一千年煉獄之苦後,聖徒仍然不是完美無罪怎麼辦?他們又要去哪?如果他們通過遭受刑罰成了完美無罪,那在去掉刑罰之後,是什麼避免他們又重新變成有罪性呢?

那些不信的人在地獄�堣S怎麼樣呢?如果在地獄的永火�媥D受刑罰能使人成為完美無罪,那麼不信的人最終是不是也能變成完美無罪呢?

與倪柝聲所教的相反,一個人不能通過遭受刑罰變成完美無罪。反之,完美無罪是白白賜給我們的禮物,正如稱義一樣。因為救贖包括了稱義和成為聖潔。但因為罪住在肉身禮,雖然人現在已經稱義,完美無罪要到人死去,復活時才能達到,而不是通過地獄之火。倪柝聲關于救贖的概念不是聖經所說的救贖的概念。

雖然倪柝聲不這樣認為,但據我所知,對于其他新教基督徒來說,這種煉獄的刑罰就是神的忿怒。因此,地方召會沒有教基督�堛澈H徒就一定從神的忿怒�堻Q救出來,而是說他們有可能在千禧年間,以某種煉獄的方式在地獄之火�媥D受刑罰,因為他們的有些罪還沒有被饒恕。

見証者李常受的煉獄

那些假想的未得勝的信徒會發生什麼?
按照見証者李常受,下面這些經文適用于他們:

“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堨h。在那�堨痍n哀哭切齒了。”【馬太福音 8:12】

“于是王對使喚的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堙C在那�堨痍n哀哭切齒了。’”【馬太福音 22:13】

“重重地處治他(或作“把他腰斬了”),定他和假冒為善的人同罪。在那�堨痍n哀哭切齒了。”【馬太福音 24:51】

“把這無用的仆人丟在外面黑暗�堙C在那�堨痍n哀哭切齒了。”【馬太福音 25:30】

“你們要看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眾先知,都在神的國�堙A你們卻被趕到外面,在那�堨痍n哀哭切齒了。”【路加福音 13:28】

“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希伯來書 10:29】

李常受評論說:“這不同于遭受第二次的死,那是在火湖�堨羶楫熒壑`。(啟二十6,14,二一8。)信徒雖不會滅亡,卻可能因失敗遭受時代的刑罰。這刑罰要比那幹犯字句律法的人所受的更重。”《恢復版聖經》【希伯來書 10:29】注4李常受

也就是說,他們將遭受比摩西律法之下更重的刑罰,在摩西律法之下,幹犯律法的人會被用石頭打死,或被活活用火燒死。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馬太福音 18:34】

煉獄觀點的一個根本問題就是它有悖于罪的饒恕這個基本概念。我明白他試圖區分管教與被定罪。但在這些人從死�奡_活之後,再管教他們就毫無意義了。他們已經因基督的血被算作無罪的,雖然他們在肉身時,管教會有幫助,(因為罪性還住在肉身�堙A他們還必須學會順服),但在從死�奡_活後,他們就完美無罪了。再管教他們就毫無意義。刑罰還能使他們更完美嗎?這種刑罰不但是管教他們,幫助他們學,而且是對罪的懲罰。難道神沒有把我們從這種定罪中救出來嗎?難道這就是基督為我們掙來的嗎?被趕到一個地方,在那�堨痍n哀哭切齒?難道我們逃脫這種刑罰的地方是靠我們的好行為嗎?這難道將要經受的審判的不是那些不信的人嗎?

“丟在火爐�堙C在那�堨痍n哀哭切齒了。”【馬太福音 13:42】

李常受也同意這只適用于未得救的人。

我對被丟在外邊的黑暗�堙A在那�堨痍n哀哭切齒,與被丟在火爐�堙A在那�堨痍n哀哭切齒的區別的解釋?我認為李常受說前者指的只是在千禧年間,後者指的最後的審判是正確的。但我認為,兩者指的都是對不信的人或只是名義上的基督徒和不信的猶太人的審判。

但考慮【馬太福音 24:50-51】和【路加福音 12:46】間的聯系。

“在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仆人的主人要來,重重地處治他(或作“把他腰斬了”),定他和假冒為善的人同罪。在那�堨痍n哀哭切齒了。”【馬太福音 24:50-51】

“在他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仆人的主人要來重重地處治他(或作“把他腰斬了”),定他和不忠心的人同罪。”【路加福音 12:46】

如果你讀一讀這些比喻的上下文,就會發現這些是平行的段落。路加福音記錄的這個比喻與馬太福音記錄的是同一個比喻。所以,馬太福音�婸〞�“定他和假冒為善的人同罪”,與路加福音�婸〞�“定他和不忠心的人同罪”是相同的。李常受說馬太福音�堛漕漱@段說的是非得勝的信徒。而事實上,這些人只是未得救的,名義上的基督徒,這就是為什麼說他們假冒為善。他們不具有能夠使人得救的信。

在注釋【哥林多前書 3:15】時,李常受否認天主教意義下的煉獄概念,“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婺g過的一樣。”【哥林多前書 3:15】

李常受解釋說:“從火�婺g過必定是指懲治。然而,這絕不是煉獄,煉獄是天主教迷信而曲解本節的話,所教導的異端。雖然如此,這話今天對于我們基督徒的工作,該是一個嚴肅的警告。”《恢復版聖經》【哥林多前書 3:15】注4李常受

然而,我對這節經文的解釋是,看上去被燒的不是這個人,而是他所做的工。神必須燒掉我們的罪,這樣才能忘記我們過去罪的生活,如他所應許的那樣。所留下的是我們順服神時所做的。而且因為這些,我們還將獲得賞賜。

“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涂抹你的過犯,我也不記念你的罪惡。”【以賽亞書 43:25】

但李常受似乎以為神還將記住信徒的過犯,在來世讓懲罰降臨在我們身上。這與福音的基本信息是相左的。雖然他否認天主教的煉獄觀點,但他也許沒有意識到,他實際上也許是同意那個觀點的。也許我們可以將其重新命名為新教的煉獄。因為他認為下一節經文適用于非得勝但得了救的基督徒: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馬太福音 18:34】

注意到這�婸�“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這個人用受刑來為他的罪還清責罰。很多人都控告天主教相信這一點。我們的信的基本對象是基督在十字架上做的挽回工。基督為我們的罪付出了贖價。保羅在羅馬書第四章�奡y述因信稱義的益處時引用大衛說:

“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馬書 4:7b-8】
“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証。因為他既已說過:‘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堶情C”’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希伯來書 10:15-18】

在歷史上,煉獄的觀點一直被新教神學所拒絕,被貶為天主教神學的異端。但李常受和倪柝聲試圖把這個概念重新引進到福音派�堙A并在某種程度上獲得了成功。然而,他們沒有能夠証明傳統的福音派恩典的福音信息與煉獄觀點之間的一致性。煉獄的概念與符合聖經的神學間的矛盾是煉獄觀點最初被拒絕的原因。若要使他們的福音從歷史的新教思想的立場被看作是符合聖經的,就必須把這個教義的酵除掉。


地方召會論馬太福音 7:21-23

雖然地方召會把聖經上關于人被丟在外面的經文解釋成是關于成熟和潔淨的問題,而不是定罪,但在地方召會用來支持他們的煉獄觀點的這些經文�堿J沒有用到“成熟”這個詞,也沒有提到成熟這個概念。成熟是一個程度的問題。但這些經文說的不是程度,而是非黑即白﹔是或不是。也不應該因為這些信是寫給基督徒的,就假定所有這些人都是由神生的。保羅甚至問哥林多的基督徒:“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媔隉H”【哥林多後書 13:5】有信心或沒有信心不是一個成熟的問題,而是有與沒有的問題。地方召會用來作為他們的煉獄觀點的理由的這些經文更符合一個人是否已經由神生的概念﹔是否已經得救的概念。

我們舉個例子。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馬太福音 7:21-23】

這�堻o些人稱呼耶穌為主,按照地方召會的教條,哪怕只是名義上的信也能使人得救,只要呼喊主耶穌就能使人得救,見証者李常受說:

“由此我們看見,要得著未信者,不是非借著講道不可。如果我們幫助他們呼喊三聲:‘哦,主阿!’他們便得救了。他們若打開窗戶,空氣便進來了。他們所當作的僅僅就是開口說,‘哦,主阿!哦,主阿!’即使他們原本無意相信,他們仍能被主得著!不管他們有沒有心要,只要他們打開窗戶,空氣就會進來。不是教導的問題,乃是摸著神七靈的問題。”《七靈-為著眾地方召會》“第五章 燒著的火與流出的水”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冊

所以,地方召會認為,耶穌說的這些他從來不認識的人得救了。但耶穌從來不認識他們,他們怎麼能由神生呢?還有,他要他們離開他,耶穌說“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堥荂C到我這�堥茠滿A我總不丟棄他。”【約翰福音 6:37】他在【馬太福音 7:21-23】是在對“不成熟的基督徒”這樣說的嗎?神當然不是這樣對待他的兒女的。如我曾說過,如果是成熟的問題,那麼就是一個程度的問題,但這不是一個程度的問題。一個人要麼在�堶情A要麼在外面。如果耶穌把他們從他身邊趕走,聖靈去哪呢?因為如果他們是由神生的,那麼他們就有聖靈住在�堶情A但如果耶穌把他們趕走,那麼聖靈就不會跟他們走。還有,耶穌使用這種語氣是在表明他把“不成熟的基督徒”趕到某種煉獄醫院,讓他們變好嗎?不,他所用的是定罪的語氣。

除此之外,還有以下事實:耶穌稱他們為“作惡的人”。的確,如果我們看一下上下文,我們注意到在此之前,耶穌說:

“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堥荂A外面披著羊皮,�堶惚o是殘暴的狼。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堸Z能摘無花果呢?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馬太福音 7:15-20】

難道這些“假先知”是由神生的,只是在他們的信�堙坐ㄕ釆禲邑隉H這些“壞樹”是神的兒女,還是“假基督徒”?

聖經說由神生的人具有哪些特徵呢?

“凡住在他�堶悸煽N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堙Q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約翰一書 3:6-10】

因為聖經教導我們說,凡從神生的就不能被定義為“作惡的人”,所以馬太福音�堛熙o些節說的不是從神生的人,而是假基督徒,只是名義上信基督﹔那些人自認為是基督徒,但卻沒有由神生。他們是魔鬼的兒女。因為約翰一書教我們如何知道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甚至耶穌也暗示這一點說:“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馬太福音 7:20】這與約翰一書一致。

地方召會使用“得勝者”這個詞。他們提議說,那些由神生但不是“得勝者”的人將遭受地獄的火。但聖經說:“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約翰一書 5:4a】其上下文說的是人的行為,而不只是位置。“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并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約翰一書 5:3-4a】

“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作“那從神生的必保護他”),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我們也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堶情A就是在他兒子耶穌基督�堶情C這是真神,也是永生。”【約翰一書 5:18-20】

但地方召會提議說在這些人當中,有些人會被耶穌定罪,并對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守望者倪柝聲說:

“人如果已經是個基督徒了,他的手和腳仍常常去犯罪,他在天國�堙A就要受永火的刑罰,不過不是永遠受,而是在天國的時期受。”《神的福音》第二十四篇“神怎樣對付信徒-國度時地獄的火"

然而聖經宣告所,不存在由神生又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的人。

所以,我們讀到: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哥林多前書 6:9-10】

在這些人�堙A沒有一個是由神生的。因此,當聖經說“不義的人”或“作惡的人”或其他這種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的人,必須用聖經關于由神生的明確教導來解釋。用這種方法來解讀聖經就使人拒絕其他解釋,比如李常受和倪柝聲在這個問題上的解釋是不符合聖經的。

的確,我們看到倪柝聲的錯誤解釋還暗示另一個更為偏異的解釋,也就是說,不是所有信徒的罪都被饒恕,他不得不要他們在地獄的火�堨I清。

“但是基督徒如果有了罪沒有悔改,沒有承認,沒有得著赦免,就會落到地獄的火�堨h。你看主耶穌下面所說的話多重。”他還說:“在將來的時代�媮晹陶j免的可能。但是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若有地方還沒有與弟兄弄清楚,你就不能出來。”

所以,他的煉獄概念不只是一個使人成為聖潔的地方,還是一個使人稱義的地方,人們在那�堿陞L們沒有被饒恕的罪付清贖價。

他必須得出這樣一個結論的原因是因為他假定【馬太福音 18:23-35】�堥滬茪�饒人的仆人是由神生的,雖然主人“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馬太福音 18:34b】所以他把基督的挽回功和神能夠接受的能夠使人得救的信的質量拋在一邊,用他的煉獄觀點取而代之。

在地方召會的恢復版聖經�堙A李常受對麥子與稗子的比喻注釋說:“當主的奴仆睡覺、不儆醒時,主的仇敵魔鬼,便來把假信徒撒在真信徒中間。”《恢復版聖經》【馬太福音 13:25】注1地方召會正在睡覺。通過其不符合聖經的教條,魔鬼正在把假弟兄撒在基督徒中。


前地方召會成員的見証:

地方召會的人的一些回答:

(最近一位地方召會響應者說:“你只把你認可的回應放在這理。它們很多都很弱!!!”事實上這些是典型的地方召會響應,我甚至包括了地方召會的典型的“弱”辯論)

其它文章

艾迪文


地方召會對這篇網往頁的典型回應

我將對作者的身份保密,只稱他為“阿蘭”。


艾迪文,

讀了你對守望者倪柝聲的著作的評論,這些評論出于一個無知、未受過教育的觀點,寫得很糟糕。我不明白聲稱他們的死的宗教的人怎麼能寫這樣的東西,而他們的良心不遣責他們。

阿蘭


阿蘭:

謝謝你的評論,如果你能具體說一下你不同意什麼就太好了。

艾迪文


艾迪文:

守望者倪柝聲詳細描述了人的肉欲。你的文章旨在貶低他并詆毀他,說明你的組織不喜歡有人揭露肉體與靈之間的區別。因為人的罪的問題是人的最大的問題,應該學習守望者倪柝聲的著作、沙姆布林的著作和其他人專門講如何建立關系和把肉體釘在十字架上的著作。致力于詆毀神賜予靈感的人是在致力于破壞教會。這完全是錯誤的。除了聖經之外,沒有任何資料是完美的,但是,倪柝聲做得相當不錯。揭露異端是一回事,而貶低我們自高自大肉體的心靈不懂的工作則是另一回事。我建議你刪除對倪柝聲的誹謗,在考慮在你的網站加上關于他的內容前,用誠實的心學習他的著作。我不知道你們組織的背景,但顯然,如果聖經不是你的重點,那麼你愛發什麼就發什麼。

阿蘭


阿蘭:

也許你可以詳細說一說具體我寫的什麼冒犯了你,然後提出聖經的依據,為什麼這冒犯了你。畢竟你控告了我誹謗。所以我覺得你澄清一下具體你認為哪�堿O誹謗,這是合情合理的。你覺的那聽上去是不是合理呢?

謝謝,

艾迪文


艾迪文:

羔羊來到你的網站,尋求屬靈的食物,而你卻詆毀可以幫住某些人戰勝毀滅性的生活的某些最好的著作,舊的性質用罪轟擊他們的生活,你難道看不到你的錯誤嗎?????????????????????????????

這就是為什麼耶穌稱他們是瞎眼的,假冒為善的,和毒蛇。人必須越過人的宗教才能找到神。不要把他們的旅程弄得更難,把他們變成被舊的性質控制的宗教牧場。

阿蘭


阿蘭:

你三次指責我,每次我都問你覺得具體我寫的什麼冒犯了你。然而你沒有能夠指出任何此類事實來証實你的指控。如果你的指控沒有任何根據,顯然你沒有,那我要指出,你自己才是假冒為善,自己做著你指控我做的事。

“耶穌說:‘我若說得不是,你可以指証那不是﹔我若說得是,你為什麼打我呢?’”【約翰福音 18:23】

艾迪文


艾迪文:

你就是不明白,對吧?這就是傲慢。聖經將其描寫成撒但背上的鱗片。我不再與你浪費更多的時間。你看到你想要看到的,而忽略其他。你詆毀倪柝聲的形象,倪柝聲為揭露罪和肉欲做得非常出色,對此你不愿面對。愿神在他所定的時間審判你。

阿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