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者倪柝聲煉獄的支持者

第一輪

我在讀地方召會和見証者李常受的教義,我偶然看到他們,心中就萌生了興趣。讀守望者倪柝聲的煉獄,我一直在想為什麼你批評這句話:

“但是基督徒如果有了罪沒有悔改,沒有承認,沒有得著赦免,就會落到地獄的火�堨h。你看主耶穌下面所說的話多重。”他還說:“在將來的時代�媮晹陶j免的可能。但是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若有地方還沒有與弟兄弄清楚,你就不能出來。”

我一直在想你怎麼會認為基督徒不會有沒有被饒恕的罪?一個信基督的人是基督的教會的一部分,對嗎?那為什麼啟示錄的開始告訴基督的教會的成員悔改?那些信是寫給那些城的“教會”的,他們受到了稱贊,也得到了矯正。按照那些信本身,收到那些信的都是教會�堛漱H,然而他們仍然被告知要悔改。難道你說,如果他們不悔改,他們就將被踢出基督的身體?主說誰也不能從他手�塈漰畯拊雈h,保羅說無論什麼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

另一件事就是你用【約翰一書 3:6】和【約翰一書 3:9-10】來說凡從神生的就不再繼續犯罪。我的印象是在我們信主和接受主的那一刻就從神生了。然而我知道在我得救後我還是犯過罪,而且可能還會犯罪。我想會一會自從接受基督後就從來不犯罪的人。如果我們所有的罪都被饒恕了,那為什麼還要認罪和悔改?因為我們沒有悔改的罪將不被饒恕。難道這就意味著神將不認我們是他的兒女嗎?

【希伯來書 12:5-11】說我們作為神的兒女受到神的管教,就像父親管教他們的兒女一樣。我們知道受到管教意味著我們已經從神生了,因為如果不受管教,我們就是私子。所以,如果神決定管教他的兒女,而且你不能逃脫神的管教,你怎麼能假定在你接受了耶穌為主後,神將在你死後把你投入地獄呢?

還有【哥林多前書 3:11-15】呢?這段說我們的根基是基耶穌基督,我們可以在這個根基上建造。然後列出六種建筑材料:金、銀、寶石、草、木、禾秸。然後說我們在這個根基上建造的工程將被火顯露出來。人的工程若存得住,就要得賞賜,而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遭受虧損﹔自己卻要經過火得救。得救是因我們信和接受主,從神得來的禮物,對嗎?那麼賞賜是什麼呢?如果人遭受虧損將仍然得救,而他的得救是一個禮物,對嗎?但他不會得到賞賜,他將遭受虧損。然後,保羅在【腓立比書 3:14】說他在追求獎賞。如果我們為了救贖,悔改和得救必須接受主,那就是一個禮物。而獎賞給某個人是因為他做了什麼好事,對嗎?獎賞是贏得的,但得救不是靠做工,所以得救一定是個禮物。那麼獎賞是什麼呢?


庇哩亞基督徒聖經學習資源回應

感謝你的關注

我們能靠為自己的罪付出代價,買條路離開地獄嗎?如果可以的話,耶穌為什麼死呢?如果是這樣的話,在“地獄z之火”�堥�苦可以用來作為罪的贖價,那麼從邏輯講每個人最終都能靠死後遭受足夠的刑罰得救。

耶穌為把我們從神的忿怒中救出來而死。而我看到李常受和倪柝聲基本上是說,神讓他得救的人遭受忿怒,也就是地獄之火,讓他們被丟在外面黑暗�堙C你說:“難道你說,如果他們不悔改,他們就將被踢出基督的身體?”當李常受和倪柝聲說基督徒的手腳被捆起來被丟在外面黑暗�堙A在那�堨痍n哀哭切齒時,這不正是他們所說的嗎?

你自己的推理顯示出你可以明白這些段落說的不是已經得救的人──神的兒女。是的,我同意你說的:“主說誰也不能從他手�塈漰畯拊雈h,保羅說無論什麼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所以那些已經被贖的人不會遭受神的忿怒。他們將不會被丟進地獄的火�堙A他們將不會被丟在外面黑暗�堙A與神隔絕。所以,這些段落說的不是已經得救的人。

至于你關于某些經文的解釋,我想指引你前往我的查經:

關于約翰一書�堛爾g文,見
約翰一書查經
關于【哥林多前書 3:11-15】,見:
哥林多前書第三章查經

關于【腓立比書 3:14】,見:
腓立比書第三章查經

關于“唯名主義”,見:
唯名的基督徒

至于希伯來書�堛漕滿A神在今生管教我們,因為我們現在還在肉身�堙A而罪就住肉身�堙C而在死後則不是這樣。我們將行在完美的義中,不是因為努力,而是本性。你說:“如果神決定管教他的兒女,而且你不能逃脫神的管教,你怎麼能假定在你接受了耶穌為主後,神將在你死後把你投入地獄呢?”我不太肯定你的意思是不是與你說的正好相反。因為我不認為神把得贖的人投入地獄�堙C你認為神要把得贖的人投入地獄�媔隉H

現在,我有一個問題要問你。人是如何成為完美無罪的,在永恆�堨L已經失完全去了犯罪的能�堙H那難道不是我們在永恆�堛漯牯A嗎?我們在天堂�媮棜n繼續犯罪,然後不時地被丟回到地獄�堙A為我們的罪付清贖價嗎?那當然與基督的福音所描述的拯救大相庭徑。

那麼這樣一個狀態是如何達到的呢?當然,關于今生,我想你意識到即使那些在你看來完美無罪的“得勝者們”,也會陷入罪�堙H那麼如果死對于成為聖潔沒有任何作用,那在死後如何達到這樣一個狀態呢?你也許會說,在地獄的火�媥D受足夠的刑罰,就會造成這樣一個狀態。(如果是這樣的話,你應改在你們教會建起酷刑室,早早就開始使人被潔淨。)但不受這種刑罰的地方召會的“得勝者”又是怎麼回事呢?他們是如何成為永恆和持續完美的?是的,死確實起了作用。因為我們有雙重性質──罪只住在肉身�堙C

遭受地獄之火不是為了使人成為聖潔。那是一件關乎公義的事。這關乎償還。這關乎忿怒與復仇。但福音與忿怒相反。“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原文作‘不得見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翰福音 3:36】

我們還讀到:“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借著他免去神的忿怒。”【羅馬書 5:9】對于我來說,地方召回把福音看作只提供從永恆的忿怒被救出的拯救,但不一定從在千禧年遭受地獄之火被救出來。如果你問我,我不認為這是拯救或恩典的概念。這當然與羅馬書這節�堙壯颻n”的概念不一致。

“因為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借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 【帖撒羅尼迦前書 5:9】那麼我們的罪呢?新約說什麼呢?“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希伯來書 10:17b】

再一次地,謝謝你的關注,祝你有美好的查經。

艾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