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αγαπαω愛不是由自私的激勵所驅動的。愛別人,因為別人愛我們,在這個世界是很普通的。但αγαπαω愛超出了這種愛。伊斯蘭教的神只愛那些愛他的人,但不愛他的仇敵。然而聖經所說的神,如經上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 3:16】并且,“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借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羅馬書 5:10】耶穌還教導神的兒女說:“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路加福音 6:27-28】因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路加福音 6:32】因為神“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 【路加福音 6:35b】你會善待那些對你忘恩負義的人嗎?如果你為某人做了些什麼,結果沒有任何回報,甚至反而受到侮辱,你會忌恨嗎?在幫助惡人時,你很可能得不到任何回報,這個事實會妨礙你對他施以援手嗎?“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并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路加福音 6:35】這并不是說我們要竭力地去滿足無論朋友還是敵人的任何欲望或心血來潮的念頭。這也不是說我們需要與我們的敵人建立起友誼或φιλεω愛(見第一部分)。而是說,我們應該允許同情心驅使我們去滿足別人的所需。
猶太人用“要愛人如己”【利未記 19:18】為自己的仇恨辯護,他們把“鄰舍”解釋成僅限于很有限的范圍之內,由此推論說愛應該只限于某個范圍,而應該仇恨在那個范圍之外的。因此耶穌說:“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馬太福音 5:43】然後接下來教導他們說:“要愛你們的仇敵”【馬太福音 5:44b】他的教導并不與舊約矛盾,因為神從來沒有說要恨你的仇敵。猶太人是通過他們的傳統自己編出這樣的話的。因此耶穌用好撒瑪利亞人的寓言來描繪他心�堿O怎麼想的。猶太人把撒瑪利亞人看作是仇敵,在心�婸嬰i他們。撒瑪利亞人無疑在心�堣]是這樣看待猶太人。然而這個好撒瑪利亞人的表現卻比猶太人的精英更像神的兒女。他幫助一個陌生人,一個看上去像是從耶路撒冷來的猶太人。我們未必要像有些傳道人說的那樣要與他們做朋友,但我們要愛他們,為他們提供所需。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羅馬書 12: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