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民念主義者與加爾文主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自由意識的問題。在關于得救前的問題上,阿民念主義者的立場是人有信的自由意識。他們認為人不為他們所不能控制的事負責。這與加爾文主義所持的玩偶模型的立場相反。

關于得救之後,阿民念主義者通常在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意義上拒絕永恆的保証,雖然雅各布斯﹒阿民念自己在這個問題上沒有表態。然而有一類神學,我稱之為“有保証的阿民念主義”,他們持有阿民念關于得救之前的概念,但同時持有加爾文關于得救之後的概念(比如永恆的保証)。這也是庇哩亞基督徒聖經學習資源的立場。持有阿民念神學的有衛斯理主義、循道宗、五旬節運動等。

然而在阿民念主義中有一個非正式的支派,這個支派采用了阿民念神學的律法主義版本,認為一個人每次犯罪就失去救贖,還在與新約�堛澈萿k主義者相同的意義下引進一些儀式。他們中有聖潔運動團體,他們否認有罪性,完全否認犯罪。約翰﹒衛斯理與這樣的團體辯論。在他的“關于信徒中的罪”一文中,他提到:“許多好心人,特別是那些在已故的青岑多夫伯爵指導下的,堅稱‘所有真信徒不但從罪的統治下被救出來,而且從內在的和外在的罪�堻Q救出來,所以就不再待在罪�堙C’他們之中,大約二十年前,很多我們的國人持有同樣的觀點,甚至敗壞的性質都不復存在于那些信基督的人�堙C”衛斯理接著肯定罪仍然存在于我們中間,但不再統治我們。

但衛斯理在他對完美主義的觀點上與傳統的阿民念神學不盡相同,致使他的神學與律法主義阿民念神學(比如芬尼)只是略有不同,因此,也許不是傳統阿民念神學的最好例子。

衛斯理神學
律法主義阿民念
約翰﹒衛斯理
查爾斯﹒芬尼
“但基督能與罪存在于同一顆心�媔隉H”無疑他能﹔否則那顆心就永遠不能從罪�堻Q救出來。哪�埵陳e病,哪�奡N有醫生。

在�堶捷i行他的工作,
努力直到把罪趕出去。

基督的確不能統治被罪統治的地方﹔基督也不住在任何罪被允許的地方。但基督在并且住在每個與所有罪作鬥爭的信徒的心�堙Q雖然按照聖所潔淨,還尚未洗淨。”

但衛斯理的確教完美主義,把【約翰一書 3:9】解釋成從神生的人絕不犯任何罪,這是新生的效果。(這與加爾文主義不同,加爾文主義把這一節解釋成這個人總的生活方式。)衛斯理的確期望完美的行為,但不是作為得救的條件,而是作為得救的一個結果。然而他關于完美的概念允許無知的罪和“過失犯罪”或“判斷錯誤”。

“基督徒在這個世界�堭q一切罪�堻Q救出來,從一切不義被救出來,他們在這種意義上是完美的,不再犯罪,不再有惡念,不再有壞脾氣。”約翰﹒衛斯理

這不能直接被帖上“律法主義”的標簽,因為這說的是得救的效果,而不是得救的條件。可是,在我看來,在這個體系之下,正如在芬尼主義�堣@樣,如果一個人犯了任何罪,或有任何惡念,或壞脾氣,他就被看作是還沒有得救的。

“說神在罪人的罪�堭筐�罪人,使罪人稱義,這當然不可能是真的。”

“只有懺悔者全心的奉獻繼續,他的魂才能仍然保持稱義。如果他離棄了起初的愛,墮入取悅自己的靈,他就再次墮入罪和律法的束縛,他就被定罪,他必須悔改,做他的‘初工’,必須回到基督,更新他的信和愛,作為他得救的條件。”

“每當他犯罪,他就暫時不再聖潔。這是不言而喻的。每當他犯罪,他就被定罪﹔他就招致神的律法的懲罰……如果說戒律對他仍然有效,但對基督徒來講,懲罰被永久地放在一邊,戒律若沒有懲罰就不再是律法,而只是忠告或建議。因此,基督徒的稱義不比他的服從更長,只要他不服從就必須被定罪,否則反律法主義就成了真理……鑒于這些,犯罪的基督徒和未轉變的罪人完全在同一地方。”

對于芬尼來說,完美的行為是得救的條件,這甚至包括完全了解人的罪性。

“如果有這樣的罪(無知),事實上,魂忽略了魂應該知道的。但應該永遠明白,罪存在于被忽略知道的,而不在于忽略了我們不知道的。任何忽略知道真理都與完全服從不符﹔因為這種忽略是罪。”

芬尼的立場前後矛盾

芬尼也許不是一個被確定為阿民念主義者的理想人選。因為他對這些問題沒有一個一致的立場。從一方面講,芬尼相信一個基督徒如果犯罪就可以失去他的救贖,而從另一方面講,他又相信加爾文主義關于聖徒的堅忍不拔的概念,這個概念意味著永恆的保証。他說:

“福音稱義的另一個效果就是確保成為聖潔。它不但確保了成為聖潔的所有方法,還實際上完成了這項工作,使真正轉變的人將在順服中堅忍直到他適合天堂,并且實際上得救。”

從邏輯上將,這句話與芬尼在上面說的似乎表明芬尼的立場是一個人一但“真正轉變”,他將不再犯任何罪,無論是有意的還是無意的。因為他先前說如果一個人犯罪,就不再稱義。如果這樣一個人在那個時刻死去,這個人就要進地獄。

芬尼還聲稱傳“永久稱義”,這與他的其它立場是完全矛盾的!他說:“……神一但承擔了拯救一個魂,他從不改變他的主意。我知道有些人覺得這個想法是很危險的教義,教信徒是永久稱義的,因為,他們說,這將鼓勵人犯罪。”

他是在基督徒實際犯罪這個上下文中說的永久稱義的。芬尼寫到:“如果他犯罪,現在,他沒有在律法之下被再次推回,而是受益于新約。如果他是因信稱義,成為神的兒女,他就接受一個兒女的待遇,被糾正,受到責罰和羞辱,被重新帶回來。”

究竟是哪一個呢?基督徒是永久稱義,盡管他犯罪﹔還是“真正轉變了的人”實際上從不犯罪,因此罪不再是問題?

這種內在矛盾是因為他的神學的一個基本缺陷。衛斯理也同樣。

衛斯理完美主義的錯誤

甚至衛斯理神學都有的問題是,如果完美無罪是得救的一個效果,那麼這樣一個從神生的人當然永遠不會離棄道理。因為離棄道理是最壞的罪。但衛斯理相信從神生是可逆的,也就是一個已經從神生的人變成未從神生的。比如,他說:

“很簡單,事實上,那些我們不能否認已經真正從神生的人,(神的靈用他的話給了我們關于他們的無可辯駁的見証),然而,他們不但可能,而且的確犯了罪,甚至很嚴重,外在的罪。他們違反了神直白,眾所周知的律法,說或行他們知道神所禁止的。”

“那些曾經受洗成為神的兒女,但現在是魔鬼的兒女的人,也許會重新獲得能力成為神的兒子﹔他們也許會重新接受他們已經失去的,甚至得到兒子的名分的聖靈。阿們,主耶穌!愿每個人重新准備他的心來尋求你的面,接受兒子的名分的聖靈,并且呼叫:阿爸,父!讓他現在重新有能力這樣信你的名,成為神的兒女﹔知道和感受到他在你的血�埵陰狣哄A甚至對罪的饒恕﹔而且他‘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所以在衛斯理的神學�堙A一個人每次犯罪,就在由神生�婺黧i跳出。他自相矛盾地說那些由神生的人不犯任何罪,這�堳o又承認他們要犯!但讓我指出更明顯的矛盾:

衛斯理在他關于基督徒完美主義的布道�堙A當他回答別人用大衛王犯罪對他的反駁時,他指出那是不同的狀況,在這件事上大衛不應該被等同于基督徒。

“我們不能用以前給猶太人的特權來衡量真正的基督徒的特權。他們的‘職事’我們且說是‘有榮光的’但我們的則‘更有榮光’(【哥林多後書 3:7-9】)所以無論誰把基督徒的職事降到猶太人的標准,誰就是在收集記錄在律法和先知書�堻n弱的例子,因此推斷說那些‘披戴基督了’的人(【加拉太書 3:27】)沒有更大的能力忍耐,他們大錯特錯,‘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馬太福音 22:29】”

但在他自己關于【約翰一書 3:9】的布道�堙A他指出大衛王犯了罪,試圖証明這節經文的意思不是無罪是必然的或永久的,因此意暗示應該把大衛等同于一個基督徒!之所以會出現這個矛盾,是因為他試圖拒絕永恆的保証,或更准確地說,聖徒堅忍不拔的概念,同時又要接受完美無罪。這是做不到的。

還有,如果一個人的罪對他的得救狀態有影響,他就不能聲稱他從罪�堻Q救了出來。在我看來,衛斯理在這個問題上顯得模棱兩可,我只能猜他實際立場是一個人在由神生後,只能有從罪�堻Q救出來的可能。也就是說,這個人被賜予勝過罪的能力,但如果他沒有做到,就失去了他的救贖。但那就把一個人的表現與他的稱義綁在一起,而不只失他的成為聖潔。這聽上去像是基于做工的拯救系統。雖然衛斯理也許會說失去救贖是因為失去信,罪是失去信的反映或效果。但在他描述失去救贖時,他把失去信放在第三,說:

所以,衛斯理把屈服于內在的罪看作是最初的原因,然後是失去信,雖然隨後是外在的罪。因此按照衛斯理的模型,一個人可以靠不屈服于內在的罪來維持他的得救狀態。失去信對于維持一個人的得救狀態是第二位的。衛斯理更明確了這一點,他說:

“對一個常常困惑很多真誠的心的人的問題做一個清晰和無可爭辯的回答。‘罪是在失去信之前還是之後?’一個神的兒女是先犯罪,然後失去信?還是他在犯罪之前,先失去他的信?’我的回答是,至少有些遺漏的罪,肯定是在失去信之前﹔有些內在的罪:但失去信一定在犯外在的罪之前。”

我想他前面說的積極的,內在的罪應該被歸到遺漏的罪,按照他的神學,這也先于失去信。芬尼更明確地是律法主義的。

至于墨守律法的阿民念主義,他們的福音的某些方面可比作新約�堜^割禮的人和自以為義的猶太宗教領袖。

1、歷史的題外話

讓我們考慮一個把假福音引進早期基督徒教會得企圖。使徒行傳第十五章�婸﹛G

“有幾個人從猶太下來,教訓弟兄們說:‘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保羅、巴拿巴與他們大大地紛爭辯論。眾門徒就定規,叫保羅、巴拿巴和本會中幾個人,為所辯論的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使徒行傳 15:1-2】

他們到了耶路撒冷教會,在那�堙A有些基督徒持有這樣的立場:

“惟有幾個信徒是法利賽教門的人起來說:‘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使徒行傳 15:5】

這些人之所以被稱為信徒,是因為他們與可見教會的關系。但注意保羅在加拉太書�婸”鴠L們時說: “過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并帶著提多同去。我是奉啟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卻是背地�媢翵漲釵W望之人說的,惟恐我現在或是從前徒然奔跑。但與我同去的提多,雖是希利尼人,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堛漲菪恁A要叫我們作奴仆。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加拉太書 2:1-5】

他們是假弟兄,并沒有真正由神生,只是名義上的信徒。(在解釋聖經�媄鬗_歷史的章節時,要當心不要過于冒昧。要與聖經�堛漕銗有﹞壑騆�。不見得這些歷史章節�堭o每個人都是基督的門徒,一個“信徒”,或一個地方信徒聚會的成員就一定是由神生的。)

至于他們的教義,當然甚至今天,在基督徒�堙A對聖經的解釋和應用都是種類繁多。難到我們不應該在教會間提倡合一普世主義嗎?如果分歧是因為不重要的事,當然應該有某種程度的寬容,但關于重要的事情卻不能這樣。關于給得救的條件加上些東西的主張,保羅是怎麼想的?讓我們考慮保羅對這些試圖影響加拉太眾教會的人的態度。

“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借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那并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拉太書 1:6-9】

具體是什麼讓保羅這麼忿怒呢?他在加拉太書�媦g到: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嗎?難道果真是徒然的嗎?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加拉太書 3:1-5】

保羅之所以忿怒是因為福音的基礎信息是我們的罪被饒恕和作為其結果的稱義不是因為肉身的努力。而單單是因為我們信了我們所聽見的福音。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以弗所書 1:13】
信與肉身的努力相反: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信”譯自希臘文“πιστευω”)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信”譯自希臘文“πιστις”)就算為義。” 【羅馬書 4:4-5】

所以保羅在加拉太書�婸﹛G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拉太書 5:4】

他們具體是從什麼墜落了呢?他們是從單憑信單靠恩典得救這個概念中墜落了。

2、這與墨守律法的阿民念主義的關系

墨守律法的阿民念主義雖然不一定提倡遵循摩西律法或割禮,但考慮其原則。保羅所具體反對的是摩西律法或割禮嗎?當然不是!因為保羅自己也常常從摩西律法得出應用,將其應用到基督徒教會。比如在【哥林多前書 9:9】�媕野�【申命記 25:4】來証明事奉的人可以因他們的勞作得到報酬。還有,在【使徒行傳 16:3】�堙A保羅自己還給提摩太行了割禮。

然而同樣這個基于行為的拯救理念存在于墨守律法的阿民念主義者�堙C他們有些人認為單憑信不足以得救。比如,有一群我稱為“奉洗禮的人”,他們說若不浸濕,就不能得救,以奉割禮的人對待割禮相同的方式對待在水�堥�洗。還有些人雖然承認救恕是單憑信像禮物一樣得到,但要保持那個禮物,維持你的得救狀態,則不單是信的問題,還要看你的表現,像奉割禮的人對待摩西律法那樣對待基督的教訓和命令。

3、這與他們的聖潔概念的關系

正像耶穌時代的宗教領袖,這些人缺乏對罪的認識,把他們自己看作是完美無罪的,同時判斷別人。保羅在羅馬書第二章�婸”麭o種人。耶穌在他的事奉中也花時間通過羞辱他們,指出他們的假冒為善,使他們認識到自己的罪。這種人往往以強調肉身的絮節來避免專注于屬靈的事。因為專注于屬靈的事就會使他們看到自己的罪,消除他們的精英態度。

結論

我不主張敵對墨守律法的阿民念主義者。因為就像加拉太人一樣,他們中的大部分不知道恩典的福音或從未真正把恩典的福音放在心�堙C我主張給他們講清楚恩典的福音。但有些自以為有權威,教和傳墨守律法的阿民念主義假福音。他們應該承擔更多責任。更多的權威不但帶來更多的責任,還帶來更多的影響。

不要在這一點上妥協。有些人,甚至包括牧師,雖然知道這個墨守律法的阿民念主義假福音,但不反對它,因為怕被拒絕。考慮使徒彼得。保羅提到:

“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從雅各那�堥茠漱H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伙裝假。”【加拉太書 2:11-13】

不要害怕表明立場,反對這個墨守律法的阿民念主義假福音。它是現代教會�堛漱@個癌症。

見與墨守律法的阿民念主義者的辯論:
關于永恆保証的一個辯論
關于永恆保証的另一個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