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6节 虽然至此为止耶稣没有明确地告诉他们他就是基督,但他的教训和他所行的神迹都清楚地暗示了这一点。许多人,甚至包括有些基督徒,要求圣经在他们行动之前非常明确地告诉他们这些事情,但事实上神要我们按圣灵去行,而不只是按字去行。虽然有时事情没有明确地说出来,但是我们可以从已经明说的得出应用来。
但他们的问题其实不在于理解,而在于信。他们想让他说句直话好抓住话柄来指控他。我为此再次引用“我们是属神的,认识神的就听从我们。不属神的就不听从我们。从此我们可以认出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来。”【约翰一书 4:6】 理解圣经的意思是一回事,但理解如果不与信相结合就是无效的。“因为有福音传给我们,像传给他们一样。只是所听见的道与他们无益,因为他们没有信心与所听见的道调和。”【希伯来书 4:2】
第28-29节 这几节经文常被用来肯定永恒的保证性这一概念。具体地说,任何偷神的羊的企图都不会得逞。作为一个好牧人,耶稣避免了各种形式的盗羊。偷神的羊是不可能的。【罗马书 8:28-39】也讨论了这个以及永恒的保证性的其它方面。但亚美尼亚主义者会提出这并没有涉及羊出于它们的自由意识决定离去的情形。但设想一下,如果你是这样一个牧人,你的一只羊要自己走开。你会说,它是出于它的自由意识自愿离去的,于是就由它出走吗?当然不会了。你会去把它带回来。羊没有离开的许可。信徒也没有离去的自由意识。我们是归耶稣所有的。如果我们走失了,主必然会把我们带回来。那是他作牧人的职责的一部分。如果他不那么做的话,说明我们本来就不是他的羊。那就是为什么约翰用永久时态来说那些背离的人:“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约翰一书 2:19】
第30节 在第29节里,耶稣说的是他服从于父的角色,尽管三位一体里有不同的角色,但也有合一性。与父为一与形态神论认为耶稣与父相同的概念不同。因为他明确地说了父与他是有区别的。但为什么要在这提到“我与父原为一”呢?也许他是在回答他们:“你若是基督,就明明地告诉我们。”这一问题。
第31-35节 犹太人认为他是说他自己与神等同。耶稣又一次指出他行的神迹来证实他的地位。而且他没有不同意他们的理解,而是接下去为他所说的提供依据。
第34-35节 我曾说:“你们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儿子。”【诗篇 82:6】耶稣是说:如果经上把你们都在某种意义上称作“神的儿子”,那我岂不更应受神的儿子这一称呼吗,是神派我来到这个世界的。神还用神迹肯定了我是谁。
第37-38节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辩道原则。因为神不要求我们轻易的相信那些号称是先知的人所说的话。甚至连神的存在这个问题都是如此。(【罗马书 1:20,21】)神迹肯定了耶稣所说的。把神迹从耶稣基督的历史里去掉就从历史里去掉了耶稣基督本身。因为他的教训和神迹的记载是紧紧相联的,神迹是信息的核心,甚至是福音本身的核心。(【歌林多前书 15:3-6】)
第40节 因为当时在犹太地他的生命受到许多威胁,过约旦河也就跨过了管辖界限,使逼迫他的人难以对他下手。在他的时候到来以前,他经常这么做。
第41,42节 耶稣还得到施洗约翰跟随者的支持,因为他的见证也肯定了耶稣。但为什么神没有让约翰行神迹呢?也许是为了避免把人从主那里吸引过去,避免使人把他们俩视为等同的。那也是为什么约翰的传道在他为基督作见证之后不久就结束了。他说:“他必兴旺,我必衰微。” 【约翰福音 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