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收到一封信,其中部分如下:
我們最近在我們教會的主日學時間有一個“激烈”的討論。有一對以前在別處敬拜的夫婦相信基督徒就不犯罪了,如果他們犯罪,那麼他們本來就不是基督徒。他們似乎認為他們不再犯罪了。但他們說,如果一個人犯了罪,他必須“回去”,從初始的工做起(受洗,等等)。
有人讓我指出聖經在這個問題上是如何教導的。然而在指出聖經關于這個問題是如何說的同時,有必要搞清基督徒們在這個問題上所持的各種立場,這樣我們就可以有東西與聖經所講的作比較。我在墨守律法的阿民念主義完美主義一文�堣尷R了衛斯理和芬尼的完美主義的概念,我先把他們獨特的命題加以分類,然後將它們與【約翰一書 3:9-10】等常被用來証明完美成聖概念合理性的經文作比較。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堙Q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約翰一書 3:9-10】
多年前,聖潔運動的創始人之一衛斯理在基督徒中引進一個觀點,認為基督徒的完美可以通過第二次恩典所做的工,也就是聖靈的洗,在今生達到。雖然他的“基督徒的完美”的概念的確不包括因無知所犯的罪。因此,很多完美類的人不得不保持對他們自己的罪性的無知,以維持關于他們已經達到了這種完美狀態的見証。
查爾斯﹒芬尼在這個問題上略有不同,他不為無知而犯的罪開脫。而且他進一步持有這樣一個立場:人每次犯罪就失去他的拯救。因此按照芬尼的神學,人不但不能夠聲稱他們達到了完美無罪,因為他們怎麼知道他們勝過了不知曉的罪,而且沒人能夠聲稱他們得救了,因為他們怎麼知道他們有沒有因為無知犯的罪失去了拯救?我在別的地方已經証明芬尼的神學不自恰,而大多數聖潔類的人遵循衛斯理。所以,我將討論衛斯理。
衛斯理關于完美聖潔的觀點與一個人是否已經由神生無關,而在于他是否經歷了第二次恩典,靈恩派喜歡將其稱為受聖靈的洗。因此衛斯理把由神生的人分為兩類,一類是已經受了聖靈的洗,一類還沒有。“真正轉變了的人將一定會順服地堅持下去直到他適合天堂,實現得救”,但從另一方面講,“那些受洗成為神的兒女,但現在是魔鬼的兒女的人,也許還能領受成為神的兒子的大能,他們也許還能再次得到他們所失去的,甚至包括得兒子名分的靈。”
因此他相信,“真正轉變了的人”不能失去他們的救贖,因為他們將不可避免地堅持(這與加爾文主義關于聖徒堅忍不拔的觀點相同)﹔然而他相信由神生的人能夠失去他們的救贖。因此他一定不相信每個由神生的人必須是“真正轉變了的”。
這種神學可見于在衛斯理派和靈恩派,把由神生的人作這樣的劃分沒有聖經的根據。上面引用的【約翰一書 3:9-10】肯定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而不是有些犯罪有些不犯罪。“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約翰一書 5:4a】這�堣]沒有說從神生的有些勝過世界,有些沒有勝過世界
因此,衛斯理錯誤地在從神生的人中作這種區分。反之,聖經,比如約翰一書,把真正從神生的人與那些只是聲稱從神生的人區別開來。或者用衛斯理的話來說,聖經肯定凡從神生的人都屬于“真正轉變了的”,因此將堅持到底,如【約翰一書 2:19】所肯定的那樣。“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約翰一書 2:19】
衛斯理還提出完美潔淨的基督徒仍然能夠失去他們的救贖。“我說完美的意思是對神和我們的鄰舍謙卑,溫柔,忍耐的愛,制服我們的怒氣、言詞、和行為。我不認為不可能從中墮落,無論是部分地,還是完全地。”但這�婼繫結z由于是純粹的教條主義,還是沒想透徹。如果一個人因為犯罪失去他的救贖,那麼達到完美無罪的人就不可能失去他們的救贖,因為他們不再能犯罪。我們再次用衛斯理的話說,“真正轉變了的人”永遠不會跌倒。
我們發現衛斯理不僅與聖經矛盾,而且在邏輯上也不自恰。
拿撒勒人教會就是宣誓效忠這種衛斯理神學的教派之一,循道宗和諸如此類的也如此。
雖然那些屬于衛斯理神學的人,比如拿撒勒人教會之類,說基督徒的完美,他們相信這樣一個人的確繼續做一些他們稱作“缺點、不足、錯誤、偏離完美行為標准”的事。他們把這些事稱為“不自覺的和無辜的”。但如果這些不是罪,何必要提它們呢?雖然他們小心地避免在這個單子�堥洏峞孝L知”一詞,衛斯理的確把它包括在他的單子�堙C然而,關于態度,他們提出,這樣一個人永遠不會有與基督的靈相悖的態度或回應。這樣一個人永遠不會在行為、言辭或思想上有意識地犯罪。“有意識地”當然是為聖潔類的人留下的一個漏洞。
或者用衛斯理自己的話,他在“對基督徒完美的一個直白描述”(http://wesley.nnu.edu/john_wesley/plain_account/)一文中說:
“對基督徒完美最普遍的偏見也許來自對其性質的誤解。我們故意讓,并且繼續宣稱,今生沒有這樣的完美,因為這意味著要麼免除行善和神命定的所有條例,要麼脫離無知、錯誤、試探、和與血肉相連各種軟弱的自由。”
“再者,我們相信,今生沒有這樣的完美,這意味著完全的解救,無論從無知,或錯誤,對得救不是必要的事,或從多重試探,還是從無數的軟弱,能夠腐朽的身體或多或少地壓制了靈魂。我們在聖經上找不到任何根據說,任何住在土房子�堛漱H都完全免受身體軟弱的影響,或免受對很多事的無知的影響﹔或想象任何人不能犯錯,或在各種試探中跌倒。”
似乎一個人對自己的罪越無知,他就越被看作是達到了完美無罪的狀態。
有些衛斯理派的人對我用“無罪”這個詞感到惱怒。但約翰﹒衛斯理本人說:“我不主張無罪這個詞,雖然我不反對用這個詞。”這個詞從一開始就用來描述他的立場,這他是知道的,而且他對此沒有什麼問題。
如果一但由神生就立刻達到完美無罪的狀態當然很好。但事實顯然不是這樣,比如保羅在他自己的基督徒經歷�堛眯w了這一點,他說:“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羅馬書 7:25b】 還有:“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堣F。”【約翰一書 1:8】但我要說最明顯的就是新約書信從來沒有提到恩典在今生做的第二次工使人變成完美無罪這個事實。反之,新約書信寫了很多關于義的生活和戰勝罪﹔這不是寫給非基督徒,而是寫給那些蒙揀選,得救,由神生的。但如果這些人只能行義,不能做任何有罪的事,何必要有這些告誡,你覺得呢?要支持聖潔神學,就應該能找到一些經文不適用于雖所有的基督徒,而只適用于某類特殊的基督徒,他們已經達到了完美的聖潔。
的確有恩典做的第二次工,但不是在今生。保羅說:“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并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或者我也得以從死�奡_活。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所以得著我的”或作“所要我得的”)。”【腓立比書 3:10-12】保羅說,只有死了,從死�奡_活,才能達道這種完美。他不是用比喻的方式這樣說的,在今生,我們住在“肉體”�堙A這個詞譯自希臘文“σαρξ”。在《新國際版》(NIV)�堙A這個詞大多被譯成“sinful nature”(罪性)。我們在今生無法達到完美無罪。
如果看像上面提到的【約翰一書 3:9】這樣的經文,它沒有像靈恩派精英主義那樣把基督徒分成不同的類別。這節經文說的是“凡”從神生的都這樣,而不是說某些假想的精英基督徒階層。
在我看來,聖潔類中的這種精英態度與耶穌時代宗教精英的態度沒什麼兩樣。如果他們要夸他們有多麼完美無罪,那就用他們的行為來証明。我在現實中還沒有遇到任何一個能夠達到他們自己標准的人,更不用說神的標准了。耶穌對待這種人的辦法就是指出他們的罪。關于那個通奸的女人,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約翰福音 8:7b】就連耶穌的敵人,他那個時代的宗教精英,對他們自己的罪性都不會無知到敢于公開宣稱完美無罪。如果有人聲稱他們達到了完美無罪,那是一件很大很大的事,必須仔細審查。就連耶穌都那樣。耶穌自己就鼓勵別人仔細審查他的行為,他說:“你們中間誰能指証我有罪呢?”【約翰福音 8:46a】如果他們對自己的罪性“無知”,那麼出于對基督徒兄弟的愛,必須要讓他們知道他們自己的罪性。注意到,比如耶穌在馬太福音第十九章�堙A是如何對待這樣一個人的。有一個人來見耶穌,就像聖潔類的人聲稱他們完美無罪那樣,很隨意地用了“良善”這個詞。耶穌立刻注意到了這一點,知道這個人還沒有認識到罪,而這是來到信所必須的。他首先指著律法,想讓他認識到罪。但這個人顯然認為他自己完美無罪,聲稱他遵守了律法中的一切。但顯然他只是在有限的字面意義上思考,而不是用律法的靈思考。于是耶穌來到問題的核心,給他一個命令,指出他的貪婪。這正是基督徒事奉的一部分,羞辱那些認為自己是“良善”的人。
比如,我注意到在前面提到的那個拿撒勒人教會的網站上,我可以很容易地指出,在他們聲稱完美無罪的同時,他們在同一網站上提倡一個有罪的做法。如他們所說:“拿撒勒人教會允許和任命女人作牧師。事實上,美國的第一個女牧師就始于十九世紀末的聖潔運動。”但保羅在提摩太前書�婸﹛G“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地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堙C”【提摩太前書 2:11-14】注意這個命令不是基于文化,而是基于神在創世紀�堻]定的男女角色關系的本質。讓我大膽地說,女權主義就是推動具有女性化特徵的靈恩運動的因素之一。
有位女士寫給我,給我說清楚她的性別的特徵,說女人“emote”多于男人。我不得不在字典上查“emote”這個詞,下面是字典上說的,還有一個例子:美國傳統詞典(The 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
- EMOTE
- 表達情感,特別是以過度或戲劇性的方式:“她越emote,他就越少聽,而他越少聽,她就變得更加尖銳和情緒化。”
這難道不正是靈恩運動的特徵嗎?還有,雖然不是女性本身的特徵,但女權主義的特徵就是其篡奪男性的權威。
至于非衛斯理派對像【約翰一書 3:9-10】這樣的經文的觀點,可參看查經班解經。
真摯地,
艾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