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约翰·麦卡锡在他与自由恩典神学的斗争中造出了“主权救恩”这个词,但在1983年题为“学会饶恕第三部分”的讲道里,他用炼狱来解释马太福音第十八章的比喻,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那种解释拥抱了自由恩典神学。
在【马太福音 18:23-35】里的比喻中,有个仆人欠了他主人一千万银子,这代表罪。在承认他欠的债后,代表承认他的罪,并且表达了他要还清所欠的债的意愿后,主人动了慈心,免了他的债。具体是这样说的:
“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马太福音 18:26-27】
可是后来,这个仆人却不愿这样对待欠了他债的同伴,那个同欠他的与他欠主人相比微不足道。他是这么做的:“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马太福音 18:30】
在主人发现这个仆人不愿饶恕远少于仆人欠他的一笔债后,经上写到:“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马太福音 18:34】
这里的问题是:如果他的债被免了,他所欠的债是什么?虽然麦卡锡很困惑,不知道答案。但对任何读这个比喻的人来说是很明显的,主人收回了对这笔一千万银子债务的减免。因为如果他所欠债已经被免掉的话,他就不会进监狱,因为他不欠债。
从一方面讲,麦卡锡声称那个人必须部分偿还原先的那笔债,也就是说,基督只付了我们的罪的一部分,其余的部分需要靠在炼狱里遭受刑罚来付清。接着他又自相矛盾地说缺乏饶恕会产生一些新债务,所以一千万银子被完全部免去了,但这个人又欠了某些想象出来,数目不明的的新债,他必须靠受刑来付清。无论是哪种情况,麦卡锡都选择了老旧的自由恩典炼狱情形。
虽然他声称刑罚是一种管教,但这里的语气不支持那个理论。因为这里用的是忿怒的语气。如果主人没有动慈心免去一千万银子的债会发生什么呢?那个仆人对他的同伴所做的也会发生在他身上,的确那也是最终发生在他身上的,那就是被下在监里,受刑罚。难道麦卡锡相信在天堂有个被称为“监狱”的地方,所谓“被饶恕”的基督徒在那里受刑,“还清”他们所犯的罪吗?“还清”不是管教的语气,而是公义的语气,对于信圣经的基督徒,基督的挽回祭完全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
让我们考虑“管教”的概念。麦卡锡引用:“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希伯来书 12:6】如果主人是在那种意义上把那个仆人下在监里受刑,那么为什么主人觉得那个仆人对他的同伴所做的不妥呢?难道约翰·麦卡锡会把他自己对他孩子的管教描述成刑罚他们,并教导他的基督徒同伴互相刑罚吗?
的确,在教会的历史上接受了这个想法。天主教和新教教会领袖都使用了刑罚,甚至用火刑把人慢慢折磨至死,借口忏悔和认罪。这类暴行是错误解释圣经的结果,约翰·麦卡锡对马太福音第十八章的解释就是这样一个例子。
这是我所知道的约翰·麦卡锡对经文最严重的误解之一,在我看来,这让人怀疑约翰·麦卡锡是否懂福音,更不用说信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