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基督徒的信

問題二

罪、饒恕和成為聖潔

親愛的艾迪文:

我聽到了主的道,之前求他進入我的生活。我仍然故意犯罪。我還有希望嗎?請說真話。


庇哩亞基督徒聖經學習資源的回答

一個人去看醫生,說:“醫生,我這樣做的時候會痛。”醫生回答說:“那就不要再那麼做!”如果做某壞件事時良心會痛,那就不要再那麼做。但你事實上能不再那麼做嗎?那真有你想的那麼“故意”嗎?

故意犯罪確實對一個人的得救狀態提出質疑。如我在前面引用的那樣:“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希伯來書 10:26+】

經上還進一步寫到:“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堙Q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翰一書 3:7-9】雖然他是在生活方式的意義上說犯罪的,但那本質上是故意犯罪。所以故意犯罪就對人的是否已經由神生提出質疑。順便說一句,這��“不能犯罪”很有意思,這在希臘文�堛漲r面意思就是一個人沒有犯罪的能力,因此不涉及選擇。對于由神生的人,那不是一個許可的問題。那不是一種咬牙硬撐的事,而是能力的問題,或者在某種意義上說,沒有犯罪的能力。

從另一方面講,聖經也表明基督徒不是完美的,可能會陷入罪中。否則,怎麼會有這樣的命令:“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欲。”【羅馬書 6:12】如果肯定不會犯罪?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奡y述了他自己與罪的鬥爭:

18 我也知道,在我�媕Y,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19 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惡,我倒去做。
20 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媕Y的罪做的。
21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愿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22 因為按著我�堶悸熒N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歡神的律﹔
23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24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25 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羅馬書 7:18-25】

但這聽起來不像是故意犯罪,而是雖不情愿,卻或許心知肚明地犯罪。無論如何,這的確描述作為基督徒,發生在我們內心的爭戰,一場我們與我們的肉身的爭戰。

但回到你的情形,還有另一個問題需要提出來。聖經多次警告我們不要自欺,甚至在我引用的幾節�堣]如此。這表明基督徒是有可能自欺的。你怎麼知道你不是在自欺,相信你是在故意犯罪?因為很有可能你在有意識地犯罪,也就是,你知道你在犯罪,但你只是處于被動地位,允許你的肉身接管你的行動,事實上是不情愿地犯罪。否則,你之後為什麼會悔改?在上面這段經文�堙A保羅說到他自己與他的肉身的經歷,“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成為基督徒的一個結果就是我們變得對我們的罪性更加敏感、更具覺知。神的律法被放在我們心�堙A我們用其判斷每個行為。因此每個罪都可能看上去是“故意”的,因為我們感覺到了選擇不犯罪的自由。但如保羅多次說過的那樣:“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贏得與肉身的爭戰不能只靠意志。我不認為那可能在真空中取得。讓我給你一個簡單的例子。比方說你無事可做,或心�堥S有什麼特別的事要做。有一句老話說:“空閑是魔鬼的作坊。”你的肉身會占據你的心,最後你也許會發現你自己做出某些有罪的事。你也許會經歷某種“故意”,但那有可能是肉身的故意,因為肉身已經已占據主導。但選擇其實也許是被動地讓肉身主導。我想,對于過去的習慣,尤其如此。如果你與之掙扎的罪,也就是被你稱為“故意”的罪,不是某種新的罪,而是你以前養成的某種有罪的習慣,我不會吃驚。慣性是肉身的屬性。雖然我們已經被饒恕,但我們餘生仍然有可能受到那些舊的有罪習慣的誘惑。那是罪的一個性質。那就是為什麼保羅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馬書 7:24】然而我們將獲得拯救。那是拯救的一個必然性質。

是的,當我們犯罪時,就對我們的得救狀態產生質疑。不是因為我們試圖救我們自己,但首先要問的是,我們是不是有使人得救的信,因為使人得救的信是付之于應用的信。還需要問的是,我們是不是已經由神生,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失去了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的能力。盡管如此,基督徒仍然是罪人。雖然聖經的確提倡這種質疑,比如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堸搨籅L多人:“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媔隉H”【哥林多後書 13:5】然而,聖經似乎也并不假定基督徒有完美的行為,因此聖經有很多關于避免罪的教導和勸勉。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欲了。因為情欲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欲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愿意做的。”【加拉太書 5:16-17】

一個實際的應用就是不要讓你自己空閑,而總是積極參與神的事工,或至少是某些無罪的事。在什麼時候你甚至感覺不到罪的誘惑呢?我猜是你在忙于別的事的時候。需要有什麼事來占據你的心思嗎?記憶聖經,或諸如此類的事。當然,培養屬靈的紀律絕非易事。不過話又說回來,肉身其實也能幫上忙。因為紀律可以被造就成習慣,因為肉身是習慣性的將幫助人保持習慣。實際上這�堛滌暋D是當屬靈的紀律變成習慣時,一個人有可能出現墨守律法的心態,但那是與肉身爭戰的另一個極端。因此我們在律法主義和反律法主義的兩個極端之間爭戰。我們有在基督�堛漲菪恁A但沒有犯罪的自由。

此外,我們不能只是忙于各種也許帖著“屬靈”標簽的活動,還有很多普通的事,比如工作。“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堸窗A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因你們知道從主那�堨盛o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歌羅西書 3:23-24】去上學,找份工作。注意我在前面提到保羅勸告缺乏自制的人應該結婚,其結果就是他們將忙于婚姻生活。甚至攬上一些看似不必要的責任,盡管如此,仍有助于不給肉身機會來主宰你。累了嗎?也許只需睡一覺,我想。只是建議,但道理就在那�堙C抱著這些問題讀新約書信,因為我想新約有很多要說的,特別是很多保羅書信的後半部份往往是面向應用的。

【彼得後書 1:5-11】
正因這緣故,你們要分外地殷勤:

最後一件事,回到你的原話:“我聽到了主的道,之前求他進入我的生活。”求主進入你的生活并不意味著你在那時已經從神生。需要明確的是,一個人并不因為決定跟隨基督就得救,雖然那是通往救贖之路的必要一步。一個人是在信基督時得救的,這也許會發生在他決定跟隨基督之後的某個時刻。但在那之前,門徒是有可能退去的,比如:“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約翰福音 6:66】作門徒的目的是要造就和應用使人得救的信。是的,一朝得救,永遠得救。但“一朝得救”是否已經實際上在我們的生命中發生可以從我們的行為顯明出來,這是從神生的一個結果。要信基督,而不是信你要跟隨基督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