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律法的路德主義

得救是因著信。但哪種信能使人得救呢?有正確的對象和質量的信。這種信以基督和基督所做的挽回工為對象,并且是付之于應用的,這些構成了能夠使人得救的信。有些人所持有的信有錯誤的對象。這些人以他們所做的工作為他們信的對象。還有些人聲稱他們的信有正確的對象,然而卻不把他們的信付之于應用。在後者之中,就有我稱之為反律法的路德主義者。他們把單單因信得救的教義推向極端。

在公元十六世紀�堙A路德派間有一場關于信與做工的關系的大辯論,稱作多數派爭論(Majoristic Controversy)。以下譯自《福音神學詞典》(Evangelical Dictionary of Theology):

“墨蘭頓的學生邁爾﹒格奧爾格宣稱善工是得救所必需的。真路德派的人,以弗拉齊烏斯和阿木思多福為首,對此發動反擊,特別是後者,過激地聲稱:‘善工對得救是有害的。’(雖然路德自己偶爾也表達了這種意思。)這場激烈的爭論最後的解決是《協和信條》第四條,它指出了雙方的過激行為。不得以任何形式混淆信與善工(稱義與成為聖潔),但也不能貶低善工作為恩典的必然結果的重要性。”

也就是說,路德派的正式信仰不只是在心�婸{同一套教義,而是付之于應用的信,信是根源,做工是必然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