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之灯敬老院的讲道2010年10月10日

因信靠恩典得救

上次我们学习了在早期教会关于旧约如何得救的概念与新约如何得救的概念之间的争论。新约作者常把旧约称为律法,所以我交替使用律法和旧约这两个术语。

在旧约之下,一个人必须足够好才能有资格得救。他必须遵守神在摩西律法里定的所有规则,包括十诫,才能得救。所以这个人的一生都在试图靠遵守神的诫命来得到与神的一个义的位置。有些人误以为基督的福音就是那个样子。但其实不是。

耶稣自己教导了这个旧约的义。路加福音说:“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说:‘夫子,我该做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念的是怎样呢?’他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耶稣说:‘你回答的是。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路加福音 10:25-28】也就是说,如果你只做好事,从不做坏事,你就有永生。问题是有多少人有资格在那个约之下得救呢?“有一个官问耶稣说:‘良善的夫子,我该做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路加福音 18:18】你知道耶稣是怎么回答的吗?“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路加福音 18:19】这并不是说耶稣不好,而是说称耶稣是良善的就是称耶稣是神,因为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因此在律法之下,没有人有资格得救。

保罗在罗马书第三章里也这么说,他说:“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罗马书 3:20-24】

因为没有人能完美地行义,保罗在加拉太书第三章里写到:“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拉太书 3:10】并接着说:“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受”原文作“成”),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加拉太书 3:11-13】因信得生与遵守一套规矩是有区别的。

意思就是,在新约之下,从神的忿怒之下被救出来是白白得来的礼物,不取决于一个人的行为。罗马书说:“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马书 6:23】靠做工得来的工价与白白得来的礼物是有区别的,礼物不是挣得的,不是因做工得的报酬。保罗在以弗所书里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以弗所书 2:8-9】这里,一个人不因为他们所做的得到或失去得救,因为在福音之下,义是白白得来的礼物。因此保罗在罗马书第四章里写到:“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罗马书 4:1-3】他接着说:“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罗马书 4:4-8】

在新约之下,与神的义不是挣来的,与旧约不同。与神的义是白白得来的礼物,是靠着神的恩,不是靠你做工。出于这个原因,基督徒可以有喜乐,因为知道他们已经得救,他们的命运是有保证的,是重价买来的,用基督的血。那些想靠遵守一套行为准则来挣得或维持得救状态的人是不可能有喜乐的。那是律法的咒诅的一部分。律法之下没有喜乐。

在新约之下得救不是基于表现,而是基于神的恩典,神的怜悯。提多书说:“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圣灵就是神借着耶稣基督我们救主厚厚浇灌在我们身上的,好叫我们因他的恩得称为义,可以凭着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或作“可以凭着盼望承受永生”)。”【提多书 3:5-7】

注意在所有这些经文里,“得救”和“称义”用的都是过去时。如果得救取决于我们的表现,那一个人永远不能说已经得救,除非等审判日他的工作被评价之后。但在新约之下,一个人因信基督称义,所以可以说他现在就已经得救了。事实上,耶稣甚至走得更远。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翰福音 5:24】

圣徒不是靠做工得救。信基督的人已经得救了。因此,这样的人必然要从神的忿怒中得救。“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借着他免去神的忿怒。”【罗马书 5:9】如前所述,这样就会有喜乐,保罗接着写到:“不但如此,我们既借着我主耶稣基督得与神和好,也就借着他以神为乐。”【罗马书 5:11】并且,“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马书 10:13】他给哥林多的圣徒写到:“他又用印印了我们,并赐圣灵在我们心里作凭据(原文作“质”)。”【哥林多后书 1:22】

同样,因为行为不能使人有资格得救,行为也不能使得救的人失去救赎,因为得救不取决于行为。换句话说,如果你得救了,罪就不再控制你的命运。因此保罗在罗马书第六章里写到:“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罗马书 6:11】还有,“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马书 6:14】他在第八章里继续说:“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马书 8:1-2】在罪和死的律,也就是在旧约之下,如果你犯罪,你就失去与神的义和你的得救。那就是罪和死的律。圣徒脱离了罪和死的律。换句话说,如果一个圣徒犯罪,那并不影响他的得救状态。这并不是说罪不存在。因为约翰也写到:“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约翰一书 2:1-2a】

耶稣处理罪的问题。他为罪献上挽回祭,在审判日上,我们不需要为我们自己辩护,因为耶稣是我们的辩护者,为我们说话。尽管我们的罪,他已经使我们与父神和好,并将按他的时间使我们完美,这是我以后要讲的一个话题。

我知道有些经文看上去似乎与这些概念冲突,有些关于这一点的含意可能会令人不安。我将在下次详细地讲这个问题。因为问比如如果不可能失去得救,那行善的动机是什么,这是合理的。事实上在早期教会里,保罗也必须回答这样的问题。他在罗马书第六章里问:“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罗马书 6:1】保罗还说:“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罗马书 3:8a】但保罗并不是那样说的。下次我们将讨论这些问题。但这次我主要想讲靠恩典得救的教义。

对于属基督的人来说,虽然有其它问题要考虑,但从神的忿怒中被救出来不再是信徒需要担心的事。那已经完成了。基督已经在十字架上完成了那件事。保罗给歌罗西的基督徒写到:“但如今他借着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们与自己和好,都成了圣洁,没有瑕疵,无可责备,把你们引到自己面前。”【歌罗西书 1:22】那是所有信徒都拥有的遗产。

但如我在上次提到,在早期教会流传着一个不同的福音,耶路撒冷教会里形成了一个异端,他们在加拉太地区传播一个假福音,声称基督徒必须守摩西律法才能得救。这让保罗很生气,他在加拉太书里说受那个异端影响的基督徒,“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拉太书 1:6-8】加拉太书全是关于称义不是靠服从律法。保罗甚至在第五章里说:“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加拉太书 5:4】因为试图靠遵从规则得救完全不同于接受靠恩典得救。因此他又在第五章里写到:“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加拉太书 5:1】试图按认为你得救取决于你有多么好来生活是被奴仆的轭挟制。正如耶稣所说,“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路加福音 18:19b】这种人是在欺骗自己,以为他们有希望靠律法称义。

让我用罗马书第五章的前九节来结束:“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我们又借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地,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借着他免去神的忿怒。”【罗马书 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