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之燈敬老院的講道2011年10月

羅馬書:因信得救

上一次我們講了羅馬書的前兩章半,保羅在那�婸﹞F人類的狀況。結論是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但這是因為我們墮落本質。他這樣做是為了讓我們認識到如果我們尋求基于我們行為的義,這是一場艱苦的戰鬥,不是一場順風順水的仗。這場戰鬥是與我們的本性作戰,以致于除了主以外,沒有人能夠完美無罪地生活。

社會上有些人提議說,如果你引進一套規則,就能解決所有問題。我們有基于那個想法的烏托邦社會,馬克思主義和共產主義。他們把社會的問題看作只是一個經濟問題,可以靠修改政府的形式或經濟政策來解決。但如果我們從上個世紀學到了什麼,就是那樣做不解決問題。人類狀況的問題是我們人的本性固有的。不能靠規則來改變。聖經告訴我們同樣的事。神引進了摩西律法,其中有一整套規則。摩西律法使人變好了嗎?凡讀過舊約的人都會同意,沒有。那就是為什麼傳道書說:“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道書 7:20】神通過耶利米這樣描述神在舊約�堛漲囥m:“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若能,你們這習慣行惡的便能行善了。”【耶利米書 13:23】

還有,除了試圖讓人的行為變好,我們還要面對我們己經造的孽。因為即使我們從現在開始過完美無罪的生活,我們還是要為我們到目前為止已經犯的罪負責。如果神讓任何罪不受到懲罰,那麼神就不是公義的。你看,神沒有做任何事的自由。相反,神有在他的品格之內有自由按照他的品德作任何事。出于這個原因,神差他的兒子降世。羅馬書第三章�婸﹛G“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馬書 3:25-26】或如彼得所說:“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受苦”有古卷作“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 【彼得前書 3:18a】基督為罪付出了代價,滿足了神公義性的要求,所以神可以饒恕罪。

但今天我想講的是羅馬書第三章的後半部分和第四章,這部分是關于信。也許你知道,前面還沒有說到我們要滿足什麼條件才能得救。但在這幾章和保羅的書信�堙A他說得很清楚,他強調了這一點,那就是我們說的不是基于表現的拯救。在新約之下我們不需要為得救遵從一套規則,沒有律法。保羅寫到:“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証: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并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羅馬書 3:20-24】

這�婸〞犖椓q和救贖是白白得來的,其唯一的條件就是信。保羅還同樣在以弗所書�媢鴷H弗所的基督徒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于行為,免得有人自夸。”【以弗所書 2:8-9】同樣在提多書�堙G“他便救了我們,并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提多書 3:5a】

保羅在羅馬書繼續說:“所以(有古卷作“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馬書 3:28】他甚至在羅馬書第四章�塈韞[強調這一點說:“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羅馬書 4:4-6】

因此按照保羅,我們在這�婸〞爾q和救贖。是白白得來的禮物,其唯一的條件就是信。他明確排除以做任何工,任何表現,遵守任何規則作為得救的條件。

事實上他如此描述被神稱為義的人的特徵:惡人。也就是說,在新約之下,一個人并不是先變成好人才能得救,而是先因信得救,在得救之後,就會做工,就會有行為的改變。我將在另外一次講那個問題。但這�堶n進入救贖,使一個人稱義,他只需信這個好消息。我要說,這是很好的消息。如果得救取決于好行為,沒有人能肯定最後的結果。由于人墮落的狀態,如果得救取決于好行為,人只有自欺才能對他們的救贖狀態有自信。

的確,如果稱義是靠做工,人就有可夸的。保羅是這樣開始羅馬書第四章的,他說:“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無可夸。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羅馬書 4:1-3】神給了亞伯拉罕一個應許,亞伯拉罕信的是那個應許。神也給我們所有人一個應許,“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 3:16】同樣,如果我們信神的應許,神就算那為我們的義。

保羅接著說大衛王的義,我在以前讀了其中一部分。但我將讀這一部分:“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羅馬書 4:6-8】關于新約,經上在新約�堛漣ぃB來書寫到:“‘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堶情C”’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 【希伯來書 10:16-17】

關于基督徒在審判日上。你也許犯了罪,但神永遠不會給你判罪。因為那是神在新約之下應許的。即使在那一天你指出你犯的罪,神將不記得它們。想象一下,你受到審判,你要坦白你有罪,但法官對你說:“我沒有你的任何犯罪記錄。”那將是一種解脫。那將是一個好消息,你覺得呢?那是新約的一個方面。新約還有另一個部分。那就是,我們不但單單因信就白白地稱義,我們還要白白得到其他東西,我將在另一次講。

但關于信這個條件,我想說清楚,我們說的不是一廂情愿,或者說“哦,如果那是真的就好了。”我們說的信是確定的信念。因為保羅接著描述亞伯拉罕的信說:“并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堸_疑惑,反倒因信心�堭o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羅馬書 4:20-21】如果你完全相信福音的信息是真的,那麼你就得救了。在此之後,保羅開始了第五章,“我們既因信稱義,就借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借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并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羅馬書 5:1-2】

讓我們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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