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完了禱告系列,下一個系列我們講講保羅給羅馬的基督徒寫的信。他稱收信人是“為神所愛,奉召作聖徒的眾人”,我一般也這樣看待你們,他在前五章�媮翮z了福音。
他在羅馬書第一章�婸﹛G“所以情愿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馬書 1:15-17a】
今天我將重點關注【羅馬書 3:20】之前,說人類狀況的部分。福音是好消息,這其實就是福音這個詞的意思,但只有知道壞消息才能明白這為什麼是好消息。所以今天我們就先來說說壞消息。壞消息就是人都犯了罪,因此鑒于神的公義性,人都要被定罪。
從【羅馬書 1:18】到第一章結束,保羅說了在好人看來是邪惡,有罪性的人。讀一下【羅馬書 1:18-32】: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堙Q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仿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崑虫的樣式。”【羅馬書 1:18-23】
“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堛滷§�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欲。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欲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馬書 1:24-27】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作“陰毒”),滿心是嫉妒、凶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或作“被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馬書 1:28-32】
注意這個變壞的過程。他說人無可推諉。每個人都有足夠的信息推斷出神的存在。如果我們是被造物,那就意味著我們的目的不是由我們定義的,而是由我們的創造者定義的。而且我們的創造者給了我們良心,判定我們的罪,這表明我們的創造者要讓我們負責,而且最後會有某種審判。
但歷史告訴我們,人類的狀況是人會自然地傾向于與神預期的目的相反的態度和生活方式。因為拒絕關于神的知識,他們的思念和愿望變得敗壞。因為他們拒絕神,神就任憑他們這樣敗壞,這就是今生罪的工價。在思想上,他們用其他東西代替神。他們的愿望被敗壞,失控。甚至那些知道神說過這種行為是邪惡的人,不但公開犯罪,還鼓勵別人這樣去做。以上是羅馬書第一章。
保羅在羅馬書第二章和第三章前半部分說那些認為自己是好人的人。在耶穌講的法利賽人和稅吏的比喻�堙A如你所知,法利賽人是這樣說他自己的:“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奸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路加福音 18:11-12】同樣的,很多自認是好人的人在讀羅馬書第一部分時,為他們不像這樣的人而感謝神。但保羅在羅馬書第二章和第三章�婸”漕ワ瓵蛌漲n人卻通常做那些他們眼�堛煽c人所做的事,雖然也許更隱密或以不太明顯的方式。或者以被社會接受的方式。
你知道耶穌最大的敵人事實上是誰嗎?他們是耶穌那個時代的宗教精英。“從此他教訓他們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并且被殺,過三天復活。’” 【馬可福音 8:31】耶穌在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整章�塈憪P宗教精英,因為他們的假冒為善。
總結羅馬書第二章,雖然有些人以為他們自己是好人,看不起其他人,其實并不做他們知道是正確的事。因此他們并不比那些他們眼�堛煽c人的好。因此保羅做出結論說:“并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 3:22b-23】保羅還在羅馬書第三章�婸﹛G“因我們已經証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 3:9b-10】
關于以弗所的基督徒得救前的狀態,保羅說: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欲,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以弗所書 2:1-3】
神定了律法,比如十誡,不是要使人更好,也不是要使人稱義。而是如保羅說:“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馬書 3:20】神引進規則,幫助所謂的“好人”認識到他們其實有多麼墮落。神想讓我們認識到我們需要一個救主,我們需要一個救主把我們從我們的本性�堭洏X來。我們的本性是墮落。我們需要一個救主把我們從神的忿怒�堭洏X來。因此保羅說:“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堙A使我們因信稱義。”【加拉太書 3:24】但律法本身并不是目的,保羅在接下來的一節說:“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加拉太書 3:25】
保羅自己在這方面的經歷就是一個先例。他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提摩太前書 1: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