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恩典反律法主義

“自由恩典”與“主權救恩”

“自由恩典”神學認為一朝得救,一個人可以在他的行為上,或甚至信仰上離棄真道,而這不會影響他“得救了”的狀態。一朝得救,永遠得救,無論你在之後的信和行為如何。

“主權救恩”的意思是一旦得救,基督就成為那個人得主,使他在信�堸礅蠿鴝部C聖潔和信將是信徒總的生活方式,雖然暫時的罪會來到基督徒的生活�堙C這背後的觀念就是聖徒的堅忍不拔。一朝得救,永遠得救,然而一旦得救,這樣一個人將不可避免地堅持到底。

不要把“主權救恩”和“墨守律法的阿民念主義”混為一談。墨守律法的阿民念主義認為一個人必須保持某種表現才能維持他的得救狀態。

自由恩典反律法主義錯在哪?

“自由恩典”背後的邏輯是,即然稱義(罪的饒恕)不取決于我們的表現,而是因信白白得來的,一個人一旦因信得救,他的歸宿就是被密封的,他的罪也被饒恕了。這樣一個人依靠神“恩慈”的品質,也就是神白白恩賜給不配得的人,這是福音的基本信息。然而“自由恩典神學”超過了這個,歪曲使人得救的信的質量,并且歪曲由神生對人的行為的效果。自由恩典神學有下面這些危險:

1、歪曲使人得救的信的質量,傳一個有缺陷的福音

自由恩典神學往往傳一個沒有能夠使人得救的價值的信。自由恩典神學傳一個只是同意或認同,但不是一個根深蒂固,質量可以被神所接受,能夠使人得救的信。自由恩典神學所傳的信不需要付之于應用。一個人只要“禱告接受耶穌”,就被看作是得救了,無論這個人是否明白其中的含義,無論這個人所謂的信與他的行為有沒有任何關系。福音有可能被錯誤地傳,被錯誤地接受。

2、放蕩無羈的基督徒被欺騙,誤以為他們已經得救

聖經教導說一個人的行為與他的得救狀態有必然的關系。比如,我們看到:“凡住在他�堶悸煽N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堙Q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約翰一書 3:6-10】注意在第7節�堙A約翰特別說在這個問題上不要被人誘惑。自由恩典神學就是這種“人”,他們在這個問題上誘惑人。保羅也同樣說:“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哥林多後書 6:9-10】自由恩典神學在這個問題上欺騙基督徒。

3、自由恩典神學不但誘惑放蕩無羈的基督徒,使他們相信他們已經得救了,還縱容淫亂,導致在基督徒中提倡放蕩無羈。

哥林多的基督徒在面對他們中間一個明目張膽搞淫亂的人時,還以他們的容讓驕傲。但保羅斥責他們說:“你們這自夸是不好的。豈不知一點面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哥林多前書 5:6】保羅還說:“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幹?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至于外人,有神審判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哥林多前書 5:11-13】

給反律法主義者的信息

照著聖經傳福音的方式傳福音。如果你的生活在罪的生活方式中,那麼,如保羅說的那樣:

“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媔隉H” 【哥林多後書 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