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先于由神生

大多数我认识的基督徒都理解这个概念。但有很多我接触到的持归正神学(加尔文主义)的人假定从神生(重生)发生在一个人信基督之前。在有些问题上,我同意归正神学,比如圣徒的坚忍不拔。但我发现归正神学在这一点上偏离了圣经所说的基督教。我在此论证在这一点上,圣经所教的与加尔文主义神学相反。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 1:12】

他们是在什么时候被赐与权柄作神的儿女?在他们信之前吗?圣经是怎么说的?

“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加拉太书 3:2】

这些人是在信之前还是信之后领受的圣灵?这里是什么意思?如果一个加尔文主义者是加拉太人,他会如何回答保罗的问题?他会不会说:“都不是!我在还没有信的时候就领受了圣灵。我领受圣灵不是因为行律法,也不是因为信!”

“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使徒行传 2:38】

他们是在何时领受的圣灵?是在他们信之前还是之后?这里的意思是什么?事实上,他们是在罪得赦免之前还是之后领受的圣灵?

“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加拉太书 3:26】

那么一个人怎么能在信之前由神生呢?一个人是通过信由神生的,正如【约翰福音 1:12】表明的那样。

“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以弗所书 1:13】

他们是在什么时候领受的圣灵?是在他们信之后还是之前?这里是怎么说的?

“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约翰一书 3:9-10】

加尔文主义者想让我们相信这适用于不信的人,也就是那些“已被拣选”,但还没有信基督的人。

信是礼物?

信不是以神恩独作论的方式赐给人的礼物,而是人与圣灵合作造就出来的。加尔文主义者也许会引用这节经文来反驳:“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以弗所书 2:8-9】但考虑这个分析。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已经在【以弗所书 2:5】里提到:“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以弗所书 2:5】但我认为这两处在英文翻译里都被不准确地翻译成手段与格,而作者在这里的意思更可能是方式与格, 应该是“with grace(以恩慈)”“graciously(恩慈地)”,而不是“by grace(用恩慈)”。恩慈所描写的是神拯救我们的方式,因为神有一个恩慈的态度。“by faith(因着信)”则是使用属格介词“δια”专指拯救的手段或方法。神抓住我们的信,把我们拉到安全的地方。但不信的人则不能得救。正如罗伯逊(Robertson)在他的《新约词画》(Word Pictures of the New Testament)里说的那样:“‘恩典’在于神,‘信’在于我们。”“‘恩典’在于神,‘信’在于我们。”

有些人把“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解释成这是指信是礼物。但这种说法得不到这段经文的支持。按照希腊文法,代词“这”的性别必须与它所代表的那个名词的性别一致。在这里,“这”是中性的,而“信”是阴性的,因此“乃是”指的不是信。还有,“这”是主格,因此是这一句的主语,“所赐的”是谓语主格。就如我说:“这是一个礼物。”其中“这”是主语,而“礼物”是谓语主格。如果把这句写成:“这是神所赐的,你们本乎恩,也因着信得救。”其意思就更清楚了。

关于“所赐的”这个词,在新约里用来说“礼物”的最常见的有两个词。“δωρεα”强调礼物是白白赠与的,而“δωρον”用来指献的祭。保罗所用的是后者,暗示神通过基督在十字架上献的挽回祭。拯救是神献的祭,而不是靠人自己做的工得到的。他在罗马书和加拉太书里详细讨论了这一点,对比通过信基督得到的义和靠一个人做工得到的律法的义。后者是以行为为本的义。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罗马书 3:20-24】

因此我们有:“你因着信被恩慈地拯救,那是神献上的挽回工,而不是出于你自己做的工,免得有人自夸。”

因此,假如“信”是礼物,那献给神的祭就是信,而不是基督在十字架上做的挽回工。还有,关于自夸的问题。如果神没有把信作为礼物赐给我们,我们就有理由自夸了吗?按照圣经,没有。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罗马书 4:2-3】这里对比的是行为和信。而不是对比信是礼物或不是礼物。在以弗所书里的这一段也有同样的对比。然而保罗在罗马书这里根本没有提到“信”必须是礼物。他只是说,因为因行称义而不是因行为称义,所以没什么可夸的。

他们还可能会提出“仰望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希伯来书 12:2a】并且要求说“创始”的意思就是我们没有参与我们的信心的造就。但希腊文的意思并非如此。因为这个词在原文中是“αρχηγος”,意思是耶稣是我们的君王或主或元帅,就如这个词在其它几处被翻译的那样。但领袖若没有人跟随就不是领袖。耶稣领导,我们跟随。这就是我所说的合作关系。但加尔文主义者把耶稣看成更像是玩偶的主人,我们信基督成为他的玩偶,圣经不支持这种说法。的确,你永远也不会听到加尔文主义者像彼得那样传道说:“你们当救自己脱离这弯曲的世代。”【使徒行传 2:40b】


重要性

没有应用的查经是没有意义的。这里的应用就是把信作为由神生的现决条件。那些持归正神学的人也许会把得救的过程看作是完全被动的,甚至没有对基督的信。比如,归正神学主张让婴儿受洗,与圣经相反。那会严重影响传福音。有些人根本不与非基督徒分享福音,除非觉得这些人已经由神生,认为他们若没有由神生就根本听不懂福音的信息!他们也许会试图让这个人以一种外在的方式作某个祷告来“接受基督”,但贬低神要求的使人得救的信的质量,扭曲福音的信息。使人得救的信不只是简单的同意,而是深信。付之于应用的信是被称之为真正的信的特征。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 3:18】如果有人是由神生的,但却不信基督,按照圣经,这种人罪已经定了。但圣经表明我们是神的儿女是因为我们信基督,而不是任何其它的原因,


这是讨论平台里两个陷在加尔文神学里的人例子。

“今天我们教会里转来转去教如果你信耶稣,求告他的名,你就将重生。把重生变成一件我们采取某个行为就能发生的事。我以前也这么教过。然而,我认为人只有先由神生(从圣灵生)才能听见和接受耶稣说的话,肉身是不懂这些话的。只有在重生之后,我们才能听见和悔改。”

“在一个人被赐予作神儿女的权柄之前,他必须先由神生。那时,他才‘信他名的’。”

(与“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 1:12】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