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享乐主义

享乐主义是西方社会的主要价值体系。追求快乐和个人幸福对西方社会大多数人来说是最重要的,并且在美国甚至是宪法权利。事实上很多人把自由理解成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这种价值观反映在毒品文化、性滥交和婚姻不忠的泛滥,还有广泛存在于年轻和年长人中的叛逆态度。近来,享乐主义哲学的酵已经渗透了基督徒的思想。

约翰·派博(John Piper)在他最早出现于1986年的畅销书《渴慕神》里提议说,享乐主义价值观系统是过基督徒生活最主要的决定因素。享乐主义认为快乐或幸福是人生唯一或主要目标的教义。享乐主义道德观认为实现个人幸福是所有行为的适当目标。派博说:“寻求快乐是每个善行的主要动机。”派博试图推动对享乐主义的接受,但将其指向神。派博基本上说,神把我们造成享乐主义者,而且神自己就是享乐主义者,但作为基督徒,我们的快乐或幸福的主要源泉是神,所以我们应该寻求神来达到我们的幸福。

派博似乎表明神创造我们的目的就是要荣耀他自己,以满足他自己享乐的欲望,因为神自己就是享乐主义者。我们荣耀神的方式就是在神里面寻求快乐。因此荣耀神不应该是我们人生的主要目的,而我们在荣耀神时所得到的快乐才应该是我们主要目的;或者说,把马车放在马前面;把寻求快乐当作火车的引擎,而不是挂在车尾的守车;把它当作蛋糕,而不是蛋糕上的糖霜;把它作为我们基督徒生活的根,而不是基督徒生活所结的果子。这其实就是求自己的益处。一个人可以争辩说那是寻求神,但只是在“这能对我有什么好处?”的意义上。对于一个享乐主义者来说,荣耀神本身是不相关的。在人生中唯一相关的动机是追求最终极的快乐。但派博也含糊地写到为神的荣耀而活也是我们的“职责”。但在别的地方他取笑以“职责”或义务作为我们的动机。

派博用给他妻子买花的例子来嘲笑出于尽义务而不是寻求快乐不会被欣赏。但按照享乐主义应用的逻辑。你把花给妻子,并且说:“我把花献给你,只是为了寻求我自己的快乐。我对你的爱,甚至给你买花只是因为这让我感觉很好。然而当你不再让我有好的感觉,或者我发现其他人让我感觉更好时,你可以要滚多远滚多远,我才不管呢!”当然享乐主义者不会真的这么说,因为那会影响他得到快乐。相反,他会欺骗他妻子,把这些享乐主义的想法藏在自己心里。但要点已经阐明。他会说“我爱你”,希望从中得到些快乐,故意误传他的真实意图。圣经提倡的难道是这种价值观吗?

圣经似乎表明基督徒不应该是享乐主义者。

“但那好宴乐的寡妇,正活着的时候,也是死的。”【提摩太前书 5:6】

“因为那时人要专顾自己,贪爱钱财,自夸,狂傲,谤讟,违背父母,忘恩负义,心不圣洁,无亲情,不解怨,好说谗言,不能自约,性情凶暴,不爱良善,卖主卖友,任意妄为,自高自大,爱宴乐,不爱神。”【提摩太后书 3:2-5】

但派博提议说这些指的只是有罪的快乐。但我要说,如果快乐是最终的目标,何来有罪的快乐一说?派博自己写到:“渴望幸福是人类的普遍经历,这是好的,不是有罪的。我们永远不应该否认或抵制我们对幸福的渴望,即使那是一个坏的冲动。”但快乐是相对于个人的。如果一个人的目的就是要追求最大的快乐,那么那个快乐究竟是什么与他实现他人生的目的是无关的。从逻辑上讲,如果享乐主义是神给人命定的计划,那些不把追求快乐作为他们人生的主要目标的人就是在犯罪。的确,派博鄙视这种人。那些满足他们生活中的快乐欲望的人,无论圣经如何说这种行为,都是在满足神创造他们的目的。

派博提议说人应该在神里找到最大的快乐,“最深的和最持久的幸福是在神里找到的。不是从神,而是在神里。”而且,“对快乐的追求是所有敬拜和美善的必要成份。”那实际上是什么意思有些含糊。用言语赞美神似乎是他的意思,但他对此很不清楚。他是从一个机构化教会领袖的立场出发,因此他对敬拜的看法可能偏向于仪式。在他关于“敬拜的形式”的一节里,他例了一些赞美诗,所以我想他的意思是“敬拜仪式”。

他假定信主使人成为基督徒享乐主义者。因此,从逻辑上讲,那些出于尽职责而不是追求快乐荣耀神的人是没有得救的。然而他本人在这一点上自相矛盾,我已经在前面展示过,他说荣耀神是我们的职责。那么,究竟是哪一个呢?动机究竟是职责,还是快乐?他不能说职责是动机,但快乐对于信主的人来说作为必然的结果或效果随之而来,因为那将与享乐主义背道而驰。对于享乐主义者来说:快乐不只被看作是效果,快乐是享乐主义者的动机和最终目标。荣耀神则成了一个效果,而不是一个目标。我要说,虽然一个基督徒必然会与神经历快乐和幸福,并且虽然圣经有时用这些来激励人寻求神,然而寻求神是因为一个人觉得这是应该做的,或者说行如神的儿女所应该的那样是因为那个人是神的儿女,或荣耀神不是因为我们能从中得到什么,而是因为神从中得到神么,或者说爱别人不是为了我们自己而是为了别人,这些是合法的动机,而且我要争辩说甚至是更成熟的动机。

荣耀神是快乐的,因为这是正确的?还是荣耀神是正确的,因为这是快乐的?第二种是基督徒享乐主义。

派博对非享乐主义基督徒的蔑视

派博在他的《基督徒享乐主义者的默想》一书中写到:“试图因享乐之外的任何其它原因敬拜神都是不合圣经和傲慢的。”所以,比方说,如果一个人敬拜神因为他觉得那是正确的事,派博认为这个人是傲慢的,在不合法地敬拜神。同样,那些做事不是因为他们从中得到什么,而是因为其他人从中得益,派博似乎鄙视这种的人。这是他教的观点。如果基督徒有任何追求自己的快乐之外的动机,(比如爱,或做正确的事因为那是正确的事),派博认为这样的人是傲慢的,没有按圣经生活。的确,我在基督徒中见过这种态度,无论那是派博影响的产物,还是派博的神学反映了基督徒中盛行的享乐主义的态度,派博受其影响,使他被迷惑。

神作为享乐主义者

“主耶和华说: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以西结书 18:23】

派博最终与这样的经文矛盾,因为他从加尔文主义者的玩偶神学出发,特别是约翰逊·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所提倡的。如果神的主要目的是使他自己幸福,而因为神控制着一切,所以神对所发生的一切都很满意。那怎么解释很多说神后悔和其它这类经文说神不喜欢所发生的事呢?派博用爱德华兹的加尔文神学说我们是在通过错误的镜片看神。这种经文只通过狭窄的镜片展示神,但如果我们看到大图象,神其实总是高兴的。神对恶人的死是高兴的。当神把人送进地狱时,神是高兴的。当人被引到罪里时,神是高兴的。神就是一个穿着红袄子,留着白胡须,说着“哈哈哈”,乐呵呵的老家伙,你可以坐在他大腿上索要礼物。他基本上就是圣诞老人。在我看来,按照加尔文主义,神就是在玩芭比娃娃。有时,神从随意地把某些芭比娃娃扔进火里找到乐趣,他喜欢看着他们融化。不,还不止这些。他需要给他们感觉,这样他就能因他们在火中撕心裂肺的喊叫声开心。而对其他的芭比娃娃,神给他们穿上漂亮的衣服,按照他自己的意愿,把他们放在芭比的梦想之家里。这些怪异的概念反映了加尔文主义的想法,在派博看来却毫不奇怪,在很多被享乐主义态度误导的基督徒看来也不觉得奇怪。因为每个人都自然地符合他对神的观点。甚至关于拜偶象的人,诗篇的作者写到:“造他的要和他一样。凡靠他的也要如此。”【诗篇 115:8】

但对我来说,如果神说他不喜悦什么事,我就把那解释成神不喜悦什么事。因为我不是加尔文主义者,我不在圣经上玩这种游戏。我可以从圣经里读出其意思,而不把像享乐主义这样的东西读进圣经里去。所以对我来说,神满足公义的要求把人送进狱,因为那是他的性质的一部分,但神很不情愿这么做。因为神不喜悦他们永恒的死亡。但对享乐主义基督徒来说,神把人送进地狱的主要动机是满足神自己对快乐和幸福的欲望。你敬拜哪个神呢?

这是一个声称是派博类的享乐主义者做的见证:“我的人生目的不是帮助别人或把他们从地狱‘救’出来,而是神可能会喜欢我喜欢他。恰巧对享乐的追求使我帮助穷人和失去的人,听莫扎特和九寸钉乐团,露营,讨论政治,与妻子做爱。在我以这种享乐主义的生活方式生活时,我自己就是一个小基督,我变得更了解那最终极的享乐主义者和他的全部性质。哥们,我真的很喜欢!”(神:最终极的享乐主义者

耶稣是享乐主义者吗?

耶稣服从他的父的主要动机是什么呢?有意思的是注意到耶稣很少说到他的动机。他说到他服从他的父,但没有说原因。这意味着顺服是耶稣的固有属性。

“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子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惟有看见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样做。’”【约翰福音 5:19】

如果他暗示了什么,那就是他对父的爱。

“但要叫世人知道我爱父,并且父怎样吩咐我,我就怎样行。起来,我们走吧。”【约翰福音 14:31】

但耶稣既没有说他的爱的动机,甚至也没有说他顺服是不是基于对父的爱。耶稣说他荣耀父的使命,但没有说他这么做的动机,但他的愿望对于他的使命来说是次要的。

“说:‘父啊,你若愿意,就把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加福音 22:42】

耶稣的使命包括了很多满足其他人的愿望,而很少提到他自己的愿望。那么基督徒是不是应该痴迷于自己对快乐和幸福的愿望呢?他是不是应该以“我能从这里面得到什么?”的态度来迎接神的每个命令呢?难到神告诉他做什么他就应该去做什么还不够吗?他还需要自我反省他的动机是否符合享乐主义哲学吗?难到儿女不应该只因为他们是父亲的儿女就按父亲所说的去做吗?注意在两个儿子的寓言里,父亲并不太在乎动机。那个不情愿却服从了的儿子反而代表了应该效法的榜样。是的,心甘情愿地服从更好,但不情愿地服从也是耶稣所提倡的合法的基督徒行为。在前面我们看到,耶稣自己有时也是不情愿地服从。耶稣在地上过得并不愉快。我说的不只是肉身的舒适程度。他对周围的罪感到忧伤和恼怒,所以他说:“嗳,不信的世代啊,我在你们这里要到几时呢?我忍耐你们要到几时呢?把他带到我这里来吧。”【马可福音 9:19b】他想回家。在他的整个事奉中,他必须克制自己不快的感觉,把神的旨意,神给他的使命放在他的感觉之上。感觉在基督徒的生活中应该是次要的,而不是主要的。如果你有耶稣那样的感觉和以耶稣那样的生活方式生活,那么你很有可能被像派博那样的基督徒享乐主义者或其他更典型喜好玩乐和寻求快乐的享乐主义基督徒们归类为“还没有得救的”,因为他们觉得你不是一个享乐主义者。

享乐主义的爱

在圣经说到爱的地方,派博也得玩一些释经体操来绕过去。对于像“不求自己的益处,”【哥林说前书 13:5b】这一类的经文,他会说:“孤立和缺乏反思地聚焦于这样的经文给人一种印象基督徒的道德主要就是,在对其他人的善行时,从所有自己的益处里挣脱出来。”他于是就试图把享乐主义读进圣经里去,而不是从圣经里读出圣经到底写的是什么。关于那些说益处的部分,他仍然缺乏反思,这些经文究竟是不是在把这些益处说成是基督徒生活中的主要追求。关于【哥林说前书 13:5】,他说:“这里的意思难道这么绝对,以至于享受被爱都错了吗?”不,但这里的意思不需要这么绝对就可以否定享乐主义与αγαπαω爱是一致的。享乐主义不只是经历快乐。享乐主义把追求快乐当做生活的主要目标。我要问,一个享乐主义者是不是能够实践αγαπαω爱。享乐主义者爱是因为那使他感觉好。他们也许会经历“φιλεω”爱,但αγαπαω爱却是另一回事。

享乐主义属于不成熟的人

正如婴儿固然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在灵里是婴儿的基督徒往往是享乐主义者。这种特征在基督徒中很常见,但那个事实不应该让我们得出结论说要成为基督徒必先成为享乐主义者,反之,我们应该帮助处于那个阶段的基督徒成熟起来。保罗表扬提摩太的态度,说那种态度很罕见:“因为我没有别人与我同心,实在挂念你们的事。别人都求自己的事,并不求耶稣基督的事。”【腓立比书 2:20-21】

这种只顾自身利益通常是社会的特征,在不成熟的基督徒中也一样。对于这种人,耶稣用应许吸引他们,不是否定他们的愿望,而是把他们的愿望引导到更大的事上。派博把这种应许解释成赞成和提倡享乐主义哲学,甚至超过那一点,把享乐主义态度当做得救的必要条件。但对我来说,我在“如果这是你想要的,你心所愿的,那么如果你跟随我,还有更大的版本等着你。”的意义上读这些。

小孩子所表现出的爱倾向于要么是φιλεω,要么耍小心眼。随着他们成熟,他们也许会把以爱做为一种形式的感激,爱那些爱他们的人。然而成熟的父母之爱不寻求自我,不需要以从被爱的人得到正回应做为爱的动力。甚至自然也教我们这一点。幼狮为一块肉与兄弟姊妹争斗,然而是它们的母亲冒着生命危险把肉带给它们。所以随着一个人的成熟,他的焦点越来越变得以他人为中心。正确的行为越来越不需要奖励。不成熟的人做事是因为他们能够从中得到什么。成熟的人做事是因为那是需要做的。只有成熟才能使一个年轻人有责任和义务感。

像耶稣所行的那样去行需要成熟,耶稣说:“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 【马可福音 10:45】我们也这样蒙召。“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约翰福音 13:34】我们也蒙召来完成类似的使命,耶稣在向他的父的祷告里说:“你怎样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样差他们到世上。”【约翰福音 17:18】这不是可做可不做的。“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约翰一书 2:6】但与此相反,派博写到:“任何试图摆脱神的救济(慈善施舍),想像条汉子一样与天上的主建立合作关系的仆人都是在反抗创造者。”换句话说,派博认为如果你像耶稣所行的那样去行,与神有一个成熟的关系,而不是像婴儿一样,那么你就是在反抗神。我在评现代福音派教义一文中提到,这种对在灵里成熟的抑制是现代福音派的一个特征和对基督徒合一的阻碍。


普通基督徒的享乐主义

我的一个朋友是陆军征兵员。他注意到,很久以前,应征的人多是出于对神和国家的责任感。但今天情况不同了。他注意到大多数年轻人不是受责任感驱使,而是出于个人利益。他们想知道他们能够从中得到什么。我记得肯尼迪曾说:“勿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什么,而要问你能为你的国家做什么。”这种态度在八十年代消失了,但愿有一天这个国家能从对享乐主义的痴迷中恢复过来。这种态度已经到渗透基督徒中,这似乎总是必然的。如果你想知道基督徒们将会是什么样子,只需看一看周围的社会。当基督教的领袖们积极地试图把世界的酵混合在基督教面团里,使面团被属世哲学的热气发起来时,更是与事无补。基督徒享乐主义,我称之为“感觉好”基督教也许是今天福音派基督徒中最占主导地位和最内在的态度,但派博版本的基督徒享乐主义我觉得还是较为少见。有多少基督徒真诚地享受敬拜神,比做其它事情都更觉得快乐?这里我指的是在敬拜仪式时唱赞美歌和像诗篇的作者那样用言语赞美神。对于一般的基督徒来说,唱赞美歌和敬拜要么是件差事,其间常常要克服不快的情绪去完成它,要么那不是他最喜欢的快乐,否则,他会在他所有的空闲时间里都这么做。

与派博的版本相反,基督徒享乐主义更普通的版本是以神的名义通过寻求满足一个人最大的乐趣来荣耀神,特别是自称是基督徒的享乐主义者,用神的名来实践享乐主义。他们人生的重点是“以神的名”开心快乐和寻求满足他们的乐趣和寻求幸福。他们的态度是神要他们做的正好是他们想要做的。他们寻求自我有“良好的感觉”,任何阻碍他们达到那个目的的事都是邪恶的。如果有人让他们“感觉不好”,那个人就是在对他们犯罪。就如老歌里所唱的那样“如果感觉那么好就不会错”,如果犯罪使他们感觉好,他们就会不顾圣经,也不顾败坏自己的良心。事实上对很多人来说,很难区别基督徒享乐主义者和非基督徒享乐主义者。所以当你听到这个国家里称自己是重生的基督徒的比例高得惊人,然而从社会的行为看,相应的统计数字却很少。耶稣说他的门徒:“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约翰福音 17:16】但在现代基督徒中,他们的目标却变的与世界没有什么不同。

另见:

我想引用陶恕(A. W. Tozer)的《神和人,圣洁先于幸福》基督教出版社,1960,第43-46页

“我们生来就是为了要幸福很少被人质疑。报章的失恋专栏被写信询问如何才能‘保持他们的幸福’的人的眼泪打湿。心理医生们因越来越多的人不顾一切地在寻找幸福时寻求专业帮助而肥得流油。几乎所有畅消书和戏剧都假定个人幸福是人类斗争的合法目的。唯一的问题是如何在今生得到最多的幸福。”

“在我看来疯狂追逐幸福与疯狂追逐金钱、名望或成功同样是邪恶的。简单地读一遍新约并且默想一下就可发现这有多离谱。那里所强调的不是幸福,而是圣洁。神更关心人心里的状态,而不是他们的感觉。无疑神将给那些顺服的人带来幸福,但最重要的问题不是我们有多幸福,而是我们有多圣洁。”

“对于那些认真对待这件事的人我有一个建议,到神那里去搞懂一件事。告诉神无论是什么代价,你都想圣洁,然后求神永远不要给你比圣洁更多的幸福。当你的圣洁变得失去光泽时,让你的快乐也变得暗淡。求神使你圣洁,无论你是不是幸福。最终,你肯定会既圣洁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