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哩亚基督徒圣经学习资源神学立场

以下是庇哩亚基督徒圣经学习资源的主要作者艾迪文的基本神学立场,基于他的个人查经。他的神学是“庇哩亚”(“这地方的人,贤于帖撒罗尼迦的人,甘心领受这道,天天考查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使徒行传 17:11】),不效忠于任何教派或圣经之后的神学家。
问题 庇哩亚基督徒圣经学习资源的立场
原罪 因为亚当犯了罪,我们的肉身要死,并且我们继承了犯罪的倾向。(罗马书第五章和罗马书第七章。)但神不让人为他们没有控制的事承担责任。
归咎的罪责 特别地,神不把罪责归咎到无辜的人身上,意思就是,神不把罪责算在那些没有做任何错事的人身上。罪责只算在有罪的人身上。

特别是没有把罪责归咎到耶稣,使他成为有罪的,他是神无辜的献祭羔羊,是“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彼得前书 1:19b】耶稣是为有罪的人的罪死的。

“像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希伯来书 7:26-27】

“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受苦”有古卷作“受死”),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彼得前书 3:18a】

算为义 虽然把罪责归咎给无辜的人是不公义的,因而与神的性质相反,但把罪人算为义是神恩慈和饶恕的性质(“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罗马书 4:5-8】)说如果神把罪人算为义,那神就必须把罪责归咎给无辜的人是逻辑谬误,是不合逻辑的推断。神是公义的,他不行这样的恶事。
人的意愿 是从神半自主的,受圣灵的影响,但也受罪性的影响,罪性本身受外在因素的影响,比如魔鬼和其他有罪性的人,还有环境。

命令和责任带来审判,这意味着我们的自由,(而不是“玩偶”的模式。)

神的恩典 得救离不开人神合作,(与圣灵合作)。(【使徒行传 2:40】)尚未由神生的人有可能拒绝神的恩典,但一旦由神生,拯救的恩是永恒的。(【约翰一书 3:9-10】【约翰一书 2:19】
预定 类别而言,按照神的命定。

(如果你属于“信徒”)(【以弗所书 1:5-11】

但就个人而言,根据神的预知(【彼得前书 1:2】

(神预知你是否在你一生的某个时刻归入“信徒”那一类)(【罗马书 8:29】

信在重生之前是通过与圣灵合作协同造就的。我在这一点和其它几点上与加尔文(奥古斯丁)神学相反。
重生 我用“重生”这个词来表示“由神生的过程”。是由神独自完成的。既信了,圣灵就使人重生,这个过程没有人的努力。(【约翰福音 1:12】, 【以弗所书 1:13-14】, 【以弗所书 2:10】
挽回祭 基督的死是替代的祭,由神恩慈地提供,并且可以公义地接受替代罪人应受的惩罚。(【罗马书 3:25】
挽回祭的范围 挽回祭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翰一书 2:2】)。
挽回祭的应用 挽回祭适用于所有信的人。挽回祭使罪能够被饶恕。圣灵不运用挽回祭,一个人在以能够使人得救的信信基督时,自动地在罪得赦免的意义上被算为义,(【罗马书 3:22-24】
拯救的次序 听道,信道和悔改(转向基督和信基督是紧密相联的,接受基督为救主和主,称义(罪的饶恕),重生(由神生),成为圣洁(造就义的行为),被荣耀。(【以弗所书 1:13】, 【约翰福音 1:12】也同样))
成为圣洁 由神生的人必然会成为圣洁,但只有在死后才能达到完美。(意思是除去罪性不是在今生完成,对于神的儿女,这会在死后自动完成。)

在今生,由神生的人因为重生的性质,没有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的能力或在任何生活方式的意义上恨其他由神生的人。(【约翰一书 3:9-10】

坚忍不拔 由神生的人永远不会失去他们的得救状态,而是(从生活方式或职业的意义上)持续在信里,并以与那个信相称的生活方式生活,直到最后。(【希伯来书 3:14】【约翰一书 2:19】【约翰一书 3:9-10】【约翰一书 5:3-5】
圣约神学 历史上,神与人类立了两类约:恩典的约和律法的约。这两类约在历史上并存,但随着历史的进程,以不同的程度和不同的方式被显示出来。

恩典的约背后的基本原则就是一个人是因信被恩慈地算为义。

律法的约背后的基本原则就是一个人通过遵守一套诫命被算为义。

律法的约从来不能实际上使人称义,但神用律法的约来使人认罪,这么做就把人指向恩典的约。因为这个原因,律法的约常在传讲恩典的约时被传讲。比如在罗马书开始的几章里,保罗就说到律法的约,使人认识到罪,这样就为他的读者听恩典的约做好准备。耶稣也同样,比如在回答一个很富足的官时(【路加福音 18:18+】)。这就可以解释一些时代论者读进经文里的很多所谓的矛盾。

更准确地说,我或多或少地持有新约神学。按照【希伯来书 10:16-17】【耶利米书 31:33-34】里所说的新约是对基督徒说的。

时代论神学 神在不同的时代以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程度上揭示了他恩典的约和律法的约,但总是保持了它们的基本性质。
摩西律法 这是一个律法的约,不能使任何人称义,但基督徒在按照圣灵行时,可以从中得出应用。
受洗和圣餐 这些是条例而不是圣礼。遵守这些条例是出于服从基督的命令,象征着我们与基督的关系,但它们本身并不能使人得到使人成为圣洁的恩典。这些肯定和宣告了我们的信,但不是神秘有神奇魔法的仪式。靠洗礼重生不符合对圣经的正确理解。婴儿洗礼也不符合圣经。称义是因着信,不是因遗传。

与加尔文主义和阿民念主义对比

在加尔文主义的五点上与阿民念主义和路德主义对比


神学 得救之前 得救之后 永恒的保证
加尔文主义 神恩独作
神恩独作
同意
路德主义
神恩独作
神人合作
不同意
阿民念主义 神人合作 神人合作 不同意
庇哩亚基督徒圣经学习资源(我们其他人) 神人合作 神恩独作 同意

  1. 我不同意加尔文主义和路德主义关于得救之前的概念的主要原因是他们相信神将让人为他们无法控制的事情负责。
  2. 在加尔文主义里没有得救之前或得救之后一说。一个人不是得救,而是蒙“拣选”。因为加尔文主义相信一个人蒙拣选甚至发生在他出生之前(基于某种未知的标准),所以问题不在于“得救”,而在于发现一个人是不是蒙“拣选”了。
  3. 路德主义相信得救只能因选择被拒绝。(因此因为包括“选择”和合作,这是人神合作。)然而,这样一个选择只有在一个人已经得救后才能做出。他们相信你可以失去你的救赎。换句话说,一个人通过选择维持他的得救状态。但他们在关于得救之前的问题上倾向于同意加尔文主义。(我的神学观点在这些问题上与路德派正好相反。)他们的确相信“蒙拣选的人”的永恒的保证。但这种蒙拣选的人只有通过他们的合作才能显现出来。他们不相信一个人一旦信主并由神生,他的救赎就是有保证的。因为他们相信未蒙拣选的人也能信并由神生。(与查尔斯·芬尼的观点相似。)
  4. 因为他们关于得救之前的神恩独作神学,加尔文主义和路德主义都假定基督徒父母生的婴儿是蒙拣选的,因此给让婴儿受洗,致使婴儿在信基督之外被看作是得救的。在圣经上关于这点的证据稀少。但约翰·加尔文试图狂热地维护这个观点,很多“重浸派”(那些不相信婴儿受洗的人)甚至被这样的加尔文主义者处死。虽然今天很多“加尔文主义者”也可被归为重浸派,因为拒绝婴儿洗礼(比如“浸信派”)。加尔文试图在洗礼和割礼间做一些比喻性的联系。然而,因为从他们的观点看,由神生没有人的选择的参与,所以“信”可以被排除在必要之外,我们只需假定神拣选了那些受洗的婴儿。当然,你可以很容易提出任何其它任意标准来反驳,比如神拣选生来有蓝眼睛的婴儿,或有某种肤色的婴儿。(与“基督教的”西方在史上种族主义的发展比较。)
  5. 阿民念派也相信你可以失去你的救赎。所以路德派和阿民念派不相信永恒的保证,而加尔文主义者和其他我们这些人信。我建议相信得救之后神人合作的人学习约翰一书,因为约翰一书明确揭示了人的行为与他由神生之间的必然联系。

与受欢迎的福音派比较

受欢迎的福音派 庇哩亚基督徒圣经学习资源
自由恩典神学 不同意
年轻地球创造论 不同意
福音派女权主义 不同意
灾前被提 不同意

归正神学 庇哩亚基督徒圣经学习资源
婴儿洗礼 不同意
把罪责归咎给无辜的人 不同意
宿命的玩偶圣学 不同意
圣徒的坚忍不拔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