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那些把行为看作不只是的救状态的一种表征,而是得救的原因的“基督徒”,无论“行为”指的是宗教仪式类的,还是道德行为,或靠行为维持得救状态。
“新奉割礼的”一词旨在表明这些人衍生自使徒保罗在他的多封书信里,还有使徒行传第十五章里说到的那些奉割礼的人,他们把得救看作是取决于受割礼和遵循律法。
有人可能会说,过去两千年里,大多数机构化的教派、宗派基督教,和大多数所谓的“基督徒”都是新奉割礼的不同种类,彼此之间仅有细微的差别。
为了区分新奉割礼的福音,考虑符合圣经的救恩的福音。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翰福音 5:24】
这里唯一提到的条件是听见并信耶稣的话。而且注意到,在这样做时,对于那个人来说,就好比审判日已经过去了。(意味着永恒的保证。)
“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罗马书 1:16】
信这个福音是这里提到的唯一条件。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 3:16】
信是这里提到的唯一条件。
但圣经有没有明确地说救恩、称义是因信,在行为以外?是的,圣经说了。
“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罗马书 4:4-6】
还有很多经文支持这一点。
最大的新奉割礼的教派是天主教,其中有世界上近一半的“基督徒”。
天主教的一条教会法说:“如果任何人说,在神面前得到的义不是通过善工来维持或增加,那些善工只是称义的果子和标志,而不使其增加;让他成为诅咒。”
所以在天主教里,善行不只是人称义的标志,而是称义的原因,所以他们归于新奉割礼的。
然而不但极端机构化的天主教和东正教,有些新教的教派也持有这样的福音。
有些人把受洗当作得救的必要条件,正像奉割礼的人把割礼看作是得救的必要条件一样。或者,有些人区别最初得救,说最初得救只取决于信,但之后在他们的余生必须用行为来维持他们的得救状态才能“最后”得救,这使得得救取决于人的持续表现,也就是说,得救是靠做工。
在所有这些情形里,人可以夸口,按照行为,说自己是一个“好基督徒”,与保罗针对此类自夸的论点正好相反,“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罗马书 4:2-3】还有,在以弗所书里,保罗将救恩描述为白白得来的礼物,不是靠做工的来的。“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以弗所书 2:8-9】
首先,他们传一个与基督的福音对立的假福音,因此,在过去两千年里,大多数“基督徒”没有得救。新奉割礼的信仰不信基督的福音。
再者是没有盼望,没有喜乐。保罗对受奉割礼的福音影响的加来太人说:“你们当日所夸的福气在哪里呢?”【加拉太书 4:15a】从他们的福音不可能有盼望和喜乐,因为其中没有永恒的保证。如果人得救是取决于人的持续表现,那么谁能说他们最后肯定得救呢?他们怎么能肯定他们现在“得救”了呢?
事实上,那些新奉割礼的从逻辑上不能使用“已经得救”这个说法,虽然圣经使用这种说法。因为救恩与未来的某件事有关,如果不确定未来的某件事是否会发生,他们只能说:“在审判日上,我也许会得救,也许不会。”所以,这没有圣经所说的“盼望”,虽然他们有在想当然意义上的“盼望”,但那不是圣经说的盼望,圣经所说的盼望,是对将我们相信要发生的事的期盼的感觉。他们的教义也不能产生那些确信神的应许人因为有永恒的保证的那种喜乐。
“他又用印印了我们,并赐圣灵在我们心里作凭据(原文作“质”)。”【哥林多后书 1:22】“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原文作“质”),直等到神之民(“民”原文作“产业”)被赎,使他的荣耀得着称赞。”【以弗所书 1:13-14】
永恒的保证是基督的福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那些拒绝永恒的保证的人证明自己不是信徒,而这种拒绝是新奉割礼的特征。
“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加拉太书 2:4】
新奉割礼的嫉妒那些相信永恒的保证,欣然接纳神的应许的人的喜乐和盼望。因此,就像前面提到的加拉太书里那样,他们试图欺骗信徒,夺走他们的喜乐,使他们成为新奉割礼的教派规则的奴仆。
“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加拉太书 5:1】
他们通常谗谤信徒,作伪证陷害信徒。他们以功利的方式篡改福音,使其变成律法的福音,试图通过对被定罪的惧怕来控制他们的人。那是律法的诅咒。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拉太书 3:10】
他们从圣经里应该学到,律法对于使人实质上改变有罪的行为是无效的。考虑耶稣最恶劣的敌人——那些把他钉在十字架上的人,是最墨守律法的宗教精英。
“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若能,你们这习惯行恶的便能行善了。” 【耶利米书 13:23】
要作的是一个新造的人,只有信福音才能成为新造的人。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 1:12】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哥林多后书 5:17】
一个人从何时起属基督呢?
“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以弗所书 1:13】
但新奉割礼的不信,因此不具备从神生的资格,因为仍然死在他们的过犯和罪中,虽然他们自认为在宗教上更犹越,却在过犯和罪中行,就像他们的法利赛先父那样。
“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加拉太书 4:29】
新奉割礼的起源于使徒行传第十五章,雅各为了解决割礼问题而强加的一项妥协。当时,“有几个人从犹太下来,教训弟兄们说:‘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使徒行传 15:1】我们看到,这些人不但来自耶路撒冷教会,而且还跻身于教会的领导团队中。(【加拉太书 2:2】;【使徒行传 15:5,24】)
保罗来到耶路撒冷教会,向教会的领导们陈述了他在行为以外单因着信称义的福音,彼得赞同他。“辩论已经多了,彼得就起来说:‘诸位弟兄,你们知道神早已在你们中间拣选了我,叫外邦人从我口中得听福音之道,而且相信。知道人心的神也为他们作了见证,赐圣灵给他们,正如给我们一样。又借着信,洁净了他们的心,并不分他们、我们。现在为什么试探神,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呢?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和他们一样,这是我们所信的。’”【使徒行传 15:7-11】
彼得首先暗示了他蒙召去给第一个信主的外邦人哥尼流传道。天使对哥尼流说:“你打发人往约帕去,请那称呼彼得的西门来。他有话告诉你,可以叫你和你的全家得救。”【使徒行传 11:13b-14】的确,人是因神的道得救的,是因为信神的道,而不是靠行为。“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提多 3:5】尽管神因哥尼流的行为称赞他,但在到他听见并且信了福音之前,他并没有得救。没有任何行为,包括在水里受洗,是哥尼流得救所必须的。因为他仅仅因为听见并且信了福音,就在他在水里受洗之前得救了。(因此,人是因为得救而受洗,不是因为受洗而得救。)当然,这与必须受割礼,遵守摩西律法才能得救的观点截然相反。
然而,雅各不同意保罗和彼得。他接过彼得说靠律法称义是徒劳的话碴,“现在为什么试探神,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呢?”【使徒行传 15:10】仅用两句话,雅各就成了新奉割礼的先父,他说:“所以据我的意见,不可难为那归服神的外邦人。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使徒行传 15:19-20】
考虑据雅各的意见,得救的条件是什么:禁止基督徒吃勒死的牲畜。保罗说:“圣灵明说:在后来的时候,必有人离弃真道,听从那引诱人的邪灵和鬼魔的道理。这是因为说谎之人的假冒,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他们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或作“又叫人戒荤”),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谢着领受的。”【提摩太前书 4:1-3】保罗把雅各的法令归为邪灵和鬼魔的道理。他指的是雅各是一个假冒的说谎之人,良心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
首先注意这个说法:“据我的意见”。雅个到底以为自己是谁,竟敢随随便便就去篡改福音,把福音变成他想要的样子?保罗在加拉太书第一章和第二章里提到这一点。在加拉太书第一章里,保罗指出:“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加拉太书 1:11-12】这与雅各的人造福音形成对比。保罗坚称不但他的福音不可随便篡改,“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拉太书 1:9】保罗拒绝雅各试图篡改他的福音的企图,“至于那些有名望的,不论他是何等人,都与我无干。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并没有加增我什么,”【加拉太书 2:6】如果雅各是谁与保罗无干,那么应该与我们相干吗?
再者,虽然他尊重彼得的立场,律法太难守了,但他没有放弃靠律法称义,像保罗说的那样,他建议修补律法,使外邦人更容易遵守。也就是说,不靠摩西律法称义,而是靠雅各经过选择性挑选与修补的法规称义。注意到雅各强加于外邦人的“法律”。四条中的三条是关于礼仪事宜,吃喝和污秽,与法利赛式对福音的观点一至,这是典型的新奉割礼的作派。雅各把神的国当作是关于吃喝的事,然而保罗说:“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罗马书 14:17】
此外,尽管彼得说:“又借着信,洁净了他们的心,并不分他们(外邦人信徒)、我们(犹太信徒)。”【使徒行传 15:9】保罗也肯定了这一点,然而雅各却区分犹太人和外邦人。
天主教是第一个新奉割礼的主要教派。我听到天主教徒声称,因为雅各可以随意修改福音,他们承认雅各在使徒行传第十五章里是那样做的,所以天主教也可以通过他们的公会那样做。这就是天主教教会法的根源,把靠律法称义强加到基督教里。
天主教对使徒行传第十五章的误用是过去两千年里,新奉割礼的教派误用经文的典型。尽管雅各是谁与保罗无干,天主教却夸大雅各在这些问题上发言的“权威”,理由是之一,就是裙带关系,就像他们对待马利亚那样。
裙带关系的概念是天主教为什么把马利亚看作是“天后”的原因。我认为这也是为什么雅各被当作教会的头对待,可以随意把法令强加给教会的原因。有意思的是,据第四世纪基督徒史学家优西比乌记载,罗马皇帝多米田以为教会是一个王朝,想在帝国中将其除掉,就找到了主家人的后代,也就是犹大的后代。犹大和雅各都是耶稣同母异父的兄弟。优西比乌说:“轻蔑地对待他们,把他们看作傻瓜,就命令把他们放了,并颁布法令,停止了迫害。”但有意思的是优西比乌接下来写到:“即被释放,他们统治教会,既作为见证人,又作为主的亲戚。”
仅仅因为他们是亲戚,他们就统治。那是裙带关系。天主教始于一个由耶稣的亲戚统治的君主制。那不是耶稣所认可的。正如雅各随意地给教会加上人造的规则,天主教教会也同样。他们败坏了福音,导致“教会”在领导层,也在会众中都充斥着假弟兄。
这始于雅各。保罗没有能够充分反对它。其结果就是在一千多年里,福音在很大程度上被边缘化了和消失了。“统治者们”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被审查,只能以血统为依据。
裙带关系导致任人唯亲。不允许庇哩亚人检验领导层,只因为他们是“领导”和教会政治。教会领袖们变得免受审视,直到宗教改革。然而天主教和东正教仍然在,而且今天仍在继续展示着雅各和那帮奉割礼的人的错误。
天主教把雅各书作为经文包括在圣经里是在对待圣经上犯下的最大错误。
首先,关于称义,马丁·路德在给这封信所写的引言中指出:“圣雅各的这封书信是被古人所拒绝的。”马丁·路德。他还说:“我不认为这是一位使徒的著作,我的原因如下。首先,它直白地反对圣保罗和圣经的其它部分,把称义归于行为(【雅各书 2:24】)它说亚伯拉罕是因为把他的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因行为称义(【雅各书 2:20】);然而与此相反,在【罗马书 4:22-22】里,圣保罗教导说亚伯拉罕称义是在行为之外,单靠他的信,在他把献上儿子之前就称义了,并用摩西在【创世纪 15:6】所写的证明这一点。虽然可以通过掩饰,通过给这里把称义归于行为一个正确的解释来“挽救”这封信,但无法否认他说摩西在创世纪第十五章里的话指的是亚伯拉罕的行为,(这里说的不是亚伯拉罕的行为,而是他的信,正如保罗在罗马书第四章里明确表示的那样)。这个缺陷证明这封信不是使徒的著作。”马丁·路德。
这在第二章的第二部分尤其成为一个问题,雅各实际上在那里所说的与保罗所写的正好相反,特别是罗马书第四章。两者都把【创世纪 15:6】应用到他们的论证里。这节经文说:“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在罗马书第四章里,保罗把这节经文作为在行为之外,单因信称义的证据,把【创世纪 15:6】解释成在亚伯拉罕做任何工之前,在【创世纪 15:6】就应验了。而雅各把【创世纪 15:6】看作是预言,直到创世纪第二十二章,亚伯拉罕做了一个信心的工之后才得到应验。对于雅各而言,一个人只有在既有信,又有行为时才称义。
注意雅各是怎么说的:“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雅各书 2:23a】
圣经在使用这种说法时,总是在指这部分经文是一个预言,预告一个将来的事件。
所以雅各把亚伯拉罕看作是要么在创世纪第十五章里还没有信神,要么信神,但直到创世纪第二十二章才称义,在之前,亚伯拉罕有信但没有行为,雅各称之为死的信,不能使人得救。所以在雅各看来,亚伯来罕直到创世纪第二十二章把以撒献上为祭,有了这个行为时才得救。
如果雅各对【创世纪 15:6】的解释是正确的,那么保罗就不能用它来正明他在罗马书第四章里的论点。相反,如果保罗对【创世纪 15:6】的解释是正确的,亚伯拉罕就是在行为之外,单因信称义,那么雅各就是错误的。所以路德说:“它直白地反对圣保罗和圣经的其它部分,把称义归于行为。”
事实上,为什么雅各要提【创世纪 15:6】呢?那一节并不能支持他的论点。与保罗不同,他不是用那一节作为证据来证明他的论点,他只是在强解【创世纪 15:6】,明确和有意地反对保罗的福音。
还有,考虑雅各选择的措辞与保罗所说的直接矛盾。
保罗在罗马书第四章里写到:“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罗马书 4:2-6】
然而雅各说:“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雅各书 2:20-21】
“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雅各书 2:24】
关于律法,保罗说:“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拉太书 3:10】他称在律法之下为束缚。然而雅各反驳保罗说:“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雅各书 2:12】是的,他说的是摩西律法,因为他引用的是说摩西律法的申命记和出埃及记。
看来,雅各在他写的所有这些点上,都是在故意反对保罗。
天主教通常用雅各书来解释保罗。雅各书是天主教和反对一朝得救永远得救的非天主教基督徒的救赎论的基础。他们认为得救不单单取决于行为之外的信,而是信心加上行为。
事实上雅各书是因为天主教才被包括在圣经里的,先前的基督徒拒绝承认雅各书是圣经。雅各书作为天主教救赎论的基础被收入圣经。若去为保罗关于福音的论点辩论,天主教通常会用雅各书来为天主教教义辩护。雅各书是圣经里的面酵。
虽然马丁·路德被尊为归正宗教改革的鼻祖,然而他对雅各书的认识被大大的忽略了。然而,他提出了一些合理的论点。结果天主教之外的基督教误读雅各书,使其能够与保罗兼容。
对雅各书的掩饰更详细的解读可见于我的网页:对教会史的一个看法。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你就是不奸淫,却杀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雅各书 2:10-13】
雅各提倡我们将受律法审判的想法,这种律法会带来自由(如果你完美地遵行的话)。与保罗把律法看作是咒诅相反。“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受”原文作“成”),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加拉太书 3:10-13】
按照雅各,称义是靠行为,是的,律法的工,与保罗说的正好相反。
“我的弟兄们,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雅各书 2:1】
他接着说不能偏袒富人,轻视穷人。但如果你把“富人”换成“犹太人”,把“穷人”换称“外邦人”,如前面指出过的那样,雅各在那件事上是有罪的。
但让我们考虑他的那封信,雅各秉公对待富人了吗?没有。
“嗐,你们这些富足人哪,应当哭泣,号啕,因为将有苦难临到你们身上。你们的财物坏了,衣服也被虫子咬了。你们的金银都长了锈。那锈要证明你们的不是,又要吃你们的肉,如同火烧。你们在这末世只知积攒钱财。工人给你们收割庄稼,你们亏欠他们的工钱。这工钱有声音呼叫,并且那收割之人的冤声已经入了万军之主的耳了。你们在世上享美福,好宴乐,当宰杀的日子竟娇养你们的心。你们定了义人的罪,把他杀害,他也不抵挡你们。”【雅各书 5:1-6】他谴责所有富人。然而他命令:“弟兄们,你们不要彼此埋怨,免得受审判。看哪,审判的主站在门前了!”【雅各书 5:9】但他却埋怨富人。他反问说:“你是谁,竟敢论断别人呢?”【雅各书 4:12b】那么雅各,你是谁,竟敢论断别人呢?你觉得你是谁?他说:“弟兄们,你们不可彼此批评。”【雅各书 4:11a】然而,他却在批评富人。
雅各偏袒穷人,而且他恰好也是穷人之一。雅各就是这样回应向他慷慨解囊的那些富有的外邦人基督徒,如果他们不受割礼,他永远也不会欢迎他们到他的教会里(见【加拉太书 2:3】)。而正是他们,凑出捐项给耶路撒冷圣徒中的穷人。
哥尼流是一个外邦人基督徒,他慷慨地周济犹太人。你说他会去哪个教会?当然不是雅各的教会。那里永远不会欢迎他,尽管彼得亲自领他信主。
雅各对外邦人基督徒表现出偏心、忘恩负义、傲慢和贬低。他把他自己挑选的法规强加给他们,却不愿事奉他们。(见加拉太书第二章和使徒行传第十五章。)
对于雅各来说最要紧的事是什么呢?“我的弟兄们,最要紧的是不可起誓。不可指着天起誓,也不可指着地起誓,无论何誓都不可起。你们说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免得你们落在审判之下。”【雅各书 5:12】对于雅各来说最要紧的事是不可起誓。与保罗相比:“在这一切之外,要存着爱心。爱心就是联络全德的。”【歌罗西书 3:14】
雅各最关心的是外在的东西:说话,行为。但保罗强调态度。雅各痴迷于谴责和评判。“弟兄们,你们不要彼此埋怨,免得受审判。”【雅各书 5:9】而保罗强调态度、恩典、盼望、爱,和人在基督里的安全。
雅各本末倒置的神学进一步反映在他所说的:“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各书 2:26】雅各在这里将身体对应于一个人的信,而灵魂对应于行为。那是本末倒置。一个人的信是内在的。一个人的行为,就像他的身体一样,是其内在东西的表现。在这个类比中,信应该对应于一个人的灵,行为对应于其身体。比如属灵的人尽管身体也许死了,但仍然活着,是的,你可以说人是在行为以外单因信称义,正如保罗宣告的那样,亚伯拉罕在【创世纪 15:6】称义(向神活着),而雅各认为亚伯拉罕直到创世纪第二十二章都是死的。保罗说:“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罗马书 8:10】身体死,因为与雅各的福音不同,一个人的称义不把他的行为(身体)算在其中。所以,虽然雅各可以说:“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行为没有信心也是死的。”或者“正如灵魂离开身体仍能活着(【哥林多后书 5:6】),人的信没有行为也可以是活的信。”,但他不能说他所说的。
| 保罗 | 雅各 | |
| 身体 | 行为 | 信 |
| 灵 | 信 | 行为 |
为了绕过保罗的反对,新奉割礼的不是用保罗来解释保罗,而是用雅各和他们自己特别的新奉割礼的救赎论来解释保罗。
“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罗马书 2:6-7】
新奉割礼通常断章取义,用这几节经文来声称保罗的福音是靠行为得救。但他们未能指出或自己未能注意到的是,在罗马书的前两章半里,保罗展现了试图靠行为称义是徒劳的,在【罗马书 3:20】作出结论,然后在【罗马书 3:21】里,用圣经里最大的“但”来比较靠行为称义和因信称义。
20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21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22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23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24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罗马书 3:20-24】
然而对于新奉割礼的,“我可以证明他们向神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因为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了。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罗马书 10:2-4】
他们把他们自己的义路读进保罗的书信里。他们把自己的意思读进圣经里,而不是把圣经的意思读出来。
【哥林多前书 6:9-10】;【加拉太书 5:19-21】;【以弗所书 5:5】;【启示录 21:8】这些经文说的是哪些类别的人要进地狱。因为这些经文揭示了人的行为与他们的得救状态之间的相关性,新奉割礼的草率地得出结论,说得救是靠行为,而不是已经得救的人将有那些行为特征。注意到约翰一书说:“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约翰一书 3:9】所以,与新奉割礼的所说的相反,义的行为是称义的效果,而不是称义的条件。
“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罗马书 4:4-6】
在我与新奉割礼的类的人的辩论中,我听到两种论点,试图绕过保罗在此所说。一种声称保罗所说的“工”或“行为”指的只是摩西律法里的礼仪规章,不是十诫或摩西律法里其它关于道德的条例。但他们未能解决的问题在于,首先注意道保罗在这些经文里是如何刻画“工”的。保罗甚至没有说特定规则与一般规则。他说的是靠做工挣得救赎与在人的努力之外得到救赎(称义、罪得赦免)。他们也没有说到在罗马书里,直到那一点,保罗说的不只是礼仪法规对称义是无效的,而是说人在他们所有的行为里,都特征性地亏缺了神的荣耀。
第二种声称保罗的福音里有对“最初得救”与“最终得救”的区别。在一个人最初得救的时候起,之后就要靠行为来维持他们的得救状态。这只是个幻想,但人们信以为真。首先,是忽略保罗已在罗马书中所确立,又在他的全部著作中强调的,靠行为称义是徒劳的,靠行为称义不是他的福音的一部分。还有,“最初得救”毫无关联。如果从地狱被救出来,也就是说,称义,罪得赦免,只有在一个人死后才能决定,那么就不能像圣经里所用的语气说信徒,“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以弗所书 2:8-9】如果最后的结果尚不确定,就不能这样说得救已经发生了。同样,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翰福音 5:24】
但新奉割礼的用他们靠行为得救的教义把这种确定的喜乐和盼望的期待夺走,正如奉割礼的对加拉太人所做的那样,“你们当日所夸的福气在哪里呢?”【加拉太书 4:15a】因为新奉割礼的只能说:“如果你做得好,你最终也许能得救。”而那是律法的咒诅,“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加拉太书 3:10-12】他们只是用他们的律法取代了摩西律法,就像他们的先父雅各做过的那样。
正如我在前面分析的这些经文那样,基本上新奉割礼的把他们的神学读进去的所有经文,都可以用上面的方法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