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到得早,做了更多工作的人忌妒那些做得少却得到同样多工钱的人,这并不意外。他们在乎的是律法和公义,因为他们与家主的合同关系正是如此。他们妒忌给那些后到雇工的恩典。因为不在“律法”之下,家主有自由对他们施恩惠。所以那些视他们与神的关系为律法关系的人妒忌那些在神的恩典之下的人。
那些把他们自己视为神的雇员的人要求公平。但那些视自己是神的仆人的不会抱怨神施予恩典的差异,就如卑微仆人的寓言所教的:“这样,你们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做的本是我们应分做的。’”【路加福音 17:10】
更进一步,关于做正确的事,我们积蓄在天上的并不正比于我们过基督徒生活的时间。如果在很年青的时候就成了基督徒,他也许有几十年的时间勤勉地过基督徒生活,但最后所得的与一个年纪较大时才成为基督徒,在死前只有较短时间过基督徒生活的人所得的相同。
类似地,如果两个人同时成为基督徒,但一个比另一个死得早。那么死得早的所做的工也许会少些,但因为先进入安歇,就比那个做工更久,后进安歇的人更早享受财富。
“我的东西难道不可随我的意思用吗?因为我作好人,你就红了眼吗?”这句话提醒我们,我们是在神的恩典之下做事。的确,作为神的仆人,如果真正把耶稣当做主,我们根本就不应该要神给我们任何报酬。他奖励我们是出于他自己的恩惠。
这个寓言的另一侧面则是考虑那些找了一整天工作,直到很晚才找到雇主的人的处境。任何一个曾失过业,在积蓄渐尽的窘况下花几个月时间找工作的人都会知到所面临的困难和压力。在这里,这些人似乎只是没有遇到合适的机遇。而这位家主,因为是一个富有恩慈的人,想帮助这些机遇的受害者,给他们与那些因为机遇能够早来工作的人一样多的工钱。在生活中成功的人往往自负,看不起那些不幸的人,而没能看到他们成功的很大的因素是他们控制之外的机遇。
考虑那些在后半生才成为基督徒的人。若撇开加尔文的哲学,如果他们死得早些,他们就已经进地狱了。在认识基督以后,若让挑选的话,我想其中的大多数都会选择早些得救的,竟管这意味着他们要工作得久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