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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
第二章

因信称义的辩护

保罗的凭据

二、他处理这件事的经历

甲、在耶路撒冷的遭遇

2:1 过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并带着提多同去。
2:2 我是奉启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
却是背地里对那有名望之人说的,
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

2:3 但与我同去的提多,虽是希利尼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
2:4 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
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
要叫我们作奴仆。

2:5 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
  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

2:6 至于那些有名望的,
不论他是何等人,都与我无干。
神不以外貌取人。
  那些有名望的,并没有加增我什么,

2:7 反倒看见了主托我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
  正如托彼得传福音给那受割礼的人。

2:8 (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
  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

2:9 又知道所赐给我的恩典,那称为教会柱石的雅各、矶法、约翰,
  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
  叫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他们往受割礼的人那里去。

2:10 只是愿意我们记念穷人,
  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

乙、在安提阿的遭遇

2:11 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

彼得的假冒为善

2:12 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
  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
  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

2:13 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
  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

保罗的抵挡

2:14 但我一看见他们行得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
  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
  “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
  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

2:15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2:16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
  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
  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
  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2:17 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
  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

2:18 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2: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
2:20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
  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
  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2:21 我不废掉神的恩;
  义若是借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问题讨论

保罗为什么要去耶路撒冷?(使徒行传 15:1+
什么具体的事触犯了保罗?
在第4节里,保罗提到“假弟兄”,他们在【使徒行传 15:5】里被称作什么?那么他们究竟是什么?
保罗对耶路撒冷教会领袖的态度是什么?
他们意识到保罗有什么他们所没有的权威?(或他们自己没有承担?)
彼得做的什么使保罗觉得他有可责之处?
他们对这个冲突的解决方式是不是合适?如果是你会如何处理?
我们也许会以我们的行为来否认我们对十字架拯救权能的信,今天有没有这样的例子?

注释

耶路撒冷会议

加拉太书 2:1-2 过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并带着提多同去。我是奉启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却是背地里对那有名望之人说的,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

保罗在这里和接下来的几节里说的这件事可见于使徒行传第十五章。“有几个人,从犹太下来,教训弟兄们说:‘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保罗、巴拿巴与他们大大地分争辩论。众门徒就定规,叫保罗、巴拿巴和本会中几个人,为所辩论的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使徒行传 15:1-2】

那么保罗说他去见了那些有名望的人,“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是什么意思呢?因为我们知道保罗对他所持的信是很坚定的。而且我们在第一章里看到,保罗不需要别的使徒来肯定他的福音。因为他若必须那样去做的话,他在开始传福音的许多年前就去见他们了。他所担心的是这些假教师会混在耶路撒冷教会有名望的领袖中间。如果是那样的话,他担心他们的权柄。他这种担心是有原因的,因为如果是那样的话,就说明彼得、约翰和雅各,身为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没有能够约束他们。为什么呢?有可能是因为彼得、约翰和雅各惧怕这些人在众人中的声望(担心在众人中的声望,即使是在使徒中,也很常见)。事实上,在这一章的后半部里保罗举了这样一个关于彼得的例子。

所以保罗去见彼得、约翰和雅各,讨论如何对待他们教会中的假教师,他是私下与他们会面的,这样他们就不必担心他们的肉身在公开会面中所受到关于名望的压力。现在的问题就在于,这些假教师在这个私下的会议里是不是有权柄——这就是下一节要说的。


抵挡假弟兄

加拉太书 2:3-5 但与我同去的提多,虽是希利尼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

假如提多真的听信了这些假教师,那么保罗的确是徒然奔跑了,因为他花了很多时间教导提多。但事实上,这些假教师在这个私下的会议里没有权柄,没有影响,没有任何效果。他们的道理讲不通,对保罗所传福音没有任何影响。他们毫无权柄。坏的神学往往经不起推敲,只能通过哗众取宠来传播。把在众人中的名声这个因素去掉,私下检验一下,很多坏神学都会露出马脚来,而且看上去常常很愚蠢。

另一件有意思的事就是他在这几节里说到“假弟兄”。注意到使徒行传里是这样说这件事的:“惟有几个信徒是法利赛教门的人起来说:‘必须给外邦人行割礼,吩咐他们遵守摩西的律法。’”【使徒行传 15:5】在使徒行传里把他们称为“信徒”,因为路加是从记录史实的角度出发,记录公众对他们的称谓,而在这里保罗称他们为“假弟兄”,指出的是他们的实际属性。所以从历史上直到今天都有人掺杂在基督徒中间,他们被人称作“基督徒”或“信徒”,他们甚至会在教会里担任领袖,但他们是假弟兄。在早期教会也是如此。


有名望的人

加拉太书 2:6 至于那些有名望的,不论他是何等人,都与我无干。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并没有加增我什么,

虽然从古至今,基督徒中很多人热衷于“有名望的人”,但不应该把任何一个人看得比另一个人更重要。每个人都应该受到检验。宗教精英心态已经成了所有教派的常规——无论是天主教,还是东正教、新教、福音派、灵恩派。他们都把他们有名望的人看作是一惯正确的。其结果就是在所有这些教派中你都可以发现福音的某些方面被歪曲了,因为他们不允许他们的名人的观点受到圣经的检验。

保罗在他的事奉中不容忍这样的事,无论一个人被跟随他的人看得是多么的“重要”。后来,保罗甚至斥责彼得,因为彼得惧怕这样的“重要”人物。在基督徒中不应该给高傲留任何余地。“凡事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腓立比书 2:3】然而在基督教的历史上,甚至在耶路撒冷教会里,都充斥着高傲的基督徒,把他们自己的规矩加到福音里,无论是给婴儿施洗,还是仪式性的絮节,或诸如此类的。


不该有的划分

加拉太书 2:7-9 反倒看见了主托我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正如托彼得传福音给那受割礼的人。(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又知道所赐给我的恩典,那称为教会柱石的雅各、矶法、约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叫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他们往受割礼的人那里去。

这是保罗去耶路撒冷的目的之一——得到那里教会领袖的肯定,以增加与墨守割礼的人对抗的证据。保罗本人不需要这种肯定,因为他知道他所蒙的召,并对他所传的福音充满了信心。但雅各、彼得、约翰的肯定可以给加拉太人提供对事实的证据。而且会揭穿那些奉割礼的人声称他们是受到耶路撒冷教会的派遣这一谎言。

可是,说只有保罗是去给外邦人传福音的使徒,而其他人,比如彼得,则是去给犹太人传福音的使徒,这种观念与耶稣的命令是相反的,而且彼得本人也在这个会议上说:“诸位弟兄,你们知道神早已在你们中间拣选了我,叫外邦人从我口中得听福音之道,而且相信。”【使徒行传 15:7】你也许会以为说这话的是保罗,但其实这是彼得!

耶稣告诉彼得和约翰说:“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马太福音 28:19】,这里“万民”一词和这一节里的“外邦人”一词都译自希腊文的同一个词“εθνος”。耶稣还对他们说:“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使徒行传 1:8】但彼得和约翰却在耶路撒冷待了下来,很可能是出于对外邦人的偏见。(尽管耶稣在使徒行传第十章里给了彼得异像,要他去给外邦人传福音,对他说:“神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使徒行传 10:15】,指的是外邦人。)

那么为什么彼得在此放弃了他的使命呢?我想这是出于偏见。在我看来,因为对外邦人的偏见,他们对那些很有可能是他们教会里的成员对外邦人基督徒的伤害不加过问。只有在很多年之后,迫于情况(无疑还有神的灵),他们才克服了他们的偏见。

我觉得有意思的是他们向保罗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而提多虽在场,却没有提到他。当然,他是外邦人。


记念穷人

加拉太书 2:10 只是愿意我们记念穷人,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

保罗和巴拿巴在此之前访问耶路撒冷教会的事记在使徒行传第十一章里:“找着了,就带他到安提阿去。他们足有一年的工夫,和教会一同聚集,教训了许多人。门徒称为基督徒,是从安提阿起首。当那些日子,有几位先知从耶路撒冷下到安提阿。内中有一位,名叫亚迦布站起来,借着圣灵,指明天下将有大饥荒。这事到革老丢年间果然有了。于是门徒定意,照各人的力量捐钱,送去供给住在犹太的弟兄。他们就这样行,把捐项托巴拿巴和扫罗,送到众长老那里。”【使徒行传 11:26-30】

如果饥荒遍及整个罗马世界,为什么专要把捐项给犹太地的弟兄呢?首先,犹太地用水几乎完全靠雨。所以,这个地方一遇旱灾饥荒就很严重。而犹太人基督徒因受不信的犹太人迫害,处境犹为困难。由于这些原因,犹太人基督徒一般来说是最贫困的。而在他们变得习惯于接受经济援助之后,我的感觉是,我不认为雅各、彼得和约翰在这里考虑到了贫穷的外帮人基督徒,而他们只是在考虑如何保证他们自己的教会得到更多的捐项。他们虽对接受外帮人基督徒有所犹豫,但对接受他们的捐款却毫不犹豫。

保罗在罗马书中写到:“但现在,我往耶路撒冷去供给圣徒。因为马其顿和亚该亚人乐意凑出捐项给耶路撒冷圣徒中的穷人。这固然是他们乐意的,其实也算是所欠的债。因外邦人既然在他们属灵的好处上有分,就当把养身之物供给他们。”【罗马书 15:25-27】

外帮人基督徒的慷慨大方无疑对帮助犹太人基督徒,如雅各、彼得和约翰,克服他们的偏见以及对与他们相交的顾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冲突性的事奉

加拉太书 2:11 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

有时,你不得不当面抵挡基督徒弟兄,哪怕他们是使徒彼得(或你们机构化教会的领袖)。这是基督徒事奉中的一个合宜组成部分。在彼得一生的事奉里有什么检验他,使他平衡,使他保持谦卑,使他去掉机构化的领袖很容易有的假冒为善呢?有谁敢在彼得做错的时候纠正他呢?保罗敢,而且他完全知道这样做有危险失去彼得对他的事奉的认可。

保罗提起这件事
第一是要表明他把这个概念看得很清楚和他对这个概念的信心
第二是要给加拉太人树立一个榜样——也就是说,要当面抵挡墨守割礼的人。

无论他们是谁,如果有人在这件事上明显地做错了,就需要当面抵挡他。(是的,如果你不是为此被钉十字架,也很可能会为此受到训斥。)


假冒为善

加拉太书 2:12-13 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

至少在他基督徒生活的这个阶段里,彼得有时仍在讨人的欢心。他担心众人会怎样看他。他的惧怕左右了他的行为。记得保罗在他的这封信的前一部分是怎么说的。在说过:“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拉太书 1:9】之后,他接着说:“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加拉太书 1:10】在这里,他又一次把这个原则付之于应用。保罗不是在试图赢得彼得的认可,或那些墨守割礼的人的认可。他不惧怕他们。

你知道,有时基督徒不太愿意讲该讲的话,因为他们担心会失去别人对他们的认可。这有没有发生在你身上呢?我写这些东西就是刻意把保罗的原则付诸应用。因为我有意尽力地去说该说的话,无论这些话是不是会讨人的欢心。我希望别人也去这样做。

彼得在这里做的是认可对外邦人基督徒的无理偏见。而因为这是“彼得”——受到高度尊敬的信心的使徒——他这样做,就更容易使别人走向歧途。当你以无理的偏见对待别的基督徒时,你也许没有意识到这有多么严重。约翰学了这一课,他写到:“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约翰一书 3:14-15】

基督徒生活的重点就是要毫无偏见地爱基督徒弟兄姐妹。所以,当你看到基督徒对基督徒弟兄姐妹存有偏见的时候,你应该感到不安。


福音是文化中性的

加拉太书 2:14 但我一看见他们行得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

他们所做的不符合福音的真理。福音真理的一个方面就是,作为一个基督徒,你不需放弃你的文化特征——至少那些与罪无关的事。但犹太人里墨守律法的人认为外邦人要成为基督徒就必须先接受犹太人的传统——包括受割礼,禁止某些饮食,守节期。这些事与得救是没有关系的。“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罗马书 14:17】

作为基督徒,我们应谨慎,不要错误地讲解福音,比如把基督徒的弟兄关系看作是取决于遵守某些文化习俗。


遵从教派习俗的错误

许多教会还没有学会这一课。那种“我们是如此做这件事的,我们不与那些不按这种做法做这件事的人有弟兄关系”的想法,比如受洗的形式,庆典之类。在教会大规模机构化的现在,这更为严重(见对天主教的观察)。在实行机构化的时候,就建立了传统习俗。传统习俗又演变成要求。基本上所有的教派都在这上面犯有不同程度的错误。看一下你们教会对与你们教会之外的基督徒共享弟兄关系有什么限制。比如你们教会对接受圣餐有什么限制。另见机构化教会的短处


单靠信耶稣基督称义

加拉太书 2:15-16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其实彼得自己也曾在耶路撒冷会议上讨论这件事时站起来为外邦人说话。他说:“诸位弟兄,你们知道神早已在你们中间拣选了我,叫外邦人从我口中得听福音之道,而且相信。知道人心的神也为他们作了见证,赐圣灵给他们,正如给我们一样。又借着信,洁净了他们的心,并不分他们、我们。现在为什么试探神,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呢?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和他们一样,这是我们所信的。”【使徒行传 15:7-11】

如果神不区别犹太人和外邦人,就如彼得自己所知道的那样,那么彼得为什么在实际做的时候却区别对待这两者呢?这就是保罗所指出的装假。因为保罗在此说的与上面引用彼得在使徒行传第十五章里所讲的基本上完全相同。他们在神学上没有区别。但彼得在实际做的时候却假装了,没有能够按他自己所说的去做。

与基督徒的弟兄关系和与神的关系是密切相关的。如果一个人基于习俗或文化而拒绝别的基督徒,那么这样一个人与神的关系也是以习俗或文化为基础的


拆毁虚假

加拉太书 2:17-18 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对那些来自所谓“道德高尚的文化”,认为自己是“好人”的人来说,认识基督是很难的。当时犹太人中的宗教精英,以及今天的穆斯林和其他认为自己的文化背景比别人更高尚的人皆属此类。人要在基督里称义,必须认识到自己是罪人。而且自己不只是由于亚当的罪而成为无辜的受害者。不是的,每个人都主动地参与到罪里。这样认罪对很多人来讲有点太丢面子。

在此之前,保罗说:“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加拉太书 2:15】,可他们并不好到哪里去,因为所有的人都或多或少在不同程度上犯了罪。事实上保罗在这里指出彼得的罪是为了避免他犯更多的罪。彼得是在试图建立他自己所拆毁的,也就是说他所做的是虚假的。而保罗则是要拆毁他的这些虚假。

靠基督称义意味着你必须要拆毁某些观念。如果你这样做了,就不要再回头。“你们要回想罗得的妻子。”【路加福音 17:32】

保罗写到:“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哥林多后书 10:5】


向律法死了

加拉太书 2:19-20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同样,关于基督徒的生活,保罗写到:“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心灵”或作“圣灵”)。”【罗马书 7:6】

按着仪文的旧样就是沿袭习俗,遵守人们从摩西律法引申出来的条例,并被其束缚,捆绑。

“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精意”或作“圣灵”)。”【哥林多后书 3:6】

耶稣在世上的事奉也同样宣告了那些被犹太人从律法里引申出的条例束缚的死。比如他常因在安息日上医治病人而受到责难。因为律法命令要在安息日休息,犹太人由此引申出在安息日上医治病人是违反律法的。然而在安息日上医治病人其实是与律法的精意,也就是律法的灵相一致的——缓解病人的痛苦,使他们得到安歇。

还有,为了保持他们的洁净,犹太人引申出一条诫律说不能与外邦人一起吃饭,其实律法里根本没有这样的诫律。而他们这样做恰恰违反了律法的灵——要爱人如己。在基督徒中的确有这个问题——为一些不应该的原因而破坏基督徒的弟兄关系。

你只有向律法死了,才能向神活着。

还有,在基督徒生活中最重要的不是基督徒,而是住在基督徒里的基督。

“神愿意叫他们知道,这奥秘在外邦人中有何等丰盛的荣耀,就是基督在你们心里成了有荣耀的盼望。”【歌罗西书 1:27】耶稣说:“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约翰福音 6:38】这与彼得对人的惧怕形成了对比。那些担心别人怎样看他们的人过多地考虑了他们自己。基督徒是为基督而活,不是为自己。“并且他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哥林多后书 5:15】


你要废掉神的恩吗?

加拉太书 2:21 我不废掉神的恩;义若是借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这里,保罗说到了被今天的自由主义者所采纳的伯拉纠(Pelagian)神学,他们把基督的死只看作是要效法的榜样,但否认其本身有救赎的大能。这种人提倡基于表现的义——一个人可以通过效仿耶稣的爱和义的生活的榜样而得救。持这种立场的人废掉神的恩,而想靠自己来得到他们的拯救。

保罗在罗马书里明确地说到这个对比:“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罗马书 3:20-24】


2020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