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 25:1-12

非斯都审保罗

25:1 非斯都到了任,过了三天,
就从该撒利亚上耶路撒冷去。

25:2 祭司长和犹太人的首领,
向他控告保罗。

25:3 又央告他,求他的情,
将保罗提到耶路撒冷来。
他们要在路上埋伏杀害他。

25:4 非斯都却回答说:
“保罗押在该撒利亚,
我自己快要往那里去。”

25:5 又说:
“你们中间有权势的人,与我一同下去,
那人若有什么不是,就可以告他。”

25:6 非斯都在他们那里,
住了不过十天八天,就下该撒利亚去。
第二天坐堂,吩咐将保罗提上来。

25:7 保罗来了,
那些从耶路撒冷下来的犹太人,周围站着,
将许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是不能证实的

25:8 保罗分诉说:
“无论犹太人的律法,
或是圣殿,或是该撒,我都没有干犯。”

25:9 但非斯都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问保罗说:
“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里听我审断这事吗?”

25:10 保罗说:
“我站在该撒的堂前,这就是我应当受审的地方。
我向犹太人并没有行过什么不义的事,
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

25:11 我若行了不义的事,犯了什么该死的罪,
就是死,我也不辞。
他们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实,
就没有人可以把我交给他们。
我要上告于该撒。”

25:12 非斯都和议会商量了,就说:
“你既上告于该撒,可以往该撒那里去。”


注释

有意思的是,在保罗被关押了两年之后,犹太人仍然企图要杀他。显然,尽关身陷囹圄,他仍然对基督教的成长施加着影响力。一个人是否结果子,未必与他的自由程度成正比。那些资源有限,并且自由受到制约的人却完成了许多。

非斯都没有腓力斯那么了解保罗的案子。因为把保罗提到耶路撒冷,就意味着保罗会因这样那样的原因死在路上。他对保罗的审判似乎没有什么偏见。虽然犹太人诬告保罗,但他们所提供的证词没有被当作证据,而只是指控。因为被罗马人审判,保罗指出了他没有干犯该撒。有意思的是,即使在压迫性的异教政府制度之下,仍然有可能过基督徒生活,并且不犯法。基督教不是政治运动。不倡导任何特定的政治体制。基督教当然不煽动叛乱,反对现有政府。(与解放神学所声称的相反。)是的,有的时候会有冲突,比如该撒坚持他被当作神来敬拜,但这种事情只有在权威超出了他们合法权威的界限之外才会发生。

保罗在行事时尊重神让他所处的罗马政府的制度。上告于该撒并不违背基督徒的信仰,因为该撒是神设立的合法权威。他上告于该撒正好与主在使徒行传第二十三章里对他的指示一致,“你怎样在耶路撒冷为我作见证,也必怎样在罗马为我作见证。”【使徒行传 23:11b】因此保罗终于打出了这张王牌,要求行使他作为罗马公民的权利,以求达到主的目的。

从他在第11节所说的来看,保罗显然是死刑的倡导者。被钉十字架的犯人也同样,他说:“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做的相称。” 【路加福音 23:41a】虽然摩西律法也倡导死刑,然而有意思的是这些案子都不是在摩西神权政治之下,而是在异教政府制度之下,按着他们的法律办的。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