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
2:4 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
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堣F。
2:5 凡遵守主道的,
愛神的心在他�堶措磞b是完全的,
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堶�。
2:6 人若說他住在主�堶情A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2:7 親愛的弟兄啊,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命令,
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
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
2:8 再者,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
在主是真的,在你們也是真的。
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
2:9 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
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堙C
2:10 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
在他并沒有絆跌的緣由。
2:11 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堙A且在黑暗�埵獢A
也不知道往哪�堨h,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
2:12 小子們哪,我寫信給你們,
因為你們的罪借著主名得了赦免。
2:13 父老啊,我寫信給你們,
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
少年人哪,我寫信給你們,
因為你們勝了那惡者。
小子們哪,我曾寫信給你們,
因為你們認識父。
2:14 父老啊,我曾寫信給你們,
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
少年人哪,我曾寫信給你們,
因為你們剛強,神的道常存在你們心��,你們也勝了那惡者。
2:15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
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堶惜F。
2:16 因為凡世界上的事,2:17 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過去,
就像肉體的情欲,眼目的情欲,
并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
關于一個人是不是有永生的生命,這一段給出了哪些証據?
衡量一下,看你是不是有永生的生命:
你是用什麼實際的方法表達出對基督徒弟兄的愛的?第4節 若不遵守神的誡命能夠認識神嗎?
這些行為是不是主導著你生活的目標?
在作出選擇或決定的時候,你肉身的愿望和滿足你自我的愿望起多大的作用?
神的命令對你作出選擇或決定起多大的作用?
約翰一書 2:3 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
“遵守”是現在時,主動語態。“曉得”是現在時,主動語態。“認識”是完成時,主動語態。
如果我們有遵守他的誡命的特徵,這不僅表明我們現在認識他,而如約翰在這�堥洏峓髡車肊猁磼�的,這表明我們從過去直到現在認識他。怎麼會這樣呢?我們現在的生活方式如何能夠表明過去的事呢?其原因就是當一個人親身認識基督時,他就由神生,而且那會不可避免地改變他在那之後的行為特徵。
約翰在此沒有說明“誡命”指的是什麼。因為他所強調的不是條例,而是順從的態度。這種態度反映出一個人不只是說說而已,而是真地把耶穌當作主。耶穌反問道:“你們為什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路加福音 6:46】因此他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馬太福音 7:21】人不是因為遵守誡命而得救,但真正的信使人順從他的旨意。
約翰一書 2:4 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堣F。
“人若說”的“說”是現在時,主動語態。“認識”是完成時,主動語態。“遵守”是現在時,主動語態。“是說謊話的”的“是”是現在時。“真理也不在他心�堙赤滿圻b”是現在時。
這�堜珨〞獄{識他不僅是現在認識他,而是從過去的某個時刻直到現在認識他。順著前一節的邏輯,如果這樣一個人沒有遵守神的誡命的特徵,那麼他就是說謊的。這就像在前面提到的【馬太福音 7:21】�婸〞滿A那些把耶穌稱作主,卻不按他說的去做的人,耶穌表明他們不能進天國。
今天有自由恩典神學的基督徒,他們覺得遵守耶穌的誡命是自由選項。他們認為人不需要有把耶穌當做主的意愿也能得救。但事實上聲稱認識耶穌但不特徵性地遵守他的誡命的人其實不認識他。說謊的人將來會怎麼樣呢?他們屬于那些將被投入燒著硫磺的火湖�堛煽X類人之一:“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堙C這是第二次的死。”【啟示錄 21:8】因此這樣的人還沒有得救。使人得救得信是真誠的信,并且接受耶穌是主意味著什麼。
基督徒的信的目標不只是神的應許。而且是信靠作出這些應許的那一位,把他按他是誰接受。
約翰一書 2:5 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堶措磞b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堶情G
“遵守”是現在時,主動語態。“完全”是現在時,被動語態。“知道”是現在時,主動語態。“是在主�堶情卹堛滿妞O”是現在時。
約翰說神的愛在那些有順從的靈的人�堣w經被完全了。“愛神的心”更准確地應譯被作“神的愛”。我認為其意思是神對他們的愛已經按照神的本意起到了作用,重生通過人的行為表現出來。“完全”譯自“τελειοω”,意思是使完成。
這是我們知道我們在基督�堛漱@般原則。也就是說一個人的行為的特徵不可避免地會與他的得救狀態有關聯。因為,“若有人在基督�堙A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 5:17】
約翰一書 2:6 人若說他住在主�堶情A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說”是現在時,主動語態。“住”是現在時,主動語態。“該”是現在時,主動語態。“照主所行”的“行”是不定過去時,主動語態。“去行”的“行”是現在時,主動語態。
這又是表達同一概念的許多方法之一。“住在主�堶情酉P“在主�堙足O同一個概念。一個人能夠不“住在主�堶情芋A卻已經得救了嗎?耶穌說“人若不常在我�堶情A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幹,人拾起來,扔在火�媬N了。”【約翰福音 15:6】顯然不能!讓我們現在先確立這一點,因為“住在……�堶情迅o個詞(希臘文是“μενω”)在約翰一書�堨峇F大約二十次,這�堿O第一次。
我們將發現,比如,“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堶情A”【約翰一書 3:24a】支持約翰在這�媄鬗_遵從所說的。但住在主�堶惜ㄛO做工的結果,而是那些信基督的人所處的狀態。因為他說:“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堶情A他也住在神�堶情C”【約翰一書 4:15】這�堙宏{”是不定過去時,表示過去的一個事件,那其實就是得救的時刻。其結果就是重生,而重生就會帶來遵從的行為特徵。(這都銜接得很好!)
【約翰一書 1:6】�堛漸t一件事就是“該”這個詞。這個詞在希臘文�埵陶d任的意思,所以指的是重生的人有遵守耶穌的命令的態度。這不能像很多認為靠遵行律法才能得救的人那樣,在解釋很多給基督徒的命令時,在命令後面加上“才能得救”。而是說,在靠恩典得救之後,對給我們恩典和白白給我們的禮物的份量,應該意識到有報答的責任。因此,比如馬太福音第十八章�堜畛羲漕滬茪�饒人的仆人,不用說,在主人看來,那個被他饒恕的仆人應該像他那樣恩慈地對待他的同伴。而缺乏這種慈心說明那個仆人并沒有照主人給他禮物的靈去接受那份禮物,于是就把它收了回去。
對于那些認識到這個白白得來的禮物的份量的人來說,這種責任的意識應該是自然的。保羅寫到,即使是對自己的家人,“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神面前是可悅納的。”【提摩太前書 5:4】律法不要求兒女報答養育他們的父母。但在看到對他們的養育之恩後,兒女應該自然地意識到有報答養育之恩的責任。
約翰一書 2:7-8 親愛的弟兄啊,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命令,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再者,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們也是真的。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
第7節和第8節�堛漕潃荂尬g”都是現在時,主動語態。“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的“受”是未完成過去時,主動語態。未完成時主要強調發展和過程,專注于所發生的事的內部組成,而不看其開始和結果。“這舊命令就是”的“是”是現在時。“你們所聽見的道”的“聽見”是不定過去時,主動語態。“在主是真的,在你們也是真的”�堛滿妞O”是現在時。“黑暗漸漸過去”的“過去”是現在時,中間語態。“真光已經照耀”的“照耀”是現在時,主動語態。
這�堙妝R令”是單數,所以他所指的是某條命令。因此,這不是暗指摩西律法。摩西律法有五百多條誡命,包括十條著名的誡命。但注意到他的話�堛漕侁捸G
“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命令,”第7節
“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第8節
在他的第二封書信�堙A他對此似有說明:“太太啊,我現在勸你,我們大家要彼此相愛。這并不是我寫一條新命令給你,乃是我們從起初所受的命令。”【約翰二書 1:5】
這是一條舊命令,是耶穌在約翰寫這封信的幾十年前給他的使徒們的。我們在福音書�堿搢魽G“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翰福音 13:34】然而注意到耶穌把它稱作“一條新命令”。也就是說,律法說要愛鄰舍,而對基督徒來說,重點是要愛基督徒。因此保羅寫到:“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加拉太書 6:10】
關于這條彼此相愛的命令,約翰接下來在第8節�婸﹛G“在主是真的,在你們也是真的。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也就是說,這條命令在那些由神生的人�媕傅蝷F,這是約翰一書的大部分內容──也就是說,概括那些由神生的人的行為的特徵。真光已經照耀指的是使重生的人成為聖潔的過程已經在由神生的人�堸_作用,他們表現出與世界截然不同,像基督那樣的特徵來。
約翰一書 2:9 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堙C
“說”是現在時,主動語態。(是)“在光明中”和“是在黑暗�堙卹堛滿妞O”都是現在時。在希臘文�堙圻b光明中”前面有個“是”(ειναι)。“恨”是現在時,主動語態。
像前面一樣,這�堳�的不是一個與這個人的特徵不符的事件。因為使用的是現在時,指的是恨他的弟兄是他的特徵,雖然說他自己是在光明中。這與第8節�堛滿壯A們”形成對比。約翰表明第8節�堛滿壯A們”是彼此相愛的。因此這�堿钂姣〞漪O假基督徒。這個事實還進一步地被結論從句(條件語句的結論或診斷)所支持,“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堙芋C他在此說:“到如今”,意味著這樣的人從一開始直到現在都在黑暗�堙C這句話支持了聖徒的堅忍不拔這個概念。因為按照他在這�堛熙o句話,一個人有沒有可能在開始是由神生的,在光明中行,但後來變成了一個截然不同的人,具有恨他的弟兄的特徵呢?不能,按照約翰在這�堜珨〞滿A那是不合邏輯的。因為如果是那樣的話,約翰就不能在那句話�堨[上“到如今”了。一個更明確地肯定聖徒的堅忍不拔這個概念的陳述將在【約翰一書 2:19】�堨X現。
一個具有恨他弟兄的特徵性的人顯示出他從來就沒有由神生,從過去的任何時刻直到現在都沒有。
約翰一書 2:10 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并沒有絆跌的緣由。
“愛”是現在時,主動語態。“住在”是現在時,主動語態。“沒有”是現在時。
在約翰一書�堙A我注意到約翰似乎把某人“在”(“εστι εν”)和“住在”(“μενω”)作同義詞使用。而我要再強調一下,他在這�婸〞漱ㄛO一個人的行為中某個非特徵性的事件,而是一個人的生活方式的特徵。事實上,《新國際版NIV》把“μενω”譯作“remain”,有種連續性的意在�堶情A這正是希臘文�堛熔{在時所要表達的。
約翰一書 2:11 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堙A且在黑暗�埵獢A也不知道往哪�堨h,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
“恨”是現在時,主動語態。“是”是現在時。“行”是現在時,主動語態。“知道”是完成時,主動語態。“去”是現在時,主動語態。“叫他眼睛瞎了”�堙坏s……瞎了”是不定過去時,主動語態。
注意到他把“住在光明中”與“是在黑暗�堙豆@對比。“住在”和“是在”似乎意思相同。“行”,如我在別的地方提到的那樣,指的是一個人的行為。在黑暗�堙A當一個人將其付之于應用時,就導致在黑暗�堛漲甈陛C有意思的是,這�堿钂姣§N有一件事在這樣一個人的人生中發生,屆時,那個人將從某種意義上變成瞎子。“知道”使用的是完成時,約翰說,從那時直到現在,那個人都不知道往哪�堨h。
他們在幾種意義上“眼睛瞎了”。首先,按照約翰一書的主題,他們對他們不是真正的基督徒這個事實眼睛瞎了。他們沒有得救。他們沒有永生的生命。的確,在基督徒中,很多人錯誤地對他們的得救狀態有把握。因為我注意到很多人在基督徒中踐行恨,但不將其當作恨。他們的眼睛瞎了。
“弟兄”
有些人認為,因為這�堥洏峇F“弟兄”這個稱呼,所以約翰一書不是關于區別真假基督徒,因為聖經不會把假基督徒稱作“弟兄”。但那只是假設,而不是証據。因為在有的例子�堙A比如使徒行傳,因為使徒行傳是在講歷史而不是教義,從一般的意義上,甚至把某些人稱作信徒。“惟有幾個信徒是法利賽教門的人起來說:‘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使徒行傳 15:5】然而在加拉太書�堙A保羅在描述同樣那件事時,把同樣那些人稱為假弟兄。“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堛漲菪恁A要叫我們作奴仆。”【加拉太書 2:4】
有意思的是注意到每當“弟兄”是單數時,約翰就使用詞組“αυτος αδελφος”(“他的弟兄”),似乎將其用于一般的意義上。考慮這幾節:
“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約翰一書 3:12】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堶情C”【約翰一書 3:15】
因此如果我們假定“弟兄”的意思就是真正的基督徒──一個由神生,有永生的生命的人,那麼對“弟兄”的這種解釋顯然不適合這幾節。該隱是亞伯的“弟兄”。亞伯是義人,而該隱不是義人中的二等義人,他屬那惡者,是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堶情C再者,如果這樣一個假定成立的話,【約翰一書 3:15】就得被解釋成那些得救的,重生的但恨其他基督徒的基督徒沒有永生存在他�堶情A這就成了某種深奧的意思,而不能其明說的意思理解。因為這樣的人必須區別有永生和有永生存在你�堶情C
“他弟兄”的另一個解釋,就是地給“弟兄”加上引號,表示某人是在一般的意義上被稱作弟兄。這種解釋很直接了當,不那麼模糊。這將包括血緣上的弟兄,如亞伯和該隱﹔包括在信�堛滲u正弟兄﹔也包括那些因與基督徒們來往而被稱作“弟兄”的人,他們并沒有由神生。換句話說,“弟兄”包括“可見教會”�堛漫狾酗H,我們稱之為“基督徒們”。聖經的原文�堥S有標點符號。但如果約翰是在今天寫這封信的話,我想他會在“弟兄”加上引號,但因為沒有任何標點符號,他就用“他的弟兄”來指一般意義上的“弟兄”,而用復數的“弟兄”來表示真正的基督徒。
約翰一書 2:12-14 小子們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的罪借著主名得了赦免。父老啊,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勝了那惡者。小子們哪,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父。父老啊,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剛強,神的道常存在你們心�堙A你們也勝了那惡者。
“得了赦免”是完成時,被動語態。“認識”是完成時,主動語態。“勝了”是完成時,主動語態。“剛強”在原文�堿O“是剛強”,其中“是”是現在時。“常存在”是現在時,主動語態。
約翰在這�婸”麈囿漁a庭�埵釆籅漱T個階段。每個階段都使用了完成時。在希臘文中,完成時對應于英語�堛漣髡車氶A描述一個在過去已經完成的事,即已完成,不需要重復。
1、基督徒生活開始時最重要的事就是我們的罪得到了赦免。這是福音的基本真理。在罪得赦免後,我們就不再是神忿怒的對像。這已經解決了,而且包括所有的罪,當然這意味著永恆的保証。這是新基督徒應該接受的,在基督�堛漲w全,信靠他去解決罪責的問題。
2、在成熟的下一個階段,少年人,就是要成為聖潔。戰勝罪性和魔鬼的影響,在品質和行為上變得更像基督,包括成為一個熱心學習聖經的門徒。“少年人用什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話。我一心尋求了你。求你不要叫我偏離你的命令。我將你的話藏在心�堙A免得我得罪你。”【詩篇 119:9-11】學習聖經對在基督�埵釆羺_來是必須的。
3、接下來是父老階段。這是那些配養門徒的人。他們樹立起榜樣,配養他人作門徒。少年人在基督後面走。父老在基督旁邊走,分擔他的事奉。但對父老來說最重要的不是活動而是認識基督,這是順服他的結果。“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并且要向他顯現。”【約翰福音 14:21】“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并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腓立比書 3:10】
約翰一書 2:15-16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堶惜F。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
“愛世界”的“愛”是現在時,主動語態。“愛父的心就不在他�堶惜F”的“不在”是現在時。“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堛漕潃荂妞O”都是現在時。
這是在聖經�堳雂眭煽X處“αγαπαω”愛被看作是負面的地方。有時愛是壞事。事實上現代音樂的歌詞�堜珨〞熒R,大部分指的都是肉身的情欲,而不是基督那樣的愛。而愛錢,比方說,則是萬惡之根。“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 6:10】
屬世的愛可以被概括成肉體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驕傲。在這�媟R是現在時,作為一個人還沒有由神生的標志。也就是說,這不只是這個人的生活中的某一件事,而是他的生活方式的特徵。
與此對比,考慮【提摩太後書 4:10a】,在那�堥洏峈漪O不定過去時,不是現在時:“因為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就離棄我往帖撒羅尼迦去了。”底馬在歌羅西書和腓利門書�堛穘迨F底馬,稱他為同工。然而在【提摩太後書 4:10a】�堙A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那麼我們能夠根據【約翰一書 2:15】得出結論,說父的愛不在底馬�堶情A因此不認識神嗎?不能,我們不能根據【約翰一書 2:15】得出那個結論,因為【提摩太後書 4:10a】使用得是不定過去時,說的不是他的生活方式,而是發生在他生活中的某件事。
約翰一書 2:17 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
“過去”是現在時,中間語態。“遵行”是現在時,主動語態。“常存”是現在時,主動語態。
那些屬世的人把他們的欲望放在將要逝去的事上。與此相反,比如,保羅所提倡的態度則是:“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哥林多前書 7:29-31】
同樣,彼得要基督徒們思考這個問題。“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彼得後書 3:10-11】隨著你年齡的增長,你的必死性就變得更為明顯。滿五十歲時,我一下子意識到,我以後活的年日再不會有以前多了。你的信仰對你對正在逝去的時光和注定要過去的事情的態度有什麼影響呢?
屬世的人把什麼給他們自己呢?
我們可以說的就是神的愛不在那些按照這個世界的模式而行的人�堶情C神給我們的命令是:“不要效法這個世界,”【羅馬書 12:2a】廣告商們試圖讓我們渴望那些我們不需要的東西。互聯網上訪客最多的是色情網站,吸引那些充滿色欲的眼睛。在世界上,人的價值是由他有多少錢和有多少粉絲來衡量的。貪婪是正常的。這個世界追隨名流,以他們為榜樣。這個世界使傲慢彭漲,或將其妝扮成自尊,而謙卑的美德卻被貶值。但雖然世上大部分音樂都是關于他們所謂的“愛”,而事實上天父的愛不在世人的心�堙C
遵行神旨意
至于後半句,永生是留給那些人,他們的生活方式可以被概括成遵行神的旨意。耶穌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馬太福音 7:21】那些接受耶穌為救主,但不接受耶穌為主的人,都將滅亡。他們還沒有得救。而那些只是口頭上稱耶穌為主,但不按符合他的旨意的生活方式生活的人,他們沒有把耶穌當作主,他們沒有永生在他們�堶情C他們還沒有得救。
你的行為是你的信仰的一個標志,因此也是你的得救狀態的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