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关于私有财产和个人隐私

在我查经时,我注意到圣经全书中有一个相当有意思的主题,那就是私有财产和个人隐私的概念。

私有财产

十诫里的第八诫说:“不可偷盗。”【出埃及记 20:15】这肯定了私有财产的概念。因为你可以把这说成是:“不可占有别人的财产。”摩西律法里的具体规则肯定了这一点,新约里也肯定了这一点。这里是出埃及记里一些关于偷盗的具体规则:

“人若偷牛或羊,无论是宰了,是卖了,他就要以五牛赔一牛,四羊赔一羊。人若遇见贼挖窟窿,把贼打了,以致于死,就不能为他有流血的罪。若太阳已经出来,就为他有流血的罪。贼若被拿,总要赔还。若他一无所有,就要被卖,顶他所偷的物。若他所偷的,或牛,或驴,或羊,仍在他手下存活,他就要加倍赔还。”【出埃及记 22:1-4】

我们看到这里不但肯定了私有财产的概念,而且归还被盗物不只是把东西还回去,显然还要赔偿比盗走的更多的东西。

与这些概念相反,有些人不承认私有财产的概念。不敬神的政府体制会抢夺人的私有财产。

有些人也许会不同意,指出使徒行传里说:“信的人都在一处,凡物公用。”【使徒行传 2:44】或更具体地说:“那许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没有一人说他的东西有一样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使徒行传 4:32】但那是宗教机构或政府系通强迫他们,还是他们出于慷慨大方,甘心情愿献出他们的私有财产?

注意使徒行传第五章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例子。在他们卖了他们的田产,把部分价银献给教会后,彼得对他们说:“田地还没有卖,不是你自己的吗?既卖了,价银不是你作主吗?”【使徒行传 5:4a】彼得在这里肯定了他们没有义务卖他们田产或把价银献给教会。这与夺走私有财产而不是靠人的慷慨大方有很大差别。

那么赋税呢?税是不是一种形式的抢夺呢?经上说:“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罗马书 13:5-7】然而历史上,虽然有的政府承认私有财产权,但常常滥用税制,收缴多于应收的。比如,美国独立革命就是不公平征税的结果。不尊重神赋予的财产权不但激怒人,也使神不悦。

慷慨大方

如果没有建立财产权,就不能合法地慷慨大方。人不能拿别人的财产来慷慨大方。他们只能用他们自己的财产来慷慨大方。这里是一件你听起来也许会很吃惊的事:十一奉献不是慷慨大方的举动。”基督徒没有交十一奉献的义务。新约书信里从来没有教十一奉献。十一奉献和其它规则,比如守安息日等,是与摩西律法相关的。以色列人有义务交十一奉献。他们要为祭司和利未人的宗教服务付给他们报酬,还要支持其它社会公益项目。但那是义务,不是慷慨大方。

与此相反,新约教导说:“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哥林多后书 9:7】没有给出具体数额,慷慨大方是随各人本心酌定。而不是在一种强迫感下给的。所以,如果你觉得你被强迫,那就不是慷慨大方,而是在尽义务,那是不同的。

因为基督教牧师的服务给他们报酬不是慷慨大方的举动。基督教牧师有权利因他们的服务得到报酬,因此会众有义务给他们报酬。“主也是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 【哥林多前书 9:14】然而在哥林多前书里,保罗慷慨大方地放弃他得到报酬的权利,以促进福音的传播。“既是这样,我的赏赐是什么呢?就是我传福音的时候,叫人不花钱得福音,免得用尽我传福音的权柄。”【哥林多前书 9:18】虽然很少有福音的牧师愿意在这上面效法保罗的榜样。但那是他们的自由选择,不是义务。

婚姻中的财产权

“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哥林多前书 7:4】

这是对通奸的一个有意思的看法。如果你的配偶有对你身体的权柄,你对你配偶的身体有权柄,那么通奸可以被看作一种形式的偷盗。有人用你的财产做了什么,而你并没有授权。

隐私

与私有财产有关的一个概念就是隐私。比如启示录里提到的一个赏赐就是:“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并赐他一块白石,石上写着新名。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能认识。”【启示录 2:17b】婚姻关系是基督与教会的关系的比喻。(“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以弗所书 5:31-32】)然而在婚姻关系里,性的结合必须在私下进行。注意摩西在帐幕见神是在至圣所,其他人不能在场。的确,圣殿本身就体现了神在至圣所里的隐私。那些不恰当地进入的人会被杀掉。

神的圣洁的概念包含了神的隐私的概念。因此,我们应该尊重隐私的概念。尊重私有财产权也意味着尊重隐私权。

敬虔的人会尊重他人的私有财产权和隐私权;
不敬虔的人会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和隐私权。

隐秘是神的性质的一部分

“救主以色列的神啊,你实在是自隐的神。” 【以赛亚书 45:15】

“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申命记 29:29】

福音也被比喻作被彰显的奥秘

“惟有神能照我所传的福音和所讲的耶稣基督,并照永古隐藏不言的奥秘,坚固你们的心。这奥秘如今显明出来,而且按着永生神的命,借众先知的书指示万国的民,使他们信服真道。”【罗马书 16:25-26】

暗中事奉

还有,关于隐私,一个人在暗中所做的更反映出他真正的信。比如,耶稣教他的门徒在暗中做施舍的事,至少要尽量这样做。“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有古卷作“必在明处报答你”)。” 【马太福音 6:3-4】祷告也一样,“你祷告的时候,要进你的内屋,关上门,祷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马太福音 6:6】因为暗中事奉有一种特殊的美德,一个人不应该太注重公开,可见度高,“在聚光灯下”类的事奉,像耶稣在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里批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