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与感知

“我们怎么知道神的确存在?”

基督徒生活方式的精髓就是信神的应许。但究竟什么是“信”呢?“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希伯来书 11:1】确定是信的精髓。如果一个人怀疑,就证明他不信。这不是不鼓励人去仔细地检验他们信仰的依据。因为如果一个人的信没有任何依据,而只是“盲目的信”,那么我要质疑他所信的究竟是不是神。因为神当然不希望我们没有任何证据就信。

贯穿整个圣经,这个事实是明显的。考虑相信神的存在。我要问,信神的存在究竟是一个假定的问题还是一个感知的问题。“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罗马书 1:20-21】神给了我们足够的物证,我们应该能够“感知”到神的存在。就像在沙滩上发现一个脚印一样,我们应该能够感知以前有人来过。这不需要信任某个个人,而是对事实做客观的评价。关于神的存在这个主题,我写了另外一篇文章

如果我们感知到神的存在,并且神能够用复杂的语严言式交流,那么我们自然要问,他是否已经用书面或口头形式与我们交流?显然,在这一点上我们与神无不相同,在所有被造物中,我们独有用复杂的语言形式交流的能力,并且有能力和愿望设计复杂的设备。还有,我们觉得我们的生命需要要有意义和目的,因为被造的东西只能由其创造者来定义。


信与直觉

一个人可以观察自然,从中推断出神的存在。但另一个人从同样的证据却推断不出神的存在,甚至会推断出神不存在。虽然每个人在他的头脑里深信不疑,谁也不能在绝对的意义上证明自己的立场。我们感知神的存在或不存在不纯粹基于外在的证据,还基于我们的直觉。为什么陪审团的成员在审查了相同的证据后,有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呢?我们权衡证据的方式不是完全客观的。我们的直觉部分是由我们的经历塑造的,部分是由我们对经历的反应塑造的。我们的愿望也影响我们对事物的感知,虽然我们以为我们是客观的,但我们的直觉往往受我们心里愿望的影响。


信与谦卑

信基督也许会走一系列的步子,直到最后信服福音是真理。完成这样一个旅途最重要的要求就是谦卑的品德。没有谦卑,你为什么要听其他人呢?显然任何相信与你所信不同的人一定是白痴。你觉得你能从这些迷信,不讲理,没科学头脑的宗教狂学到什么呢?他们只不过一厢情愿地相信一个神话来支持他们自己的政治诉求和偏见。

在寻求真理时,骄傲往往妨碍一个人尽量客观。骄傲使我们把我们自己的想法读到证据里去。当我们查经时,骄傲使我们把我们自己的想法读到经文里去,而不是把作者想说的意思读出来。

一个人若不认识到自己的罪,就永远不能真正信基督。骄傲使我们看不到我们的罪性。耶稣用一个比喻来描述这一点。

“耶稣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设一个比喻,说:‘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地祷告说:“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税吏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路加福音 18:9-14】

如何造就谦卑,无论是你自己或别人,为信作准备呢?这也像信一样,不是直接由意愿控制的。相反,对我来说谦卑更多的是取决于我们对景况的反应。在神领着以色列人走过旷野,让他们作好准备进入应许之地时,他在他们里面造就谦卑的品德,这种品德是他们能造就出使人得救的信的先决条件。

“你也要记念耶和华你的神在旷野引导你这四十年,是要苦炼你,试验你,要知道你心内如何,肯守他的诫命不肯。他苦炼你,任你饥饿,将你和你列祖所不认识的吗哪赐给你吃,使你知道,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命记 8:2】

神如何使人造就谦卑呢?通过羞辱。羞辱也许是人生中困苦的情形,也许是通过训斥。比如:“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马太福音 23:13a】神知道如何羞辱高傲的人。所以,如果你为谦卑祷告,不要因遇到羞辱而吃惊。

如前面提到的,一个人若认识不到自己的罪,就不可能信基督。对待自认为他们如此之好,以至于他们的生活方式当然能够达到神对义的标准的人,神有一个特别有意思的方法。基督徒们在遇到这种人时常常犯一个错误,一开始就指责他们的罪。但神则是显示出他的律法,告诉他们照着去做。以色列人从埃及出来,神给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颁布律法。耶稣也遇到一个需要上一堂谦卑课的人。

“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说:‘夫子,我该做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念的是怎样呢?’他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耶稣说:‘你回答的是。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路加福音 10:25-28】

这种人往往很随便地把“良善”这个词挂在嘴上,似乎这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耶稣就遇到一个这样对他说话的人。

“耶稣出来行路的时候,有一个人跑来,跪在他面前问他说:‘良善的夫子,我当做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亏负人,当孝敬父母。’’他对耶稣说:‘夫子,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耶稣看着他,就爱他,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他听见这话,脸上就变了色,忧忧愁愁地走了,因为他的产业很多。”【马可福音 10:17-22】

这个人虽然看起来很虔诚,但缺乏对罪的认识。所以耶稣羞辱他,指出他在拜偶象。我们不知道这人后来发生了什么,但大多数高傲的人不能对羞辱做出好的反应。虽然高傲的人想靠做工得救,神却将他的恩典赐给谦卑的人。


信与意愿

一个人能靠他的意愿,简单地决定信什么事吗?在某些基督徒中有一个流行的神话,就是你可以通过“足够使劲”地信某件事来造一个你自己的现实。但这种“盲目的信”不是基于现实,那些拥有这种信的人往往被现实绊倒,伤及自己或他人。在神学圈子里,也有关于人是否有信或不信的“自由意识”的辩论。但“意识”与信有什么关系呢?如果我是一个无神论者,我会不会大早晨起来,对我自己说:“今天,我想我要相信神的存在。”当然,一个人可一假设一个他并不相信的事,但那当然不算作信。基督徒的信不直接取决于意识。关于耶稣,约翰说: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 1:12-13】

从另一方面讲,有一些经文命令人信:

“当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传 16:31】

但这样一个命令是给那些已经准备好,为基督徒的信迈出最后一步的人发出的。正如人不能简单地用他的意识决定信某件他不完全相信的事,他也不能用他的意识决定不信他完全相信的事。如果一个人在某个时刻说他曾经完全相信某事,但现在不信了,他是不是真的“完全相信”过那事吗?然而这是信的质量,使一个人有资格真正成为一名基督徒。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希伯来书 11:1】

信与信任

信任是步入对基督的信的最后一步。曾有人在绳索上走过尼亚加拉瀑布。他问他的观众,他们信不信他能推着手推车跨过瀑布。观众都说:“我们信。”他果真推着手推车跨过了瀑布。他又问他们,信不信如果手推车里坐个人,他还能把车推过去。他们又都说:“我们信。”于是他问:“有谁愿意坐车吗?”众人鸦雀无声。

使人得救的信不只是相信某些教义。而是在完全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并因此完全相信他关于永生生命的保证是可以信任的之后,我们信任他。最后的这一步不是试验性的信任,正如这种信任所产生的盼望不是“我希望这是真的”之类的徒劳的期望,而是确信关于永生的保证一定会得到应验。

圣经里“信”(πιστευω)有强烈的“信任”的意思在里面。这个词有时甚至被依成“托付”。

“倘若你们在不义的钱财上不忠心(πιστος),谁还把那真实的钱财托付(πιστευω)你们呢?”【路加福音 16:11】

如果我们发现基督值得信任,那么我们救需要把我们的生命和我们永恒归宿托付给他。

“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 12:36a】

“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你们信神,也当信我。【约翰福音 14:1】

信任基督意味着我们确定地盼望进天堂。意味着我们把我们自己看作是神的儿女,基督的弟兄。并且神掌管着我们一生中所经历的所有情形和困难,通过这些事,神对待我们就像对待他的儿子一样。这意味着我们在对罪的恨恶上与神感同身受,无论是我们自己的罪还是世界的罪。这意味着我们在基督的目的、生活方式、态度、言语、信念和他与他的父的关系上与基督认同,以至于我们可以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拉太书 2:20a】.

虽然所有这些方面都可能变得成熟,但要开始必须要从神生。成熟须要一生的时间,由神生发生在某一时刻。由神生是一个不可逆过程,使一个人走上通往成熟的路。所以,要进入神的家庭,在某个时刻我们需要做出信任基督的决定,那样我们的永恒归宿就永远得到保证。


信与历史

你怎么知道神曾经说话?

我们怎么知道神说话了呢?这正是摩西在被火烧着的荆棘前问神的问题。神怎么回答他呢?神迹。(“摩西回答说:‘他们必不信我,也不听我的话,必说:“耶和华并没有向你显现。”’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手里是什么?’他说:‘是杖。’耶和华说:‘丢在地上。’他一丢下去,就变作蛇,摩西便跑开。耶和华对摩西说:‘伸出手来,拿住它的尾巴,它必在你手中仍变为杖,如此好叫他们信耶和华他们祖宗的神,就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是向你显现了。’耶和华又对他说:‘把手放在怀里。’他就把手放在怀里,及至抽出来,不料,手长了大麻风,有雪那样白。耶和华说:‘再把手放在怀里。’他就再把手放在怀里,及至从怀里抽出来,不料,手已经复原,与周身的肉一样,又说:‘倘或他们不听你的话,也不信头一个神迹,他们必信第二个神迹。这两个神迹若都不信,也不听你的话,你就从河里取些水,倒在旱地上,你从河里取的水必在旱地上变作血。’”【出埃及记 4:1-9】“你心里若说:‘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话,我们怎能知道呢?’先知托耶和华的名说话,所说的若不成就,也无效验,这就是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说的,你不要怕他。”【申命记 18:21-22】)神给他只有神才能提供的物证来证明说话的是神。像伊斯兰教和其它那些拿不出这种物证的假宗教一下就被证伪了。当然其它宗教也有一些神迹。甚至摩西也遇到这个情况。“你们中间若有先知,或是作梦的起来,向你显个神迹奇事,对你说:‘我们去随从你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事奉它吧。’他所显的神迹奇事虽有应验,你也不可听那先知,或是那作梦之人的话。因为这是耶和华你们的神试验你们,要知道你们是尽心尽性爱耶和华你们的神不是。你们要顺从耶和华你们的神,敬畏他,谨守他的诫命,听从他的话,事奉他,专靠他。那先知,或是那作梦的既用言语叛逆那领你们出埃及地,救赎你脱离为奴之家的耶和华你们的神,要勾引你离开耶和华你神所吩咐你行的道,你便要将他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申命记 13:1-5】这告诉我们如何处理这个情况。肯定先知的不但要有神迹,信息还必须与神已经显示了的一致。

这样的话,信神已经说话就很难被说成是“盲目的信”。然而,信神已经说话的确需要在某种成度上信任包括神迹和宣告的“历史记录”是历史性的。很多人在考虑到这一点时就离开了,但你想一想,这是不可避免的。要让神证明他说话了需要他行只有神才能做到的神迹。但一旦行了神迹,这样一个神迹就成了历史。所以需要有对那个事件的历史记录。而且,如果我们假定神有任何智慧的话,他一定会为检验历史记录的人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个记录的确是历史性的。哪种证据呢?比如目击者的数量和性质,还有历史记录在当时是不是接受批评。

作为例子,让我们考虑使徒行传第二章。在我们读到这一章的时候,我们将发现这一章记录了五旬节,当时在耶路撒冷有一个犹太人的国际性聚会。在这样的事上撒谎很难,因为每个人都知道那里有没有这样一个聚会。无论一个人去了没有,总有人去了,或没有去。还有,犹太人的领袖敌视耶稣的跟随者,因为不久前他们才杀害了那些跟随者的领袖。如果能有任何抹黑他们信息的途径,他们是不会放过的。所以我们可以非常肯定地下结论说,这个聚会是一个在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事件。

这章接着说,彼得在聚集的众人中站起来,发表了一个演讲。我们可以很肯定地得出结论,他的确这样做了,因为同样的原因,每个人都知道他做了没有。同样,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他的确说了圣经里说他所说了的那一席话。而且圣经上说众人如何反应也的确发生了,因为每个人都知道那件事发生了没有。因此,如果这些事件从未发生过,它就不能通过历史的件验,特别是因为这些描述要经受敌意的批判。或如保罗对亚基帕王说的那样:“王也晓得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胆直言。我深信这些事没有一件向王隐藏的,因都不是在背地里做的。”【使徒行传 26:26】

那么彼得当时说了什么呢?在【使徒行传 2:22】里,彼得宣告说耶稣行了神迹,而且聚集在那里的众人是那些神迹的见证人:“以色列人哪,请听我的话:神借着拿撒勒人耶稣,在你们中间施行异能、奇事、神迹,将他证明出来,这是你们自己知道的。”【使徒行传 2:22】他还说,耶稣从死里复活,他们是那件事的目击者。众人对此的的反应是什么呢?当天,约三千犹太人成了基督徒。在这种程度上,证明了这些是历史事实。所以,耶稣的确行了神迹,除非我们得出结论说,这三千犹太人都是傻瓜,他们相信了他们知道事实上是虚假的事。

说到这里,与其说“信”是“信任一个人”,不如说是感知的问题。感知的确需要某种程度的假定。但这个假定是基于一个人生活中常见的事。然而基督徒的信是基于作这些应许的那个人的品德和能力,故意决定相信一个还没有得到应验的应许。信神的存在和信关于神的道的历史记录是一个通过仔细审查事实而认识真理的问题。然而,信神所说的与信神曾经说话有点不同。我们一但得出结论神的确说话了,我们就要面对神所说的话。如果我看到沙滩上有脚印,我相信那里有人。如果我遇见了那个人,他向我保证了什么,那我就有机会相信(或“信任”)那个人要兑现他的诺言。


信与神的应许

“如何信神的应许?”

神向我们传达的重要信息是一个应许,也就是一个承诺。应许那些信他的人得永生(“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 3:16】),而且不是基于一个人的行为,是一个白白得来的恩赐(“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以弗所书 2:8-9】)所以为了使这个应许有效,我们必须信任神履行他的诺言。那么这就可能有问题。如果我们能在一个书面协议上签字就太好了。那样我们知道我们履行了我们的协议。但如果一个人以“我但愿这是真的”之类的态度来读这个应许。他说“但愿”的意思是妄想。这不是圣经所表达的“盼望”,那是对将要发生的事的期待。或者我们会想,“虽然我相信神能做这个,但我不确定我的信是不是足够强,能被神接受。”在两种情形下,这个人都没有接受神的应许。

哪种信能被神接受呢?考虑罗马书里描述亚伯拉罕的信,“并且仰望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神。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作成。”【罗马书 4:20-21】如果一个人完全相信(而不是一厢情愿地希望)神,(而不是人自己),能够履行他所应许的,那个信就是神可接受的。简单地说,完全相信神将给你永生,因为他承诺这样做,并将这当做事实来接受,就如你接受一个历史事实和你接受物理定律一样,这种信是神所接受的。

人有很多方式来拒绝神的应许。一个人可能出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拒绝神的应许。有的人认为它看上去太容易。“我肯定把这个应许理解错了,因为这似乎太容易了。”也有人拒绝原来的合同,自己想:“我将接受神的应许,靠着信,但还要有足够好的行为。”在这种情形下,他所信的不是神的应许,而是他自己的合同。或者有人干脆完全忽略这一应许。所有这些都表现出缺乏信心。

这不是说一个人要不搞清楚神应许的是什么就想当然地接受神的应许。因为“信”不是“假定”。信是以知识和理解为基础的。质疑当然是合理且必要的,这才能使人获得知识和理解,直到完全确信。但如过质疑使一个人转身离开,不再深究,那我就要质疑这个人寻求真理的诚意和真诚。

如果一个人在某个时刻信了之后“离弃道理”,不信了,这又怎么样呢?当然,他离弃道理就对他是否曾经真正确定他所信的提出了质疑。比如,如果我说我完全相信神的存在,但后来又变成了一个无神论者,那就很明显,我原本就没有完全相信。除此之外,圣经宣告说,真正的信徒是不会离弃道理的,虽然很多被称为信徒的人离弃了道理。“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约翰一书 2:19】还有,“但如今他借着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们与自己和好,都成了圣洁,没有瑕疵,无可责备,把你们引到自己面前。”【歌罗西书 1:22-23】注意这里“和好”是完成时,因此这是一个基于现在和将来条件的,发生在过去的结果。这里的意思不可能是如果一个人不继续在信里就会失去他的救赎。而是说如果一个人不继续在信里,说明他从来没有与神和好。对不熟悉福音的人说一下,“和好”是一个过去的事件,不是一个将来的事件。一个人一旦信福音,他从那一刻起就“得救了”,就如从这节经文可以看出的那样。就如一个人已经出死入生了。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翰福音 5:24】

信与做工

“什么是信外在做的工?”

如果一个人信福音,这应该带来盼望,也就是说,对进天堂的期待。这种盼望就带来过基督那种生活的动力,出于“我是,所以我做。”

“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他洁净一样。”【约翰一书 3:2-3】

与罪分离是由神生的人的行为特征,以至约翰说:“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约翰一书 3:6】这种转变是因为圣灵住在信徒里面。“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约翰一书 3:9】

“因听见你们在基督耶稣里的信心,并向众圣徒的爱心,是为那给你们存在天上的盼望;这盼望就是你们从前在福音真理的道上所听见的。”【歌罗西书 1:4-5】这里提到盼望可带来生爱心。为什么呢?对进天堂的期待(盼望)就把一个人解放出来去关心他人的益处,认识到我们最重要的需求已经得到满足。这种期待也使我们的信心增长,不是在大小,而是在应用。当我们期待进天堂时,我们就会更少地依赖世上的事。当出现问题时,我们可以想到最终都会好的。信心也会自然地带来对其他基督徒的爱,因为认识到信徒们享有一个共同的关系,这是不信的人所没有的。

这就有可能通过信心的这些外在的工衡量一个人的得救状态。我另外写了一篇关于这个主题的文章“如何确知你的救赎状态?”

描述一个人成为基督徒的方法有很多。作为一个基督徒,他称义了,被饶恕了,被接纳为神的儿女,从神的忿怒中被救出来,被赎。然而无论怎样描述,所有这些都发生在他信神的应许那一刻。虽然只有到复活时才能完全经历其结果。称义总是因着信,不是靠做工或表现。但是,总有那么些人不明白神的恩典,因此要给神的条件加上些什么。在使徒保罗的事奉中,他与墨守割礼的人发生了很大的冲突,那些人说:“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必须给外邦人行割礼,吩咐他们遵守摩西的律法。”【使徒行传 15:1,5】而且这些人中有些属于耶路撒冷教会。

现在教会常常松懈了对这种假教训的纠正。由彼得、雅各和约翰领导的耶路洒冷教会也不例外。保罗不得不当面抵挡彼得在这件事上的假冒为善,斥责他说:“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 2:15-16】彼得同意这一点,比如他在使徒行传里说:“诸位弟兄,你们知道神早已在你们中间拣选了我,叫外邦人从我口中得听福音之道,而且相信。知道人心的神也为他们作了见证,赐圣灵给他们,正如给我们一样。又借着信,洁净了他们的心,并不分他们、我们。现在为什么试探神,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呢?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和他们一样,这是我们所信的。”【使徒行传 15:7-11】然而天主教在历史上很少注意到因信称义的教义,把神的恩典变成靠墨守絮节的靠做工称义。

纵观历史,为什么那些声称熟悉神的道的人离弃了神的恩典呢?这不是新鲜事,因为甚至在耶稣的时候,宗教领袖看起来也是耶稣最大的敌人。在保罗的事奉里,他所遭受的最大逼迫来自那帮墨守律法的人,他们鼓吹称义是因着信加上遵行摩西律法。在保罗之后,我找不到任何理由来解释机构化教会对单因着信称义这个概念的无知,以及他们自己对个人强加的要求。新约的大部分内容都致力于阐明单因着信称义这个概念。这些教会声称遵循圣经。多么假冒为善!

考虑保罗在罗马书第四章里所写的:

“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罗马书 4:1-6】

事实上,贯穿整本圣经,称义是白白赐给我们的礼物是明显的,比如: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以弗所书 2:8-9】

还有比如: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罗马书 3:23-24】

让我们考虑一下这个例子。我听说曾有人在尼亚加拉瀑布拉了一根绳索。当他从绳索上走过瀑布后,他问众人,他们信不信他能推着手推车跨过瀑布。众人喊着说:“我们信。”他果真推着手推车跨过了瀑布。他又问他们,信不信如果手推车里坐个人,他照样能把车推过去。“我们信!”他们喊道。但在他问谁愿意作志愿者坐到车上时,没人吭声!所以看来,对大多数人来说,他们的信不是真的,因为不把他们的信付诸行动。注意显示他们的信的行为是坐在手推车里。什么行动体现出我们的信呢?

行善事显示出我们信我们是罪人,但神把永生白白恩赐给我们?我想这取决于我们行善事的动机。如果我们为了得救而行善事,那么我们就用我们的行为显示出我们不信福音!如果我们因为我们是得救的人行善事,那么我们的行为就与我们的信一致。从另一方面讲,我们的信也说,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我们所有的行为都像污秽的衣服。所以“善行”只是相对而言。

考虑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祭坛上的“善行”。与其说这是“善行”,不如说这是信心做的工。但看一看这为什么是信心做的工。首先,亚伯拉罕所信的应许是什么?“于是领他走到外边,说:‘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能数得过来吗?’又对他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创世纪 15:5】而且,“因为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创世纪 21:12b】所以,如果以撒被杀了,这个应许就不能应验了。问题不在于亚伯拉罕顺服神,甚至愿意牺牲他的儿子。问题在于亚伯拉罕如何解决神的应许与神的命令之间这个明显的矛盾?亚伯拉罕可以决定不再相信神的应许,但他选择推断出神将如何应验神的应许,尽管要杀他的儿子。“亚伯拉罕因着信,被试验的时候,就把以撒献上。这便是那欢喜领受应许的将自己独生的儿子献上。论到这儿子,曾有话说:‘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他以为神还能叫人从死里复活,他也仿佛从死中得回他的儿子来。”【希伯来书 11:17-19】

信包括用推理得出信心的应用。真正的信考虑信意味着什么,并为之采取行动。

还要注意到,在亚伯拉罕的这个例子里,重要的不是行为本身,而是采取行为时的态度。如果亚伯拉罕恨他的儿子,本来就想杀他,那么他的行为就是毫无意义的。同样,两个人也许在做同一件事,但因为态度不同(基于他们所信的),他们的行为将受到不同的审判。对神来说,你为什么做比你做什么更重要。


信与祷告

到目前为止,我主要关注的是,对于信基督挽回工的人,救恩的基本应许。然而,神还有其它应许。一个迫切需要应用,并且需要讨论的就是应允祷告的应许。这个应许的例子有:

“你们祷告,无论求什么,只要信,就必得着。”【马太福音 21:22】

“所以我告诉你们:凡你们祷告祈求的,无论是什么,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马可福音 11:24】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因为凡祈求的,就得着;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给他开门。”【马太福音 7:7-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 【约翰福音 14:13-14】

断章取义地阅读这些经文就使人以为应允祷告的应许是无条件的。所以那些认识肤浅的人会为他们内心想要的任何东西祷告,如果得不到就在心里对神产生苦毒。然而,如果我们查一下圣经,把关于这个应许的经文放在一起,我们会发现这个应许是有条件得。考虑这些经文:

“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 15:7】

“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常存。使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他就赐给你们。”【约翰福音 15:16】

“我们若照他的旨意求什么,他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他所存坦然无惧的心。既然知道他听我们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们所求于他的无不得着。”【约翰一书 5:14-15】

为什么神会应允某些祷告,却不应允另外一些祷告呢?考虑这些经文:

“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神坦然无惧了。并且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悦的事。”【约翰一书 3:21-22】

现在让我们把这些经文放在一起,看一看这个应许的条件有哪些。要想祷告得到应允,就必须:

 
罪被洗净【以赛亚书 59:1-2】 (所以这个人必须是基督徒)
照神的旨意求 (这个人必须知道神的旨意)
神的道住在你里面 (这是必不可少的,若要知道神的旨意,必须知道神的道)
以合宜的动机求,不是出于自私 (这个人必须查验他求告的目的)
顺服神,讨神的喜悦 (必须知道神的旨意,而且要参与其中)

可以总结这些要求说,神将应允我们所求的,如果我们知道并且做讨神喜悦的事,求在那个过程中有帮助的某件事。

现在,让我们想想可以为什么祷告。可以为什么祷告呢?限制你的只有你的想象力。说到底,神所能做的远比我们所求所想的多(“神能照着运行在我们心里的大力,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以弗所书 3:20】)。比如,如果你正在遭受肉身的痛苦,你可以祷告,求神去掉痛苦。你正在参与认识和遵行神的旨意吗?假如你是。如果神去掉你的痛苦能使你更加讨神的喜悦吗?还是这样求是出于自私的欲望?这往往很难说。特别是当一个人为自己祷告的时候。所以神等这个人在心里把这个问题理顺再回答他是合理的。记住“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神坦然无惧了。”【约翰一书 3:21】这里说到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

我们也许以为我们遭受的痛苦会分散我们的注意力,甚至是做神的工的一个主要障碍。也许真是这样,但当我们更深地想想这件事时,我们所受的痛苦也许会把我们的努力引导到更能多结果子的劳苦。比如,记住保罗没有得到回答的祷告,他说:

“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启示甚大,就过于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体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击我,免得我过于自高。为这事,我三次求过主,叫这刺离开我。”【哥林多后书 12:7-8】

那么我们怎么知道最好求什么呢?这正是神的灵的作用之一,神把他的灵赐给每一个信徒,让他的灵赐住在每一个信徒里面。

“况且我们的软弱有圣灵帮助,我们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只是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鉴察人心的,晓得圣灵的意思,因为圣灵照着神的旨意替圣徒祈求。”【罗马书 8:26-27】

当我们作为信徒求告神时,圣灵将为我们代求,按照神的旨意祷告。那也许会,也许不会使我们的具体祈求得到回答。这取决于我们认识神的程度。随着我们变得对圣灵通过把神的道应用我到们的生活里来教导我们更开放和顺服时,我们将更加明白神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具体旨意。那时,我们就能说,对具体祈求的具体回答的应许。在考虑到这个条件之后,让我们考虑一下这个应许的目的这个更重要的问题。为什么神要给我们这个应许?有意思的是,为了激励我们祷告,神没有给我们一条命令,而是给了我们一个应许。当然,祷告所包含的远不止要东西,但神把我们的祈求提高到我们对神的事奉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们求告时,神采取行动,当神回答我们的祈求时,神被荣耀,不但展示出他的大能和他愿意代表我们行动,还通过他信守他的承诺展示出他的信实,这是拯救的信息的一个基本要素。同样有意思的是考虑神是不是克制自己,直到我们祈求时才做最好的事。但我将把这个思路留给一个对祷告的专门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