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申命記 27:26】)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哈巴谷書 2:4】)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利未記 18:5】)”【加拉太書 3:10-12】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拉太書 2:16】
“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這是什麼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行為求。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就如經上所記:‘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弟兄們,我心�堜珘@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我可以証明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利未記 18:5】)”【羅馬書 9:31-10:5】
注意到上面這些經文�堙A“行律法”還與“律法的義”或“出于律法的義”有關。
什麼是“行律法”?注意保羅引用了【利未記 18:5】,讓我們看一下那節經文的上下文,看看在保羅看來,什麼是行律法。
利未記第十八章主要含有一些對各種不道德性行為的禁令。但這個條例還繼續到利未記第十九章。
這是其中一些命令:
“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利未記 19:3a】
“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利未記 19:4b】
“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利未記 19:10a】
“你們不可偷盜,不可欺騙,也不可彼此說謊。”【利未記 19:11】
“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利未記 19:12】
“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利未記 19:15a】
“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利未記 19:16a】
“不可心�堳諤A的弟兄,”【利未記 19:17a】
“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利未記 19:17b】
“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利未記 19:18a】
“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利未記 19:18b】
“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不可求問他們,”【利未記 19:31a】
“在白發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利未記 19:32】
“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并要愛他如己,”【利未記 19:34a】
他繼續這些到第二十章,之後說到懲罰和禮儀的事。
如果我們要總結一下什麼是“行律法”,那就是:
律法的義就是這樣行的人將有永生。
換句話說,那是基于行為的義。那些把他們的得救看作是取決于行義和不犯罪的人是靠做工得救。與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相反。那些因著信稱義的人不靠他們的行為得救,而是信靠基督救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