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人們會以為根本用不著說同性戀行為是有罪的。但就像在所多瑪連十個義人也找不出來一樣,現代西方社會的今天,邪僻,放蕩和可恥的行為不但受到社會的肯定,而且越來越多地受到“基督徒”們的肯定。所以我想寫這篇文章來指出顯而易見的事實。
女權主義的泛濫導至了對同性戀的肯定,首先是因為兩者都拒絕神對性別的設計。神設計了的不同性別間的關系,這是神在創世紀�堻]定,并被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等經文所肯定。女權主義拒絕神所設計的這種性別關系。同性戀則更進一步,拒絕神對性行為�堜囮O的設計。所以我們看到不道德的性行為的增加也伴隨著同性戀行為的增加,兩者都是無法無天的。神把性行為限制在婚姻關系�堙C而且神把婚姻定義為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在配偶一生中的關系。耶穌爭辯這一點說:“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馬可福音 10:6-7】耶穌這樣說也指出同性戀婚姻是非法的。因為性關系必須在婚姻之內,而同性戀婚姻是不符合聖經的,所以同性戀性行為是不道德的性行為。
事實上同性戀是最可恥的行為之一,如羅馬書第一章所指出的那樣,是因為人故意不認識神,神就放任他們,他們的思維和欲望就變得更加邪僻,其結果就是:“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欲。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欲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馬書 1:26-27】
在【哥林多前書 6:9-10】�堙A聖經說:“作孌童的、親男色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哥林多前書 6:9b,10b】詳細說明一下,“親作孌童的”在西臘原文�堿O“μαλσκος”,指的是娘娘腔的男人。《新美國標准版》(NASB)把這個詞譯成“effeminate”,也就是女子氣的。這個詞還被譯成“細軟”,比如:“穿‘細軟’衣服的人”【馬太福音 11:8b】 這些同性戀者是“娘娘腔的男人”。是典型的同性戀。這也是為什麼他們被稱作“gay”。
另外一個詞,“親男色的”譯自希臘原文的“αρσενοκοιτης”,《新欽定譯本》(NKJV)把這個詞譯成“sodomites”,與《欽定譯本》(KJV)譯成“abuser of one's self with mankind”。《新美國標准版》(NASB)直接把這個詞譯成“homosexual”。“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利未記 20:13】在《七十士本》�堙A【利未記 20:13】�堥洏峈熙o個詞完全反映了保羅用的這個詞。(《七十士本》是耶穌時代使用的舊約的希臘文譯本)。《七十士本》�堨峈漪O詞組"αρσενος κοιτην"。保羅用的則是"αρσενοκοιτης",可以看出來,這只是把兩個詞放在一起。因此,他指的是摩西律法所說那種行為,也就是男人與男人苟合。
《新美國標准版》(NASB)使用的“sodomites”一詞,即中文“所多瑪”,出自舊約�埵]這種行為被定罪的所多瑪。“又如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也照他們一味地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欲,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鑒戒。”【猶大書 1:7】
關于女同性戀和同性戀,如前面提到的那樣,經上寫到:“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欲。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欲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馬書 1:26,27】
娘娘腔的、搞同性戀的和女同性戀者都要進地獄,還有那些認可這種行為的人。羅馬書第一章的結尾說:“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馬書 1:32】
你是不是認可同性戀行為呢?
耶穌說:“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閑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馬太福音 12: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