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什麼特別的人,雖然教聖經已經三十多年了,但你們大多都比我多三十多年的生活閱歷。然而聖經是永恆的。聖經說,我們都有一個共同的命運:“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 9:27】我們都將在神面前為自己有一個交待。“并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他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希伯來書 4:13】對于很多人來說,那似乎不重要,因為他們只關心眼下的事情。很多人知到有審判日,雖然沒有學習神關于這件事是怎麼說的,卻覺得他們會順利過關。如果我們在那一天發現我們沒有准備好為自己有一個交待,我們就都要後悔。想象一下被困在一個你不想去的地方,而且沒有指望離開。所以,讓我們確定我們為那一天作好了准備。耶穌告訴我們十個童女的比喻。她們都想進神的國,但有五個來晚了,沒能進神的國。時間不多了。在不是太晚之前,我們必須與上帝和好,因為不會再有第二次機會。
當然,我們要明白,神給我們提供了一個從他的忿怒中被救出來的途徑。有個人簡單地問保羅:“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使徒行傳 16:30b】這是一個重要的問題,你覺得呢?有誰知道保羅給這個人的回答嗎?如果你不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為什麼你不知道呢?這難道不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嗎?答案就在聖經�堙A你比我有更多的時間找到答案。我年輕的時候去教會二十年,他們從來沒有給我那個問題的答案。只有後來我讀了聖經,才找到答案。“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傳 16:31b】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并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馬書 3:22-24】
但這�埵酗@個很重要的問題。如果靠信耶穌得救,那搞懂信耶穌是什麼意思就很重要。你覺得呢?聖經說信耶穌包括些什麼呢?在我受邀定期到這�堥蚆蕨D時,這將是我要講主題。耶穌講了一個比喻說: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仆人算賬。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馬太福音 18:23-24】
第一個仆人欠了王一千萬銀子。其實原文�埵}沒有說是銀子,所以有可能是金子。如果是一千萬金子得話,約合一百億美元。那描繪了在耶穌看來我們欠多少債。一筆因我們犯罪欠神的債。
“因為他沒有什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并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那仆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債。”【馬太福音 18:25-27】
這描繪了神是多麼恩慈,盡管我們欠神的債是如此之多,神仍然免了我們的債。
但這筆債是在什麼條件下被免的?這個仆人表現出了些許痛悔。事實上王後來說:“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馬太福音 18:32b】
“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篇 51:17】
首先他承認他欠了債,并且央求王的寬容。要得救,一個人就必須承人他欠神的債,和他愿意為之做什麼,也就是悔改。
使人得救的信承認虧欠了神。
使人得救的信尋求與神和好。使人得救的信尋求償還所欠的。
有一天耶穌訪問了一個稅吏,撒該。“撒該站著,對主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耶穌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路加福音 19:8-9】撒該并不能還清他所有因犯罪欠神的債。但那種態度和行動反映出能夠被神接受使人得救的那種信。但故事還在繼續:
“那仆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馬太福音 18:28】
第二個仆人欠第一個仆人十兩銀子。如果是十兩金子的話,大約是一萬美元。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馬太福音 18:29】
與第一個仆人對王說的相同。
“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堙A等他還了所欠的債。”【馬太福音 18:30】
這是他的合法權利。
“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于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馬太福音 18:31-33】
第一個仆人被王免去了一百億的債務,但卻不愿寬容同伴欠他的一萬。這是怎麼回事呢?對比這兩筆債,顯示出耶穌要求我們所應有的態度。對比我們欠神的債和別人欠我們的債,想想都讓人羞愧。
這個仆人被稱為“惡”。他做了這件合法的事。他行使了他的合法權利要求別人償還欠他債。但他所行的卻是惡。有時合法的事,或行使你的合法權利,并不是正確的事。
注意王并沒有要求第一個仆人免去別人欠他的債,但那是王所期望的。如果第一個仆人以正確的靈領受了王的恩典,那應該是自然的。當神對我們恩慈時,神希望我們將神的恩慈反映在我們的生活�堙A反映在我們的作的決定�堙A反映在我們的關系�堙C
看看接下來發生了什麼。這是耶穌基督說的,不是我編的。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你們各人若不從心�媊ヴ之A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馬太福音 18:34-35】
我們只有按正確的態度接受神對我們的饒恕,才能使我們的罪得到赦免。你聽到過主的禱告,我們在天上的父:“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馬太福音 6:12】比喻中的這個惡仆其實不是一個信徒。他最多代表一個名義上的基督徒,雖然他祈求神的饒恕,但卻沒有付之于應用的信,所以最終沒有得救。雖然他也許看上去很誠懇,但他的行為卻顯示出別人欠他的債比他欠王的債更重要。有些人也許會為得救作一個禱告,但卻認識不到自己的罪的嚴重性,沒有考慮到被饒恕意味著什麼,沒有以真正的謙卑,真正的痛悔,真正的知罪來接受饒恕。這種人沒有達到得救的條件。使人得救的信不是一件小事。
雖然得救是白白得來的禮物,但不是無條件的。得救的條件就是信基督。把我們的信放在基督為我們的罪得赦免所做的挽回工上,要求我們認識到自己真正虧欠了神。我們如果不能認識到自己的罪就不能接受基督。我們不能以這種態度接受基督:“我其實也不是個太壞的人,但如果有什麼小事你覺得我做得不好,敬請原諒。”那些不饒恕別人對他們犯的罪的人求饒恕,顯示出他們沒有認識到自己向神犯的罪的深度和廣度,而在求神饒恕他們的這些罪。他們沒有謙卑地接受神的道。“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馬太福音 6:15】
使人得救的信是饒恕別人的信。
“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并一切的惡毒(或作“陰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并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媊ヴ中F你們一樣。”【以弗所書 4:31-32】
“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原文作“穿”。下同。)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歌羅西書 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