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行

一、認罪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人進羊圈,不從門進去,倒從別處爬進去,那人就是賊,就是強盜。” 【約翰福音 10:1】

有很多人聲稱是基督徒,但似乎是從窗戶,而不是從門進去。因為接受永生這個禮物卻不處理罪的問題,是賊進神的屋子。就如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他們歡心樂意地接受神的應許,但在要他們順從神的誡命時,他們卻更喜歡把神制造成一個他們可以擺布的偶像。“基督徒”在聖經說的神與他們所選擇的生活方式衝突時,往往按他們自己的形象造神。雖然他們同意聖經中的某些部分,但他們拒絕聖經中的其它部分。或對它們視而不見。服從和順從只有在我們的欲望與我們聲稱要順服的那一位的意旨相衝突時才會成為問題。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路加福音 18:18】

因為他這樣隨意地用“良善”這個詞,耶穌看出了他的問題。這個人以為“良善”是件容易的事,以為他可以靠他的表現得到永生。于是耶穌先與他說罪的問題。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奸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証,當孝敬父母。”’”【路加福音 18:19-20】

但那人這樣回答:

“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路加福音 18:21】

耶穌用律法來幫助這個人認罪,因為那正是律法的目的。“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馬書 3:20】這個人缺乏對罪的認識。

真正的基督徒把罪稱為罪,并且承認自己是罪人,經上寫到:


二、行義

甲、關于罪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堙Q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翰一書 3:9】

從神的靈生有其必然的結果。這�堙坐ㄞ遄角@詞譯自希臘文“δυναμαι”,英語�堛滿吳ynamite”就源于這個詞,指的是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沒有以這�婸〞漱閬‘Кo的能力。盡管他盡力嘗試,但他還是沒有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的能力。

我說“生活方式”是因為很難把原文中“犯罪”所使用的一般現在時翻譯過來。在希臘文�堙A一般現在時表示一種更加連續的意思,而過去式則用在不需要強調連續的情形。

這并不是說基督徒不在某些具體時刻犯罪,因為那將與前面提到的【約翰一書 1:8,10】所說的矛盾,也不符合所有基督徒的共同經歷。我從來沒有遇到過一個從不犯罪的基督徒,那些聲稱從不犯罪的基督徒往往是因為良心被罪敗壞了,他們的罪即使對于非基督徒來說也是很明顯的。

雖然一個基督徒會不時陷在罪歷,但就其總的生活方式而言,他不能犯罪。那些以罪作為他們生活方式或職業特徵的人不能進天堂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堙C這是第二次的死。”【啟示錄 21:8】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哥林多前書 6:9-10】

那是不是說如果一個基督徒在某個時刻撒了謊,或在某一天貪婪,或也許某次喝醉了,或在某個時候誹謗某人,他就不能承受神的國呢?不!但如果這些是那個人生活方式的特徵,那他將要進地獄,無論他稱自己是什麼。

“你們若知道他是公義的,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的。”【約翰一書 2:29】

行義不只是把罪稱為罪,還要行為得體。


乙、基督徒的心態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羅馬書 8:5】

基督徒有“隨從肉體”的能力嗎?沒有!因為羅馬書在幾節之前說: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堙A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馬書 8:9】

“屬”更直接地翻譯過來就是“在……�堙芋]希臘文“εν”)。注意在聖靈�堣ㄗ�決于你的意愿或愿望,而取決于神的靈是不是住在你心�堙C如果你沒有聖靈你就不是基督徒。聖靈不是一會來一會又去的。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一直在聖靈�堙C但那是什麼意思呢?

業餘和專業之間的一個區別就是他們如何定義他們自己。一個業餘的人也許會在晚上出去看星星。但他不把自己稱作天文學家!一個專業的人作了一個關于生活方式的決定,以某種方式定義他自己。基督徒也有意識地做出決定,讓他的生活順服聖靈。(雖然他無疑將不能完美地達到標准。)非基督徒,因為沒有聖靈,則不這樣做。對于真正的基督徒來說,神是他的主。而對名義上的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來說,他的主是其他的什麼。雖然名義上的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有時試圖模仿真正的基督徒,但真正的基督徒讓他的生活順服于神的靈和神的道(無論他是否因此得到報酬。)

基督徒的心態就是在做出生活方式的決定時,(如何定義他自己,什麼是他人生的意義和目的,如和決定他的道德標准),順服神的靈。


丙、基督徒的愛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約翰一書 3:10】

這一節緊在說基督徒沒有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之後。實踐義有兩個方面。遠離罪是一個應用。有些事基督徒不應該做,而有些事基督徒應該做。

基督徒的主要識別標志之一就是愛其他基督徒。

“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 13:35】

“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約翰一書 3:14】

這是真正的基督徒的典型特徵,以至于耶穌在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關于綿羊與山羊的比喻�婸﹛A神只讓有這種特徵的人進天堂。


三、忍耐

“并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馬太福音 10:22】

真正的基督徒永遠不會出去。如果一個基督徒出去,那表明他從來就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約翰一書 2:19】

原因很簡單,一個人從神的靈重生之後,他就是一個新造的人,(“若有人在基督�堙A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 5:17】)對他來說與生俱來的就是回到他靈魂的牧者,就如羊回到它的牧者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