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圭必不離猶大,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就是賜平安者)來到,萬民都必歸順。”【創世紀 49:10】
意思是以色列的猶大支派將掌握權杖,即使在被擄時不被認可。猶大從擄到之地歸回後,繼續掌握權杖。那就是為什麼他們被稱為“猶太人”,盡管回來的還有其他支派的餘種,比如便雅憫支派和利未支派也有人從擄到之地回來。從大衛王開始,以色列的所有支派中,掌握權杖的一直是猶大支派,直到彌賽亞到來。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他的殿。立約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快要來到。’”【瑪拉基書 3:1】
“看,在上主偉大及可怕的日子來臨以前,我必派遣先知厄�堥�到你們這�堥荂Q他將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子,使兒子的心轉向父親,免得我來臨時,以毀滅律打擊這地。”【瑪拉基書 3:23-24】《思高版》(這兩節幾乎從來不包括在新教的譯本�堙^。
A. 約翰作為以利亞
- 按照對觀福音,耶穌自己認為瑪拉基關于彌賽亞的預兆,以利亞的預言由約翰完全應驗了。(見:【馬太福音 17:10-11】﹔【馬可福音 9:12-13】﹔【馬太福音 11:13-14】﹔【路加福音 7:27-28】)
- 但約翰自己拒絕了他是以利亞的說法!(【約翰福音 1:21】)
約翰在比喻的意義上是以利亞,但不是在字面意義上。約翰否認他在字面意義上是以利亞。他“你們若肯領受,(如果你可以理解這個預言的意義,)這人就是那應當來的以利亞。”【馬太福音 11:14】表示并不是要在字面上應驗這個預言。
B. 約翰在心志上是以利亞基督徒反駁說:約翰是在以利亞的“心志能力”上代表以利亞(【路加福音 1:17】)。
- 如果瑪拉基的意思是這種意義上的應驗,那麼他就會使用比如“像以利亞”或“以利亞的心志”之類的說法。
- 然而,希伯來文本是明確的。這�婸﹛G“הנה אנכי שלח לכם את אליה הנביא”(“看哪,……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堨h。”)
- “את”放在一個動詞的直接賓語之前,如果所指的這個賓語是確定的。以利亞是專有名詞,被認為是確定的。“את”這個介詞強調出現的這個人將是以利亞。
先插一句,新教的譯本�堥S有略去【瑪拉基書 3:23-24】。但新教的譯本譯通常把【瑪拉基書 3:19-24】歸為第四章,所以你提到的【瑪拉基書 3:23-24】對應于【瑪拉基書 4:5-6】。
【瑪拉基書 4:5】也可以在這種意義上理解,因為希伯來語的這種用法也并非不常見。比如,“後來以色列人必歸回(或作“回心轉意”),尋求他們的神耶和華,和他們的王大衛。在末後的日子,必以敬畏的心歸向耶和華,領受他的恩惠。”【何西阿書 3:5】
還有,“我必立一牧人照管他們,牧養他們,就是我的仆人大衛。他必牧養他們,作他們的牧人。我耶和華必作他們的神,我的仆人大衛必在他們中間作王。這是耶和華說的。”【以西結書 34:23-24】
同樣的說法也可用到這些“大衛”,因為也是專有名詞。然而這些是彌賽亞式的,說的是彌賽亞為大衛王,雖然事實上彌賽亞不是大衛王本人。因為比如在其它地方他被說成是“大衛的子孫”。這是“類型學”的一個例子。大衛是彌賽亞的一個“類型”。施洗約翰是以利亞的一個“類型”。希伯來文的語法允許這種解釋 。
C. 耶穌認為施洗約翰是以利亞本人
- 約翰還活著的時候,耶穌說:“只是我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人卻不認識他,竟任意待他。人子也將要這樣受他們的害。”【馬太福音 17:12】
- 但約翰不承認這一點。所以,要麼耶穌,要麼約翰在撒謊(或搞錯了)。
前面已經回答了。
D. 如果約翰是以利亞,他就沒有完成神給以利亞的使命
- 彌賽亞的先行者要帶來一個和平的時代(父子之間),并要作一個使者。
- 路加寫到這適用于約翰:
“他必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行在主的前面,叫為父的心轉向兒女,叫悖逆的人轉從義人的智慧。又為主預備合用的百姓。”【路加福音 1:17】
“孩子啊,你要稱為至高者的先知。因為你要行在主的前面,預備他的道路。叫他的百姓因罪得赦,就知道救恩。”【路加福音 1:76-77】
- 然而,約翰
- 未能實現這一點(叫心轉向﹔叫悖逆轉從智慧﹔預備合用的百姓(准備好)﹔被稱為“至高者的先知”)。
- 否認他是以利亞(【約翰福音 1:21】)
經上沒有說他會影響每個人。經上沒有說像你解釋的那樣關于和平時代的應許。
E. 更多地,以利亞據稱向某些門徒顯現(【馬太福音 10:34-35】﹔【馬可福音 9:11】)。然而:
- 如果約翰要麼是以利亞,要麼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那麼以利亞怎麼能向他顯現?一個東西不能同時在兩個地方。
- 門徒們怎麼知道某人是以利亞(或摩西)?難道他們有相片?你能看相貌就認出以利亞嗎?
- 所謂的以利亞沒有執行神委托的使命。
前面已經回答了。
F. 耶穌宣告他的使命與以利亞的使命正好相反。(【馬太福音 10:34-35】﹔【路加福音 12:49-53】)“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分爭。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分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路加福音 12:49-53】
但這不正好與這個預言一致嗎?“看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堨h。”【瑪拉基書 4:5】如果是這樣的話,耶穌是耶和華與這個預言有什麼不一致呢?
-- 按照【以賽亞書 11:1】,彌賽亞被稱作從耶西的𣎴發的一“條”。如果耶穌不是這樣一“條”,那麼他就沒有應言這個預言。
A. 核心問題:
- 按照基督教神學,約瑟不是耶穌的親生父親。耶穌是馬利亞還是童女時從聖靈懷孕生的。
- 所以,通過約瑟追溯耶穌的家譜是沒有意義的,因為耶穌并非約瑟的後裔。
如果你認為只有在血緣上才能成為某人的父親,那麼的確是沒有意義的。但在耶穌的時代,他被算作是約瑟法律意義上的兒子。
B. 兩個家譜(【馬太福音 1:1-16】﹔【路加福音 3:23-38】)互不相符
- 馬太福音聲稱耶穌是“大衛的子孫”【馬太福音 1:1】
- 但是,馬太福音說:“大衛從烏利亞的妻子生所羅門。”【馬太福音 1:6b】這怎麼能與路加福音相協調呢?路加福音耶穌的家譜�婸﹛G“拿單是大衛的兒子,”【路加福音 3:31】
- 耶穌是大衛的哪個兒子的後裔呢?
兩者都是。比如,我有兩個祖父,這難道是矛盾的嗎?我有一個父系的祖父,還有一個母系的祖父。這有什麼問題嗎?
- 馬太從亞伯拉罕例數了四十一代﹔路加例數了五十六代。
- 誰是馬利亞的丈夫?希�堛漕鄐l,瑪塔的孫子約瑟?還是雅各的兒子,馬但的孫子約瑟?
C. 基督徒給出的標准回答:一個家譜(路加福音�堛漁a譜)其實是馬利亞的。
但是:
- 這一點沒有聖經的支持。在新約�堶��媯馴X了馬利亞的家譜?
“雅各生約瑟,就是馬利亞的丈夫。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從馬利亞生的。……”【馬太福音 1:16】
“耶穌開頭傳道,年紀約有三十歲,依人看來,他是約瑟的兒子,約瑟是希�堛漕鄐l,”【路加福音 3:23】 有些基督徒說,“依人看來”這個說法表明這個家譜其實不是約瑟的家譜。但這只是把文字�堨豪茖S有的意思加進去﹔把希臘文直譯過來就是“依人看來”說明了這一點。
- 新約很清楚,這是約瑟的家譜﹔約瑟是耶穌的父親。
- 路加福音第三章�堛漣た黎慦衝飪L來就是“約瑟的希�堛犖蕊薵漣Q未的麥基的……猶大的雅各的以撒的亞伯拉罕的他拉”從上下文看,希臘文�堛滿坏� του 乙〝(甲的乙)被譯成“甲是乙的兒子”。如果基督徒認為約瑟是希�堛漱k婿,那麼要保持一致的話,雅各就應該是以撒的女婿!因為在約瑟和希�堣孜”洏峈漪O同樣的語法結構。
- 在希伯來的聖經�堙A沒有正式的家譜中把一個人記錄成他岳父的兒子。
- 在那個父系社會�堙A約瑟會用他岳父的家譜,而不是他自己父親的家譜,這難以使人相信。
- 即使路加福音�堛漁a譜是馬利亞的家譜,用她的家譜來確立王室血統也是毫無價值的,因為母系關系并不能決定大衛王位的繼承,王位的繼承只能通過父系血統。(還有,耶穌必須守這些習俗,因為他來不是要廢掉先知的律法,乃是要成全。(【馬太福音 5:17】))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大衛必永不斷人坐在以色列家的寶座上。’”【耶利米書 33:17】提到“大衛”,而不是他的妻子,耶利米暗示王權是通過父系繼承。當亞他利雅要剿滅大衛的王室時,她只殺了王子,顯然女人沒有繼承權(或傳遞繼承權),所以約示巴,一位公主,可以救約阿施,并把他藏在殿�堙A她的丈夫在那�媟穛膝q(【列王記下 11:1-3】,【歷代志下 22:10-12】)。她必須救約阿施,因為她知道只有他,而不是她自己,才能夠延續大衛王朝。
- 王位只能通過親生父親的血緣關系繼承,不能通過翁婿關系繼承(像有些基督徒爭辯的那樣)。
“你壽數滿足歸你列祖的時候,我必使你的後裔接續你的位,我也必堅定他的國。”【歷代志上 17:11】“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若能廢棄我所立白日黑夜的約,使白日黑夜不按時輪轉,就能廢棄我與我仆人大衛所立的約,使他沒有兒子在他的寶座上為王,并能廢棄我與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天上的萬象不能數算,海邊的塵沙也不能鬥量。我必照樣使我仆人大衛的後裔和事奉我的利未人多起來。’”【耶利米書 33:20-22】所以,只有大衛的後裔才有受祝福的王室血統。
(見更多)
對于【馬太福音 1:16】和【路加福音 3:23】的家譜,主要有兩個理論
- 兩個家譜都是約瑟的家譜﹔馬太福音將他描繪成大衛王位的合法繼承人,也就是,列出從大衛到耶穌,約瑟名義上的兒子,王室的歷任繼承人﹔而路加福音�堿O約瑟私下的家譜,或實際的傳承。
- 馬太福音�堛漪O約瑟的家譜,路加福音�堛漪O馬利亞的家譜。我個人更傾向于第二種理論,因為以下原因:
- 第二種理論似乎受到多個早期基督作者的支持:俄利根、愛任紐、特土良、亞他那修和殉教者游斯丁。
- 這個理論間接地被猶太傳統肯定。萊特富特引用塔木德作者關于地獄之苦,說希�堛漱k兒馬利亞被看見在地獄某些區域,遭受可怕的酷刑。這句話不但說明了猶太人對基督教刻毒的敵意,還說明根據猶太人傳統,馬利亞是希�堛漱k兒﹔因此,路加福音�堛漪O馬利亞的家譜。
- 這個理論告訴我們基督在何種意義上是“大衛的子孫”,那麼耶穌嚴格來說是大衛的後裔,不但通過名義上的父親在法律上是大衛的後裔,而且通過他母親,在直系血統上也是。猶太人甚至今天也從他們的母親繼承他們的猶太性。如果你的母親不是猶太人,那麼你也不是。所以按遺傳學來說,神的兒子須從猶太婦女生才被算作是猶太人。
- 這個理論對這個問題提供了一個很簡單的解釋。因為馬利亞沒有兄弟,是繼承人﹔“你也要曉諭以色列人說:人若死了沒有兒子,就要把他的產業歸給他的女兒。”【民數記 27:8】所以按照猶太律法,她丈夫應作為她父親的兒子,被算作她父親家庭的成員。(所以,你關于女婿的理論是站不住腳的。)因此約瑟實際上是雅各的兒子,同時按照猶太律法是希�堛漕鄐l。
D. 家譜的錯誤
- 馬太福音�堮a譜不是來自希伯來聖經。
- “……亞撒生約沙法。約沙法生約蘭。約蘭生烏西亞。”【馬太福音 1:8】這個家譜直接來自《七十士本》,而與希伯來聖經�堛漁a譜不符。
- 在希伯來聖經�堙A我們看到亞撒的兒子是約沙法,約沙法的兒子是約蘭,約蘭的兒子是亞哈謝,亞哈謝的兒子是約阿施,約阿施的兒子是亞瑪謝,亞瑪謝的兒子是亞撒利雅(烏西雅)(【歷代志上 3:10-11】)
- 路加福音的家譜也是錯誤的
- 路加福音在亞法撒和他的兒子沙拉加了第二個“該南”(【路加福音 3:35-36】)(第一個該南是以挪士的兒子,【創世紀 5:9-14】和【歷代志上 1:2】都提到他)
- 希伯來文本在這個地方沒有該南(【創世紀 10:24】﹔【創世紀 11:12】; 【歷代志上 1:18,24】)
- 還有,路加福音額外使用這個名字,在《撒馬利亞五經》和任何塔庫姆譯本上都沒有。只有《七十士本》才有。
如果你意識到新約作者使用的是《七十士本》,所有這些都解決了。新約是用希臘文寫的。《七十士本》在當時是被公眾認可的舊約譯本。所以,他們沒有自己翻譯舊約聖經,新約作者只是直接引用被接受的希臘譯本。這些由于從希伯來文翻譯帶來瑣碎的差異對文字的意思的影響是如此之小,以至于當時最嚴格按照字面解釋的猶太人都接受《七十士本》的使用。
- 兩位福音傳道者所給出的家譜分別在拿單和所羅門之後就開始不同。
- 它們短暫地重新匯合,提到撒拉鐵和他的兒子所羅巴伯。馬太福音提到撒拉鐵是耶哥尼雅的兒子,但沒有提到他的祖父以利亞敬。(【馬太福音 1:11】)
- 路加福音說尼利是撒拉鐵的父親(【路加福音 3:27】),而希伯來文本說撒拉鐵是耶哥尼雅(【歷代志上 3:16-17】)
如果撒拉鐵的母親沒有兄弟,那麼根據摩西律法,撒拉鐵被算作是他外祖父的後裔,類似于希�堻Q算作是耶穌的祖父。
F. 耶哥尼雅所受的詛咒
- 是的,耶哥尼雅的後裔都不能繼承王(無論是否按照律法)。大衛的王朝從他被切掉了。
“耶和華如此說:‘要寫明這人算為無子,是平生不得亨通的。因為他後裔中再無一人得亨通,能坐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猶大。’”【耶利米書 22:30】這與【創世紀 49:10】銜接,直等細羅來。
所以,無論是約瑟的祖先還是馬利亞的祖先都是受詛咒的﹔兩者都不能傳遞對王位的繼承權。
約西亞所有作王的兒子都受了類似的詛咒,他們都被擄。大衛的王朝沒有從耶哥尼雅被永久切掉了。耶利米說的是他的一代之內的後裔,“平生不得亨通”指的是耶哥尼雅將被擄,他的兒子沒有作王,所以這個預言得到了應驗。
- 還有,王位繼承權只能給所羅門男性後裔(【撒母耳記下 7:12-16】﹔【歷代志上 17:11-14】﹔【歷代志上 28:5】﹔【歷代志上 29:1】﹔【詩篇 9:29-38】)
馬利亞的祖先是拿單,不是所羅門,所以盡管她能傳遞王室血統,但因為拿單,她不能。
約瑟不是耶穌的父親,所以約瑟的祖先是不是所羅門與耶穌無關。
約瑟的確被稱作耶穌的父親,社會也普遍認為如此。
但你在你的証明中用“神”這個詞的意思是什麼?你不能僅用同義反復來否認他的神性,除非你明確地定義你的術語。
你的假定是,他的存在僅限于他的出生和他的死之間。然而經上說:“萬物是借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借著他造的。”【約翰福音 1:3】只有你作了某些假設,你的邏輯才能成立。
你真的想讓我指出所有這些証明所作的假設嗎?
(a)還是一個假設。更准確地說,耶穌的出生是一個效果。(b)也類似。這証明你的這個論証是錯誤的。
你的經歷與你的解釋相矛盾。你有沒有想過不與你的經歷相矛盾的其它解釋?你有沒有試圖解決你看到的這些矛盾,還是你只是對制造矛盾感興趣?
一個解釋就是很多這些應許是給當時的門徒的,為的是要肯定這個信息。這從某種程度上說也是為什麼在那時有使徒,而不是在現在。
另一個解釋就是,正如“奉我的名”和“信”所示,對于禱告的回答隱含著一些條件。而這個條件不是對信有足夠的信,而是對神有足夠的信。還有,這假定是他們作為耶穌的信徒和跟隨者禱告的,所以他們禱告的目的是按照神的意思,而不一定是他們自己的意思。
信徒與神的關系與你也許從你的文化背景得出的巫婆與魔鬼的關系不同,信徒與神的關系是父與子的關系。對于基督徒來說,禱告與揮動魔杖不同。禱告就像兒子與他的父親對話。兒子與他的父的溝通程度越高,就越能得到他所求的。
如果你想明白禱告的應用,何不通讀一下新約書信,看看使徒們是怎麼為教會禱告的。
至于馬可福音第十六章的那一段,首先,該部分內容并未包含在最早的手稿中(看看你的聖經的腳注)。還有,如我曾提到過的,這也許只適用于使徒或早其門徒(比如,【使徒行傳 28:3-6】)有些人也把毒物和蛇解釋為比喻撒但的東西對真正的基督徒沒有效果。
這句話引自【瑪拉基書 3:1】和【以賽亞書 40:3】。至于這個出入,羅伯遜說把先知的話合在一起是很常見的。
在耶穌的時代,以色列人在地理上被割裂成兩部分,中間被撒瑪利亞隔開,北邊的部分叫加利利。那些在北邊的人不太受尊重,因為他們在外圍。拿撒勒是位于加利利的一座城。根據【以賽亞書 9:1】,彌賽亞必須來自加利利。在加利利,拿撒勒是最具那塊地方特徵的城(【約翰福音 1:46】)所以使徒是在以當時的人都能理解的方式解釋其應用,而不是從字面上引用。
根據猶太作者,耶利米被看作是先知中的首位,耶利米書被放在先知書中的第一本。馬太在引用先知書時,也許使用了其中第一本書的名字。這個預言其實在【撒迦利亞書 11:12-13】�堙C這個問題也可能來自人名的縮寫。在希臘文�堙A耶利米完整寫下來是“Ιερεμιας”,有可能被縮寫成“Ιριο.”。撒迦利亞是“Ζαχαριας”,縮寫是“Ζριο.”。如果把“Ζ”換成“Ι”,就會造成這個錯誤。
約翰顯然不像馬可那麼拘泥于字面意思。這也許是因為馬可是直接從彼得的描述寫的。而彼得對他所經歷的可能想非常准確。約翰的描述是自恰的,如果你看到預言在【約翰福音 18:15-27】�堛瑰傅蝖C所以,這哪�堿O假預言?
但耶穌是在星期五下午被殺和入葬的,在接下來的星期六晚上或星期天早上復活的。(詳見Sigal 240-1)
耶穌在馬可福音�婸﹛G“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并且被殺,過三天復活。”【馬可福音 8:31b】注意!這說的是他“過”三天復活。耶穌是在星期五晚上死去被葬的,在星期六晚上或星期天早上的某個時候復活的。過三天意味著他應該在三整天之後,那將使復活延遲到不早于星期一的下午。
當時,東方文化(猶太文化背景),把一天的任何一部分當作一整天。所以在星期五入葬,星期天復活被看作是三天。
【馬太福音 16:28】﹔【馬可福音 9:1】﹔【路加福音 9:27】都在變像之前,變像也許就是它們的應驗。
“那時他們(馬太二十四章三十節作“地上的萬族”)要看見人子有大能力,大榮耀,駕云降臨。他要差遣天使,把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地極直到天邊,都招聚了來(“方”原文作“風”)”【馬可福音 13:26-27】
根據鄔斯特,在蒲草紙抄本�堙A“世代”的意思是“種族,血統”。指的是家庭,而不是個人。它被用在遺囑�堥蚖﹞@個人的事情,他的後代。從上下文看,這個詞指的是猶太種族。如果是那樣的話,其應用是明顯的,而且這個預言仍然是為將來作的。然而,這也可以指第一世紀的基督徒,他們說的話,他們的靈,他們的影響。比如注意在下一句話,“我的話卻不能廢去。”【馬可福音 13:31b】在同一段�堙A耶穌還應許說:“人把你們拉去交官的時候,不要預先思慮說什麼。到那時候,賜給你們什麼話,你們就說什麼。因為說話的不是你們,乃是聖靈。”【馬可福音 13:11】
構成新約的這些話是耶穌通過使徒們和早期基督徒教會的先知們說的。他們對西方文明的發展有重要的影響,而且仍然沒有過去。每一代的基督徒都在做出某些努力來效仿第一代基督徒。那一代基督徒當然還沒有過去。
這已經在之前回答過了。
因為他的靈不在墳墓�堙A在墳墓�堛漸u是他的身體。
“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歷代志下 7:14】
“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創世紀 4:7b】).
無論我們有什麼罪,神都把它們涂抹掉。
“雅各以色列啊,你是我的仆人,要記念這些事。以色列啊,你是我的仆人,我造就你必不忘記你。我涂抹了你的過犯,像厚云消散。我涂抹了你的罪惡,如薄云滅沒。你當歸向我,因我救贖了你。”【以賽亞書 44:21-22】
以賽亞說:“惟有以色列必蒙耶和華的拯救,得永遠的救恩。”【以賽亞書 45:17】詩篇說:“耶和華在他一切所行的,無不公義。在他一切所作的,都有慈愛。凡求告耶和華的,就是誠心求告他的,耶和華便與他們相近。敬畏他的,他必成就他們的心愿。也必聽他們的呼求,拯救他們。耶和華保護一切愛他的人,卻要滅絕一切的惡人。”【詩篇 145:17-20】
我建議你更深入地考查一下闡明了這些問題的羅馬書和希伯來書。簡而言之,神在舊約�奡ㄗ悛瘍姜o和饒恕只是基于他知道他將提供一個更充分的祭這個事實,那就是他的兒子,這將顯示出他的公義性。否則,神若不要求為罪付出任何贖價就饒恕罪是不公義的。此外,神還為猶太人提供了另一個約,如果任何人完全遵守他的一切命令,那將是他們的義(【申命記 6:25】)然而,如保羅指出的那樣,從來沒有一個人能夠做到這一點,這就解釋了【羅馬書 3:21】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希伯來書 10:4】
按摩西律法獻的祭只能暫時遮掩一下。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已經為買不起昂貴的祭物的窮人做出了安排。錢的例子就是為罪付出贖價的例子。祭司代禱的角色象徵著基督代求的角色。然而,事實上,這些都不能真正使罪得到饒恕。它們都是象徵,取決于基督所獻的祭。聖經自己說錢不能救贖靈魂。
“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叫他長遠活著,不見朽壞﹔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詩篇 49:7-9】
【以賽亞書 53:9】明確指出,耶穌本該是完美的。“完美”的意思就是“無法改進”,然而耶穌卻有很多需要改進的:“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以賽亞書 53:9a】這�堙妤j暴”并非限定為“人的強暴”,而是不加限定的(這一點在希伯來文�堭o到肯定)。
很多人看不到強暴與公義的憤慨間的區別﹔他們不能區分執法者和殺人犯。這種人難以理解公義的概念。對以賽亞書中所說的“強暴”的解釋和像上面這樣應用與以賽亞對彌賽亞的描述不符。
我想,世上的一切事情都可以歸咎于神,因為神在很多事情上允許了其發生。在我看來,在這件事上,是鬼使得豬群死亡,而不是耶穌。猶太人不允許吃豬肉,但可以養豬,把它們賣給外邦人。也許你可以澄清一下這如何使新約不可信。
也許你可以說明一下你覺的毀掉一棵無花果樹是如何違反了神的律法。我聽說過動物保護主義者,但你難道不覺得你有點太荒謬了嗎?此外,你使用的律法只適用于結果子的樹,而如耶穌所指出的那樣,這是一棵不結果子的樹。
“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著起來,不也是我所愿意的嗎?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分爭。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分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路加福音 12:49-53】父親和兒子相爭與【瑪拉基書 3:23-24】(【瑪拉基書 4:5-6】)相反。
你為什麼不讀一下使徒行傳看看這是如何應用的。如果你是一個猶太人成為基督徒,即使是在今天,你的家庭也將與你斷絕關系。正統猶太人甚至會給成為基督徒的家庭成員舉行葬禮。如果你是一個穆斯林,成為基督徒就更危險了。所以耶穌所說是真的。然而,耶穌的意思是,基督徒將遭受了極大的敵意。(你或許只是個小例子。)為什麼這個世界對通過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這個信息抱有如此強烈的敵意呢?為什麼這樣逼迫基督徒呢?這個信息本身說出了原因。你恨基督徒嗎?
再一次地,以賽亞指的是不公義的強暴,而不是審判。
耶穌沒有在這�埵瘙j暴。他讓他們買刀只是為了他看上去像罪犯一樣,使聖經得到應驗。(擁有槍就說明你是一個暴力的人嗎?)耶穌應該為彼得的行為承擔責任嗎?我不這樣認為。還有,你認為他說“他的國”是什麼意思,如果他的國不屬這世界?所以,如果你認為彼得屬于這個世界的一員,他就不是那個國的一員。與彼得的行為相反,耶穌立刻治好了馬勒古的耳朵。
當耶穌向他的門徒們保証世界的末日就要到了,他將在當時那代人還活著的時候凱旋歸來,審判所有人時(【馬太福音 24:34】﹔【馬可福音 13:30】﹔【路加福音 21:32】),他使用了欺騙,因為他知道那不是真的。
這些已經回答過了。
已經回答了。
已經回答了。
在約翰福音第八章�堙A他們并不是想要逮捕他,而是想要拿石頭打死他。
我不明白你從哪�堭o出“它僅適用于三年半期間”這個結論的。也許你可以詳細說明一下。否則,我看不到有什麼衝突。
他的第一次到來是為了使人稱義。他的第二次到來是為了審判。那就是為什麼。神的計劃遠不止于成全律法。
保羅說的是如何稱義,靠遵守律法是無效的(意思是沒有人能做到,只有基督遵守了法律)。然而,他說律法將繼續其使罪顯露出來的功能。所以,這�堥S有衝突,只是澄清。
在三百杯酒�堙A二百九十九杯都有毒,一杯沒有毒。你會冒險喝其中的一杯酒嗎?如果你被告知,那一杯五毒的酒已經被拿掉了,你還會喝嗎?
難道你不覺得神會故意使他的預言很難應驗嗎?難道你不覺得神會故意做令人難以置信的事,以証明他是神嗎?如果預言很容易應驗,你可能會說誰都能做,所以你自己置于一個邏輯上任何東西都無法說服你境地。你的理由是因為那太難了,耶穌無法應驗所有的預言,所以他可能沒有,盡管想不出一個確鑿的例子。那麼看一看這個例子:“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或作“彰顯”)永義,封住異象和預言,并膏至聖者(“者”或作“所”)。你當知道,當明白,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的時候,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正在艱難的時候,耶路撒冷城連街帶濠都必重新建造。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那”或作“有”)必被剪除,一無所有。必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至終必如洪水衝沒。必有爭戰,一直到底,荒涼的事已經定了。”【但以理書 9:24-26】修復重建耶路撒冷的詔書是亞達薛西王公元前445年在他登基二十年時頒布的(記錄在【尼希米記 2:1-8】�堙^如果從那個時候算起,再過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7+62) x 7 = 483(年))就得到445-483 = 38。因為沒有公元0年,所以再加上一年,就得到公元39年。然後,再考慮到聖經�堛漣ぃB來日例每年是360天,所以的得從483年�埵A每年減去5天(5 x 483 = 2415(天) ≒6.6(年))于是, 公元39年 - 6.6年 = 公元32.4年。
那麼在公元32年左右,誰可能是彌賽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