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聖經懷疑者

大綱

  1. 直等細羅來
  2. 先知以利亞
    1. 約翰作為以利亞
    2. 約翰有以利亞的心志
    3. 約翰被認作是以利亞本人
    4. 約翰沒有完成以利亞的使命
    5. 以利亞據稱向某些門徒顯現
    6. 耶穌的使命與以利亞的使命
  3. 耶穌的家譜
    1. 耶穌不是約瑟的後代
    2. 兩個家譜不一致
    3. 一個家譜是馬利亞的
    4. 家譜的錯誤
    5. 家譜在所羅門後不同
    6. 耶哥尼雅所受的詛咒
    7. 不是所羅門的後裔?
  4. 三位一體
  5. 不存在的預言
  6. 耶穌的假預言
  7. 對挽回祭的異議
    1. 耶穌的挽回祭與可以由律法得來的義矛盾
    2. 按照舊約耶穌不是一個合適的祭
    3. 血是挽回的多種方法之一
    4. 耶穌算不上是完美無缺的人
  8. 結論

1、直等細羅來(【創世紀 49:10】)

異議

回答

“圭必不離猶大,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就是賜平安者)來到,萬民都必歸順。”【創世紀 49:10】

意思是以色列的猶大支派將掌握權杖,即使在被擄時不被認可。猶大從擄到之地歸回後,繼續掌握權杖。那就是為什麼他們被稱為“猶太人”,盡管回來的還有其他支派的餘種,比如便雅憫支派和利未支派也有人從擄到之地回來。從大衛王開始,以色列的所有支派中,掌握權杖的一直是猶大支派,直到彌賽亞到來。

2、先知以利亞(【瑪拉基書 3:1】﹔【瑪拉基書 3:23-24】)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他的殿。立約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快要來到。’”【瑪拉基書 3:1】

“看,在上主偉大及可怕的日子來臨以前,我必派遣先知厄�堥�到你們這�堥荂Q他將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子,使兒子的心轉向父親,免得我來臨時,以毀滅律打擊這地。”【瑪拉基書 3:23-24】《思高版》(這兩節幾乎從來不包括在新教的譯本�堙^。

異議

A. 約翰作為以利亞

回答

約翰在比喻的意義上是以利亞,但不是在字面意義上。約翰否認他在字面意義上是以利亞。他“你們若肯領受,(如果你可以理解這個預言的意義,)這人就是那應當來的以利亞。”【馬太福音 11:14】表示并不是要在字面上應驗這個預言。

異議

B. 約翰在心志上是以利亞

基督徒反駁說:約翰是在以利亞的“心志能力”上代表以利亞(【路加福音 1:17】)。

回答

先插一句,新教的譯本�堥S有略去【瑪拉基書 3:23-24】。但新教的譯本譯通常把【瑪拉基書 3:19-24】歸為第四章,所以你提到的【瑪拉基書 3:23-24】對應于【瑪拉基書 4:5-6】。

【瑪拉基書 4:5】也可以在這種意義上理解,因為希伯來語的這種用法也并非不常見。

比如,“後來以色列人必歸回(或作“回心轉意”),尋求他們的神耶和華,和他們的王大衛。在末後的日子,必以敬畏的心歸向耶和華,領受他的恩惠。”【何西阿書 3:5】

還有,“我必立一牧人照管他們,牧養他們,就是我的仆人大衛。他必牧養他們,作他們的牧人。我耶和華必作他們的神,我的仆人大衛必在他們中間作王。這是耶和華說的。”【以西結書 34:23-24】

同樣的說法也可用到這些“大衛”,因為也是專有名詞。然而這些是彌賽亞式的,說的是彌賽亞為大衛王,雖然事實上彌賽亞不是大衛王本人。因為比如在其它地方他被說成是“大衛的子孫”。這是“類型學”的一個例子。大衛是彌賽亞的一個“類型”。施洗約翰是以利亞的一個“類型”。希伯來文的語法允許這種解釋 。

異議

C. 耶穌認為施洗約翰是以利亞本人

回答

前面已經回答了。

異議

D. 如果約翰是以利亞,他就沒有完成神給以利亞的使命

回答

經上沒有說他會影響每個人。經上沒有說像你解釋的那樣關于和平時代的應許。

異議

E. 更多地,以利亞據稱向某些門徒顯現(【馬太福音 10:34-35】﹔【馬可福音 9:11】)。然而:

回答

前面已經回答了。

異議

F. 耶穌宣告他的使命與以利亞的使命正好相反。(【馬太福音 10:34-35】﹔【路加福音 12:49-53】)
“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分爭。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分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路加福音 12:49-53】

回答

但這不正好與這個預言一致嗎?“看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堨h。”【瑪拉基書 4:5】如果是這樣的話,耶穌是耶和華與這個預言有什麼不一致呢?

3、耶穌的家譜(【馬太福音 1:1-16】﹔【路加福音 3:23-38】)

-- 按照【以賽亞書 11:1】,彌賽亞被稱作從耶西的𣎴發的一“條”。如果耶穌不是這樣一“條”,那麼他就沒有應言這個預言。

異議

A. 核心問題:

回答

如果你認為只有在血緣上才能成為某人的父親,那麼的確是沒有意義的。但在耶穌的時代,他被算作是約瑟法律意義上的兒子。

異議

B. 兩個家譜(【馬太福音 1:1-16】﹔【路加福音 3:23-38】)互不相符

回答

兩者都是。比如,我有兩個祖父,這難道是矛盾的嗎?我有一個父系的祖父,還有一個母系的祖父。這有什麼問題嗎?

異議繼續

C. 基督徒給出的標准回答:一個家譜(路加福音�堛漁a譜)其實是馬利亞的。

但是:

  1. 這一點沒有聖經的支持。在新約�堶��媯馴X了馬利亞的家譜?
  2. “雅各生約瑟,就是馬利亞的丈夫。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從馬利亞生的。……”【馬太福音 1:16】

    “耶穌開頭傳道,年紀約有三十歲,依人看來,他是約瑟的兒子,約瑟是希�堛漕鄐l,”【路加福音 3:23】 有些基督徒說,“依人看來”這個說法表明這個家譜其實不是約瑟的家譜。但這只是把文字�堨豪茖S有的意思加進去﹔把希臘文直譯過來就是“依人看來”說明了這一點。

  3. 新約很清楚,這是約瑟的家譜﹔約瑟是耶穌的父親。
  4. 即使路加福音�堛漁a譜是馬利亞的家譜,用她的家譜來確立王室血統也是毫無價值的,因為母系關系并不能決定大衛王位的繼承,王位的繼承只能通過父系血統。(還有,耶穌必須守這些習俗,因為他來不是要廢掉先知的律法,乃是要成全。(【馬太福音 5:17】))
  5.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大衛必永不斷人坐在以色列家的寶座上。’”【耶利米書 33:17】提到“大衛”,而不是他的妻子,耶利米暗示王權是通過父系繼承。

    當亞他利雅要剿滅大衛的王室時,她只殺了王子,顯然女人沒有繼承權(或傳遞繼承權),所以約示巴,一位公主,可以救約阿施,并把他藏在殿�堙A她的丈夫在那�媟穛膝q(【列王記下 11:1-3】,【歷代志下 22:10-12】)。她必須救約阿施,因為她知道只有他,而不是她自己,才能夠延續大衛王朝。

  6. 王位只能通過親生父親的血緣關系繼承,不能通過翁婿關系繼承(像有些基督徒爭辯的那樣)。
  7. “你壽數滿足歸你列祖的時候,我必使你的後裔接續你的位,我也必堅定他的國。”【歷代志上 17:11】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若能廢棄我所立白日黑夜的約,使白日黑夜不按時輪轉,就能廢棄我與我仆人大衛所立的約,使他沒有兒子在他的寶座上為王,并能廢棄我與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天上的萬象不能數算,海邊的塵沙也不能鬥量。我必照樣使我仆人大衛的後裔和事奉我的利未人多起來。’”【耶利米書 33:20-22】所以,只有大衛的後裔才有受祝福的王室血統。

    (見更多)

回答

對于【馬太福音 1:16】和【路加福音 3:23】的家譜,主要有兩個理論

  1. 兩個家譜都是約瑟的家譜﹔馬太福音將他描繪成大衛王位的合法繼承人,也就是,列出從大衛到耶穌,約瑟名義上的兒子,王室的歷任繼承人﹔而路加福音�堿O約瑟私下的家譜,或實際的傳承。
  2. 馬太福音�堛漪O約瑟的家譜,路加福音�堛漪O馬利亞的家譜。我個人更傾向于第二種理論,因為以下原因:
    1. 第二種理論似乎受到多個早期基督作者的支持:俄利根、愛任紐、特土良、亞他那修和殉教者游斯丁。
    2. 這個理論間接地被猶太傳統肯定。萊特富特引用塔木德作者關于地獄之苦,說希�堛漱k兒馬利亞被看見在地獄某些區域,遭受可怕的酷刑。這句話不但說明了猶太人對基督教刻毒的敵意,還說明根據猶太人傳統,馬利亞是希�堛漱k兒﹔因此,路加福音�堛漪O馬利亞的家譜。
    3. 這個理論告訴我們基督在何種意義上是“大衛的子孫”,那麼耶穌嚴格來說是大衛的後裔,不但通過名義上的父親在法律上是大衛的後裔,而且通過他母親,在直系血統上也是。猶太人甚至今天也從他們的母親繼承他們的猶太性。如果你的母親不是猶太人,那麼你也不是。所以按遺傳學來說,神的兒子須從猶太婦女生才被算作是猶太人。
    4. 這個理論對這個問題提供了一個很簡單的解釋。因為馬利亞沒有兄弟,是繼承人﹔“你也要曉諭以色列人說:人若死了沒有兒子,就要把他的產業歸給他的女兒。”【民數記 27:8】所以按照猶太律法,她丈夫應作為她父親的兒子,被算作她父親家庭的成員。(所以,你關于女婿的理論是站不住腳的。)因此約瑟實際上是雅各的兒子,同時按照猶太律法是希�堛漕鄐l。

異議

D. 家譜的錯誤
  1. 馬太福音�堮a譜不是來自希伯來聖經。
    1. “……亞撒生約沙法。約沙法生約蘭。約蘭生烏西亞。”【馬太福音 1:8】這個家譜直接來自《七十士本》,而與希伯來聖經�堛漁a譜不符。
    2. 在希伯來聖經�堙A我們看到亞撒的兒子是約沙法,約沙法的兒子是約蘭,約蘭的兒子是亞哈謝,亞哈謝的兒子是約阿施,約阿施的兒子是亞瑪謝,亞瑪謝的兒子是亞撒利雅(烏西雅)(【歷代志上 3:10-11】)
  2. 路加福音的家譜也是錯誤的
    1. 路加福音在亞法撒和他的兒子沙拉加了第二個“該南”(【路加福音 3:35-36】)(第一個該南是以挪士的兒子,【創世紀 5:9-14】和【歷代志上 1:2】都提到他)
    2. 希伯來文本在這個地方沒有該南(【創世紀 10:24】﹔【創世紀 11:12】; 【歷代志上 1:18,24】)
    3. 還有,路加福音額外使用這個名字,在《撒馬利亞五經》和任何塔庫姆譯本上都沒有。只有《七十士本》才有。

回答

如果你意識到新約作者使用的是《七十士本》,所有這些都解決了。新約是用希臘文寫的。《七十士本》在當時是被公眾認可的舊約譯本。所以,他們沒有自己翻譯舊約聖經,新約作者只是直接引用被接受的希臘譯本。這些由于從希伯來文翻譯帶來瑣碎的差異對文字的意思的影響是如此之小,以至于當時最嚴格按照字面解釋的猶太人都接受《七十士本》的使用。

異議

E. 例數更多出入

回答

如果撒拉鐵的母親沒有兄弟,那麼根據摩西律法,撒拉鐵被算作是他外祖父的後裔,類似于希�堻Q算作是耶穌的祖父。

異議

F. 耶哥尼雅所受的詛咒

回答

約西亞所有作王的兒子都受了類似的詛咒,他們都被擄。大衛的王朝沒有從耶哥尼雅被永久切掉了。耶利米說的是他的一代之內的後裔,“平生不得亨通”指的是耶哥尼雅將被擄,他的兒子沒有作王,所以這個預言得到了應驗。

異議

G. 不是所羅門的後裔?

回答

約瑟的確被稱作耶穌的父親,社會也普遍認為如此。

異議

4、三位一體

  1. 用邏輯矛盾証明其錯誤
  2. 証明一

    1. 兩個東西不能是同一個如果其一與其二不同。(比如晨星和晚星)。
    2. 如果耶穌以任何方式與神不同,那麼耶穌就不是神。
    3. 耶穌與神不同,根據上面第2條。
    4. 所以,耶穌不是神。

    回答

    但你在你的証明中用“神”這個詞的意思是什麼?你不能僅用同義反復來否認他的神性,除非你明確地定義你的術語。

    証明二

    1. 如果耶穌是被生的,那麼他就不是永恆的。
    2. 如果他不是永恆的,那麼他就不是神。
    3. 如果他是永恆的,那麼他就不能被生,他就沒有死,所以他不能是彌賽亞。
    4. 所以,要麼耶穌不是神,要麼耶穌不是彌賽亞。

    回答

    你的假定是,他的存在僅限于他的出生和他的死之間。然而經上說:“萬物是借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借著他造的。”【約翰福音 1:3】只有你作了某些假設,你的邏輯才能成立。

    証明三

    1. 神是永恆的,無限的,不可割的,無所不知的,無所不能的。
    2. 耶穌是被生的,所以他不永恆的。
    3. 耶穌顯然不是無限的。
    4. 耶穌不是不可分割的(例如,他有不同的部分,他受傷,等等)。
    5. 耶穌不是無所不能的。
    6. 耶穌不是無所不知的。
    7. 所以,耶穌不是神。

    回答

    你真的想讓我指出所有這些証明所作的假設嗎?

    証明四

    1. 耶穌是由神生的,所以耶穌是一個效果(見【約翰福音 1:1】)。
    2. 聖靈由神“發起”,因此,聖靈是一個效果。
    3. 神不能是一個效果,而只能是一個原因(否則就不是永恆的,也不是無所不能的)。
    4. 所以,神不能是耶穌,也不能是聖靈。

    回答

    (a)還是一個假設。更准確地說,耶穌的出生是一個效果。(b)也類似。這証明你的這個論証是錯誤的。
  3. 用體驗式矛盾証明其錯誤
    1. “你們禱告,無論求什麼,只要信,就必得著。”【馬太福音 21:22】耶穌沒有對此加任何條件﹔然而,顯然沒有信徒能夠,比如,挪一座山。
    2. “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麼,我必成就。”【約翰福音 14:14】同樣。
    3.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馬可福音 16:17-18】你會喝毒藥嗎?
    4. “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無花果樹上所行的事,就是對這座山說:‘你挪開此地,投在海�堙A’也必成就。你們禱告,無論求什麼,只要信,就必得著。”【馬太福音 21:21b-22】挪哪怕一座山試試!

    回答

    你的經歷與你的解釋相矛盾。你有沒有想過不與你的經歷相矛盾的其它解釋?你有沒有試圖解決你看到的這些矛盾,還是你只是對制造矛盾感興趣?

    一個解釋就是很多這些應許是給當時的門徒的,為的是要肯定這個信息。這從某種程度上說也是為什麼在那時有使徒,而不是在現在。

    另一個解釋就是,正如“奉我的名”和“信”所示,對于禱告的回答隱含著一些條件。而這個條件不是對信有足夠的信,而是對神有足夠的信。還有,這假定是他們作為耶穌的信徒和跟隨者禱告的,所以他們禱告的目的是按照神的意思,而不一定是他們自己的意思。

    信徒與神的關系與你也許從你的文化背景得出的巫婆與魔鬼的關系不同,信徒與神的關系是父與子的關系。對于基督徒來說,禱告與揮動魔杖不同。禱告就像兒子與他的父親對話。兒子與他的父的溝通程度越高,就越能得到他所求的。

    如果你想明白禱告的應用,何不通讀一下新約書信,看看使徒們是怎麼為教會禱告的。

    至于馬可福音第十六章的那一段,首先,該部分內容并未包含在最早的手稿中(看看你的聖經的腳注)。還有,如我曾提到過的,這也許只適用于使徒或早其門徒(比如,【使徒行傳 28:3-6】)有些人也把毒物和蛇解釋為比喻撒但的東西對真正的基督徒沒有效果。


5、不存在的預言

  1. 馬可福音說:“正如先知以賽亞書上記著說(有古卷無“以賽亞”三字):‘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預備道路。’”【馬可福音 1:2】這個喻言問題是以賽亞書中沒有這句話。以賽亞沒有說這種話。(馬可應該說瑪拉基)。
  2. 回答

    這句話引自【瑪拉基書 3:1】和【以賽亞書 40:3】。至于這個出入,羅伯遜說把先知的話合在一起是很常見的。
  3. 馬太福音說:“到了一座城,名叫拿撒勒,就住在那�堙C這是要應驗先知所說,他將稱為拿撒勒人的話了。”【馬太福音 2:23】在希伯來聖經�塈鉹ㄗ�“他將稱為拿撒勒人”這個短語。
  4. 回答

    在耶穌的時代,以色列人在地理上被割裂成兩部分,中間被撒瑪利亞隔開,北邊的部分叫加利利。那些在北邊的人不太受尊重,因為他們在外圍。拿撒勒是位于加利利的一座城。根據【以賽亞書 9:1】,彌賽亞必須來自加利利。在加利利,拿撒勒是最具那塊地方特徵的城(【約翰福音 1:46】)所以使徒是在以當時的人都能理解的方式解釋其應用,而不是從字面上引用。
  5. 【馬太福音 27:9-10】:三十塊錢,引用“耶利米的話”,但耶利米并沒有作這個預言。
  6. 回答

    根據猶太作者,耶利米被看作是先知中的首位,耶利米書被放在先知書中的第一本。馬太在引用先知書時,也許使用了其中第一本書的名字。這個預言其實在【撒迦利亞書 11:12-13】�堙C

    這個問題也可能來自人名的縮寫。在希臘文�堙A耶利米完整寫下來是“Ιερεμιας”,有可能被縮寫成“Ιριο.”。撒迦利亞是“Ζαχαριας”,縮寫是“Ζριο.”。如果把“Ζ”換成“Ι”,就會造成這個錯誤。


6、耶穌的假預言

  1. 耶穌在約翰福音�媢鴭摹o說:“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約翰福音 13:38】,然而【馬可福音 14:66-68】卻說雞在第一次不認後就叫了,而不是第三次。
  2. 回答

    約翰顯然不像馬可那麼拘泥于字面意思。這也許是因為馬可是直接從彼得的描述寫的。而彼得對他所經歷的可能想非常准確。約翰的描述是自恰的,如果你看到預言在【約翰福音 18:15-27】�堛瑰傅蝖C所以,這哪�堿O假預言?
  3. 耶穌在馬太福音�婸﹛G“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媕Y。”【馬太福音 12:40】
  4. 但耶穌是在星期五下午被殺和入葬的,在接下來的星期六晚上或星期天早上復活的。(詳見Sigal 240-1)

  5. 耶穌在馬可福音�婸﹛G“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并且被殺,過三天復活。”【馬可福音 8:31b】注意!這說的是他“過”三天復活。耶穌是在星期五晚上死去被葬的,在星期六晚上或星期天早上的某個時候復活的。過三天意味著他應該在三整天之後,那將使復活延遲到不早于星期一的下午。

  6. 回答

    當時,東方文化(猶太文化背景),把一天的任何一部分當作一整天。所以在星期五入葬,星期天復活被看作是三天。
  7. “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堛滿A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堙C”【馬太福音 16:28】他在馬可福音�婸﹛G“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堛滿A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要看見神的國大有能力臨到。”【馬可福音 9:1】
  8. 回答

    【馬太福音 16:28】﹔【馬可福音 9:1】﹔【路加福音 9:27】都在變像之前,變像也許就是它們的應驗。
  9. 馬可福音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馬可福音 13:30-31】耶穌是在例數了很多將要發生的事件後這麼說的,比如,眾星要從天上墜落,日頭要變黑了,等等,也就是說:
  10. “那時他們(馬太二十四章三十節作“地上的萬族”)要看見人子有大能力,大榮耀,駕云降臨。他要差遣天使,把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地極直到天邊,都招聚了來(“方”原文作“風”)”【馬可福音 13:26-27】

    回答

    根據鄔斯特,在蒲草紙抄本�堙A“世代”的意思是“種族,血統”。指的是家庭,而不是個人。它被用在遺囑�堥蚖﹞@個人的事情,他的後代。從上下文看,這個詞指的是猶太種族。如果是那樣的話,其應用是明顯的,而且這個預言仍然是為將來作的。

    然而,這也可以指第一世紀的基督徒,他們說的話,他們的靈,他們的影響。比如注意在下一句話,“我的話卻不能廢去。”【馬可福音 13:31b】在同一段�堙A耶穌還應許說:“人把你們拉去交官的時候,不要預先思慮說什麼。到那時候,賜給你們什麼話,你們就說什麼。因為說話的不是你們,乃是聖靈。”【馬可福音 13:11】

    構成新約的這些話是耶穌通過使徒們和早期基督徒教會的先知們說的。他們對西方文明的發展有重要的影響,而且仍然沒有過去。每一代的基督徒都在做出某些努力來效仿第一代基督徒。那一代基督徒當然還沒有過去。

  11. “耶穌回答說:‘以利亞固然先來,并要復興萬事。只是我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人卻不認識他,竟任意待他。人子也將要這樣受他們的害。’門徒這才明白耶穌所說的,是指著施洗的約翰。”【馬太福音 17:11-13】如果施洗約翰像耶穌所說的那樣是以利亞,那麼問題顯然就成了:施洗約翰復興了什麼?答案是……什麼都沒有。還有,約翰否認他自己是以利亞﹔而且,約翰聲稱在山上看到以利亞,約翰怎麼能看到以利亞如果約翰就是以利亞???
  12. 回答

    這已經在之前回答過了。
  13. 耶穌在路加福音�婸﹛G“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堣F。”【路加福音 23:43b】但如果耶穌在墳墓�堳搕F三天,他們怎麼可能當天就在樂園呢?
  14. 回答

    因為他的靈不在墳墓�堙A在墳墓�堛漸u是他的身體。

7、挽回祭

  1. 耶穌的挽回祭與舊約聖經闡述的可以從律法得來的義矛盾。
    1. 所有被基督徒用來証明人的先天罪性的所謂“証明經文”在耶穌之前很久就有了,當時猶太人就已經充分利用了神聖的贖罪方式,而且所有人都可以用這些方式贖罪,如聖經在利未記和申命記�堜�確地寫出來的那樣。
    2. 聲稱人沒有能力來啟動贖罪的過程是在說神自相矛盾(因為神給我們立定了那些利未記和申命記�堛瘍姜o方法)。
    3. 神所提供的贖罪與團契排除任何通過耶穌所聲稱的挽回祭(事實上,使耶穌所聲稱的成為多餘的)。
    4. “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歷代志下 7:14】
    5. 雖然每個人都會傾向選擇犯罪,但我們不必如此﹔我們可以制伏罪,這意味著罪不是我們不可去掉的部分:
    6. “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創世紀 4:7b】).

      無論我們有什麼罪,神都把它們涂抹掉。

      “雅各以色列啊,你是我的仆人,要記念這些事。以色列啊,你是我的仆人,我造就你必不忘記你。我涂抹了你的過犯,像厚云消散。我涂抹了你的罪惡,如薄云滅沒。你當歸向我,因我救贖了你。”【以賽亞書 44:21-22】
    7. 關于耶穌,經上說:“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希伯來書 2:18】
    8. 以色列的神不需要被試探才能知道他的子民的痛苦(“我原知道他們的痛苦,”【出埃及記 3:7】)所以,如果你相信神是無所不知的,那麼相信神不得不學新的知識就是愚蠢的,比如,他的子民的痛苦。
    9. 神在耶穌出現前的數千年前就饒恕罪,無需後者的任何幫助。
    10. 以賽亞說:“惟有以色列必蒙耶和華的拯救,得永遠的救恩。”【以賽亞書 45:17】

      詩篇說:“耶和華在他一切所行的,無不公義。在他一切所作的,都有慈愛。凡求告耶和華的,就是誠心求告他的,耶和華便與他們相近。敬畏他的,他必成就他們的心愿。也必聽他們的呼求,拯救他們。耶和華保護一切愛他的人,卻要滅絕一切的惡人。”【詩篇 145:17-20】

    回答

    我建議你更深入地考查一下闡明了這些問題的羅馬書和希伯來書。簡而言之,神在舊約�奡ㄗ悛瘍姜o和饒恕只是基于他知道他將提供一個更充分的祭這個事實,那就是他的兒子,這將顯示出他的公義性。否則,神若不要求為罪付出任何贖價就饒恕罪是不公義的。

    此外,神還為猶太人提供了另一個約,如果任何人完全遵守他的一切命令,那將是他們的義(【申命記 6:25】)然而,如保羅指出的那樣,從來沒有一個人能夠做到這一點,這就解釋了【羅馬書 3:21】

  2. 按照舊約耶穌不是一個合適的祭
    1. 基督徒關于挽回祭的概念是基于對希伯來聖經關于罪和挽回祭的一個深刻誤解。“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希伯來書 9:22b】
    2. 但是,基督徒關于罪的概念忽略了舊約。
    3. 沒有法官會同意因為別人的罪過而處決一個無辜的人,即使這個無辜的人同意這麼做。這不是公義。一個想要人的血的神,無論從誰,不是一個公義的主持者,而是一個嗜血狂。
    4. 挽回祭不能代替。不允許別人替代﹔只有罪人和神才能進行贖罪。
    5. 考慮:(來自什穆埃爾﹒勾爾丁(Shmuel Golding)在《理性之光》(The Light of Reason)第二卷,第32頁的文章)除了不同類型的罪需要不同類型的祭這個事實外,另一個耶穌不能是神所能接受的祭和羔羊的原因是:
      1. 他沒有被燒在壇上。為誤犯的罪獻的贖罪祭和贖愆祭都要燒在壇上……而且
      2. 耶穌……沒有被祭司吃掉,祭司必須吃掉所有的祭。吃耶穌會違犯摩西律法。
      3. 摩西律法說每個人的祭都必須是純全無殘疾的……然而,新約告訴我們耶穌受責罰,被吐唾沫,還被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他頭上,使他受傷,因此不是完美的祭……
      不能撕裂聖經。如果耶穌是贖罪祭,他就必須滿足贖罪祭的所有要求。因此,他應該被宰殺在壇上,而不是死在羅馬人的十字架上﹔應該是完美的,而不是受傷的﹔被烤來吃 ,而不是葬在墳墓�堙C(這只會使得用人來為其他人的罪獻祭更顯得荒謬和讓人反感。)

    回答

    1. 耶穌不是按照舊約獻的祭。信耶穌的人并不進入舊的摩西的約。耶穌立了新約(新約其實立定于摩西律法之前,【加拉太書 3:17】然而,摩西律法體系是新約實質現實的象徵,如希伯來書第八章到第十章�堜痁蘊z的那樣。
    2. 替代贖罪祭的做法在舊約�奡飪M。只是沒有用人。在舊約�堙A贖罪祭是用動物的血來代替。這只是基督的預兆。
    3. 至于聖經定義的神是殘忍的,接受也好,不接受也罷。我我相信你會找到許多律法和神的做為都令你反感。然而,我認為我們應該讓神來定義他自己,而不是用我們的形象來造神。
    4. 至于你關于“完美的”祭的異議,祭只需在獻祭之前是完美的,而不是在獻祭的過程中。
  3. 聖經明確指出,血是贖罪的很多方法之一,比如:
    1. 在【利未記 5:11-13】�婸﹛A細面可以為靈魂贖罪。
    2. 如在【出埃及記 30:15-16】看到的,錢可以為靈魂贖罪。
    3. 在【民數記 31:50】�堙A首飾可以為靈魂贖罪。還有,
    4. 在【民數記 14:17-20】和【何西阿書 14:2】�堙A我們看到禱告可以為靈魂贖罪。

    回答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希伯來書 10:4】

    按摩西律法獻的祭只能暫時遮掩一下。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已經為買不起昂貴的祭物的窮人做出了安排。錢的例子就是為罪付出贖價的例子。祭司代禱的角色象徵著基督代求的角色。然而,事實上,這些都不能真正使罪得到饒恕。它們都是象徵,取決于基督所獻的祭。聖經自己說錢不能救贖靈魂。

    “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叫他長遠活著,不見朽壞﹔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詩篇 49:7-9】
  4. 耶穌算不上是完美無缺的人:
    【以賽亞書 53:9】明確指出,耶穌本該是完美的。“完美”的意思就是“無法改進”,然而耶穌卻有很多需要改進的:“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以賽亞書 53:9a】這�堙妤j暴”并非限定為“人的強暴”,而是不加限定的(這一點在希伯來文�堭o到肯定)。
    1. 耶穌犯下了強暴

    2. 耶穌拿著鞭子,攻擊殿�堛滌茪H,引發騷亂(【馬太福音 21:20】﹔【馬可福音 11:15-16】﹔【路加福音 19:45】﹔【約翰福音 2:15】)
    3. 回答

      很多人看不到強暴與公義的憤慨間的區別﹔他們不能區分執法者和殺人犯。這種人難以理解公義的概念。對以賽亞書中所說的“強暴”的解釋和像上面這樣應用與以賽亞對彌賽亞的描述不符。
    4. 耶穌造成了豬群的死亡,允許鬼故意進入豬�堙C(【馬太福音 8:32】﹔【馬可福音 5:13】﹔【路加福音 8:33】)而且,猶太養豬人居然是聖經中的以色列人,這很奇怪,這表明新約缺乏可信度。
    5. 回答

      我想,世上的一切事情都可以歸咎于神,因為神在很多事情上允許了其發生。在我看來,在這件事上,是鬼使得豬群死亡,而不是耶穌。

      猶太人不允許吃豬肉,但可以養豬,把它們賣給外邦人。也許你可以澄清一下這如何使新約不可信。

    6. 耶穌因為一棵無花果樹不到季節沒有結果,就毀掉了那棵樹。(【馬太福音 21:18-21】﹔【馬可福音 1:13-14】)這違反了神的律法。
    7. 回答

      也許你可以說明一下你覺的毀掉一棵無花果樹是如何違反了神的律法。我聽說過動物保護主義者,但你難道不覺得你有點太荒謬了嗎?此外,你使用的律法只適用于結果子的樹,而如耶穌所指出的那樣,這是一棵不結果子的樹。
    8. 耶穌明知故犯地給世界帶來分爭(【馬太福音 10:34-5】)
    9. “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著起來,不也是我所愿意的嗎?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分爭。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分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路加福音 12:49-53】父親和兒子相爭與【瑪拉基書 3:23-24】(【瑪拉基書 4:5-6】)相反。

      回答

      你為什麼不讀一下使徒行傳看看這是如何應用的。如果你是一個猶太人成為基督徒,即使是在今天,你的家庭也將與你斷絕關系。正統猶太人甚至會給成為基督徒的家庭成員舉行葬禮。如果你是一個穆斯林,成為基督徒就更危險了。所以耶穌所說是真的。然而,耶穌的意思是,基督徒將遭受了極大的敵意。(你或許只是個小例子。)為什麼這個世界對通過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這個信息抱有如此強烈的敵意呢?為什麼這樣逼迫基督徒呢?這個信息本身說出了原因。你恨基督徒嗎?
    10. 耶穌通過比喻代表他自己說:“至于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路加福音 19:27】
    11. 無論耶穌行強暴是不是正確的與這個預言無關,這個預言說未行強暴,無論正確與否。
    12. 回答

      再一次地,以賽亞指的是不公義的強暴,而不是審判。
    13. 耶穌的欺騙
      1. “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爭戰,使我不至于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翰福音 18:36】
        • 然而,在對彼拉多說這些話之前,耶穌命令他的門徒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路加福音 22:36】)他們說有兩把(【路加福音 22:38】)。之後不久,彼得削掉了馬勒古的耳朵。馬勒古是大祭司的仆人,前來捉拿耶穌。(【馬太福音 26:51】﹔【馬可福音 4:47】﹔【路加福音 22:50】﹔【約翰福音 18:10】)
        • 因此,雖然耶穌說:“我所說的,他們都知道。”【約翰福音 18:21b】然而與此相反,彼得并不知道耶穌的國不屬這世界,他不應該爭戰。(【約翰福音 18:36】)
        • 所以,要麼耶穌騙了彼拉多,要麼耶穌騙了彼得(不告訴他他的國屬哪個世界)。因為耶穌號稱是無所不知的,他應該知道彼得究竟知道些什麼。
        • 明知彼得會通過他的欺訴諸強暴,耶穌也是強暴的一部分。

        回答

        耶穌沒有在這�埵瘙j暴。他讓他們買刀只是為了他看上去像罪犯一樣,使聖經得到應驗。(擁有槍就說明你是一個暴力的人嗎?)耶穌應該為彼得的行為承擔責任嗎?我不這樣認為。還有,你認為他說“他的國”是什麼意思,如果他的國不屬這世界?所以,如果你認為彼得屬于這個世界的一員,他就不是那個國的一員。與彼得的行為相反,耶穌立刻治好了馬勒古的耳朵。
      2. 耶穌保証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堛滿A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堙C”【馬太福音 16:28】
      3. 當耶穌向他的門徒們保証世界的末日就要到了,他將在當時那代人還活著的時候凱旋歸來,審判所有人時(【馬太福音 24:34】﹔【馬可福音 13:30】﹔【路加福音 21:32】),他使用了欺騙,因為他知道那不是真的。

        回答

        這些已經回答過了。
      4. 明知以利亞要在彌賽亞之前來(【瑪拉基書 3:1, 23】),耶穌硬說約翰是以利亞(【馬太福音 11:10-14】﹔【馬太福音 11:10-14】﹔【馬太福音 17:10-13】)雖然約翰自己否認與那位先知有任何聯系(【約翰福音 1:21】)。
      5. 回答

        已經回答了。
      6. 耶穌對犯人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堣F。”【路加福音 23:43b】耶穌那天沒有去樂園。耶穌在墳墓�堳搕F三天。
      7. 回答

        已經回答了。
      8. 耶穌錯誤地暗示從來沒有人試圖逮捕他。耶穌說:“我天天坐在殿�堭訄V人,你們并沒有拿我。”【馬太福音 26:55】然而,有一次在殿�堙A他們拿石頭要打他,但是,“耶穌卻躲藏,從殿�堨X去了。”【約翰福音 8:59b】
      9. 回答

        在約翰福音第八章�堙A他們并不是想要逮捕他,而是想要拿石頭打死他。
      10. 耶穌說:“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馬太福音 5:18】然而,它僅適用于三年半期間(耶穌的事奉的時間)。
        1. 在同一節�堙A耶穌強調整個律法將將保持完好無損。“都要成全。”
        2. 回答

          我不明白你從哪�堭o出“它僅適用于三年半期間”這個結論的。也許你可以詳細說明一下。否則,我看不到有什麼衝突。
        3. 在馬太福音�堙A耶穌宣告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馬太福音 5:17】(Sigal:如果都成全了,為什麼還要第二次降臨呢?)
        4. 回答

          他的第一次到來是為了使人稱義。他的第二次到來是為了審判。那就是為什麼。神的計劃遠不止于成全律法。
        5. 然而,耶穌的門徒卻不是這麼說的。保羅說:“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羅馬書 10:4】還有希伯來書說:“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希伯來書 8:13】所以,按照新約,律法已經過去了,然而并不是所有的都成全了,因為如果實現了的話,就沒有第二次到來的必要了。如果耶穌暗示律法只是在屬靈的意義上執行,那麼他不但欺騙了猶太人,也欺騙了他的跟隨者。
        6. 回答

          保羅說的是如何稱義,靠遵守律法是無效的(意思是沒有人能做到,只有基督遵守了法律)。然而,他說律法將繼續其使罪顯露出來的功能。所以,這�堥S有衝突,只是澄清。

8、結論

  1. 如我已經說過:對是不是彌賽亞的檢驗是一個通過或不能通過的測試,100%是最低的通過分數。說到底,我們是在說絕對的東西。
  2. 基督徒聲稱耶穌應驗了三百個預言﹔然而,這不但沒有使他們的論點更有說服力,反而讓他們處于極其尷尬的境地。耶穌加大了賭注說成全了全律法(有五百多條),直到“律法的一點一畫”都成全了。
  3. 只要沒有守一條律就使任何個基督徒與神、救贖和神的律法分離。只需要一條!
  4. 我想我已經無可辯駁地証明了至少一個沒有應驗的預言。而那是全部所需要的條件。
  5. 你想打那個賭嗎???賠率 300:1不是一個好的賠率。仔細想想賠率 300:1是什麼(如果你包括律法,有五百多條,其實還好更高)。
  6. 在三百杯酒�堙A二百九十九杯都有毒,一杯沒有毒。你會冒險喝其中的一杯酒嗎?如果你被告知,那一杯五毒的酒已經被拿掉了,你還會喝嗎?
  7. 現在,在知道信基督教是多麼愚蠢之後,你為什麼還這麼急著要拋棄你的人民、傳統和先輩?你把你的先輩拿來打賭實在是恥辱。

回答

難道你不覺得神會故意使他的預言很難應驗嗎?難道你不覺得神會故意做令人難以置信的事,以証明他是神嗎?如果預言很容易應驗,你可能會說誰都能做,所以你自己置于一個邏輯上任何東西都無法說服你境地。你的理由是因為那太難了,耶穌無法應驗所有的預言,所以他可能沒有,盡管想不出一個確鑿的例子。那麼看一看這個例子:

“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或作“彰顯”)永義,封住異象和預言,并膏至聖者(“者”或作“所”)。你當知道,當明白,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的時候,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正在艱難的時候,耶路撒冷城連街帶濠都必重新建造。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那”或作“有”)必被剪除,一無所有。必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至終必如洪水衝沒。必有爭戰,一直到底,荒涼的事已經定了。”【但以理書 9:24-26】
修復重建耶路撒冷的詔書是亞達薛西王公元前445年在他登基二十年時頒布的(記錄在【尼希米記 2:1-8】�堙^

如果從那個時候算起,再過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7+62) x 7 = 483(年))就得到445-483 = 38。因為沒有公元0年,所以再加上一年,就得到公元39年。然後,再考慮到聖經�堛漣ぃB來日例每年是360天,所以的得從483年�埵A每年減去5天(5 x 483 = 2415(天) ≒6.6(年))于是, 公元39年 - 6.6年 = 公元32.4年。

那麼在公元32年左右,誰可能是彌賽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