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哩亚基督徒圣经学习资源引言
首先,关于怀疑,怀疑者需要明白,一篇文字的含义必须从文章作者的角度,而不是读者的角读得出。读者也许会发现他的理解是矛盾的,但作者的意思可能并不矛盾,尽管那也许是一个佯谬。佯谬并不是矛盾。再者,词语具有不同的外延与内涵。选择词语的另一个意思使得文字显得荒谬很容易,但那并不一定有助于对理解作者的本意。把作者原本没有的意思读进文字里很容易。你提到那些信的人有偏见,但那些抱着带着“本文不可能是真的”这一先入之见去研读这篇文字的人又何偿不是如此。还有,我们是在讨论一篇几千年前的文字,当时的文化与今天的截然不同。在解读修辞手法时,我们必须要考虑到这一点。
问题: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里的家谱相互矛盾。
标准的利未婚解释非常复杂。对一个问题采用其最简单的解释总是合逻辑的,除非有证据要求更复杂的解释。还有,一个家谱的长度是另一个的两倍,意味着沿着其中一条线,人的平均寿命只有另一个的一半。一个更好的解释似乎是这两个家谱是由两个互相没有接触的人写的。
回答:你以为马太和路加不知道对方写的家谱?不太可能。你觉的他们担心怀疑者会把它们看作是一个矛盾,并以此作为拒绝他们的福音的根据?我不这样认为。他们不是写给不愿考虑他们的意思的其他可能性的人。
这也回答了几个关于为什么圣经对有些人来说那么难懂的问题。寻找,就寻见。但神所做的就是让得救是靠信白白得来的礼物,同时,只让谦卑的人接受它。高傲的人将被过滤掉,因为他们并不真正寻找。“恶人面带骄傲说:‘耶和华必不追究。’他一切所想的,都以为没有神。”【诗篇 10:4】“耶和华说:‘这一切都是我手所造的,所以就都有了。但我所看顾的就是虚心,痛悔,因我话而战兢的人(“虚心”原文作“贫穷”)。’”【以赛亚书 66:2】耶稣的大部分事奉都是在羞辱高傲的人,为了要在他们里面造就谦卑,从而可以信。但人有自由意识,有些人不会改变。有时,耶稣甚至不回答怀疑者的问题,因为他们并不真想以回答他们的灵接受答案。而且,他常常以他们不懂的方式说话,这样就不会使他们受到更重的惩罚。我们知道得越多,责任就越大。
关于这两个家谱,更多信息可见于:
问题:约瑟把耶稣从伯利恒带到了哪里?(和其它问题)
你私乎假定各个福音的陈述是一个完整陈述的一部分。然而似乎没有这样的证据。你真的需要研究文件,然后得出结论,而不是反过来。如果几个犯罪见证人都给出不同的陈述,你不会把它们都加起来作为一个完整的陈述。反之,你会把疑点利益给被告,因为证据不完整。人正常情况下会这么做,但在说到一本宗教书籍时就搁置其批判能力。
回答:是的,但你难道不是像对待被告一样对待见证人吗?难道你不是在控告他们撒谎吗?所以,如你所说,我把疑点利益给被告。
但实际上远不止于此。因为在法庭上,陪审团必须考虑证据是不是令人信服。对于我来说,证据是令人信服的。你可以看一看我关于“你咋知道神的确存在?”和“你咋知道圣经是神的话?”的网页。对于有些人来说,证据是足够的和令人信服的,而对于有些人来说却不然。
问题:还有,根据先入为主的观念来改变“immediately”和“sign”的意思是不合逻辑的。如果你根据你的需要改变词的意思,那么你什么都能证明!
回答:再一次地,我必须指出,圣经不是用英语写的,也不是最近写的。有时,如果我们在解释圣经时不把这个因素考虑在内,在翻译里看上去似乎很明显的意思,也许并非作者的本意。耶稣曾在殿里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约翰福音 2:19b】但甚至他们都误解了他说“殿”的意思。而在他受审时,这成了控告他的罪状之一。怀疑者今天也同样因误解他所说的把他重新钉在十字架上,虽然他们声称字面上的正确性。
问题:你还说:“为什么[约翰]一定要提[耶稣受试探]呢?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已经记录了这件事。”但你不说为什么有些事在福音书里被多次提到。如果记录了两次就肯定了这件事;如果没有记录,则为什么要重复记录。换句话说,无论是记录了多次还是没有,你总是会相信。这从信的观点出发很好,但从“用脑子”的观点出发却不然。
回答:难道想象有些事情被多本福音书记录对你的大脑真的是一个挑战吗?你真的觉的,从逻辑上讲,如果不止一人作出了同样的陈述,那么这个陈述就一定是假的!我在考查这些文字之后,我觉得不信要比信需要更多得信心。所以,因为你是一个信心这么大的人,我对你抱有很大的希望。
问题:你说:“马太福音是以浓缩的方式写这件事的,似乎是在说百夫长亲自做了那些事,其实是他通过代理人做的。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百夫长先托几个朋友去,然而后来,因为焦虑不安,就亲自去见救主。”或许如此——但这很难算得上是一个合乎逻辑的论点。
回答:人们今天不再像当时那么多地用代理人做事,因为我们今太不再有仆人了。这不是一个逻辑的问题,而是一个文化表达的问题。
问题:睚鲁的女儿死了没有?
假定这件事的确发生了,那么如果一个人从死里复生,要远比病重的人被治好有意思得多。所以,死与快要死了之间有很大的区别。
但无论如何,你似乎过于轻率地把问题归咎于不准确的翻译(“意味着翻译不够准确”)。圣经作出了一些很极端的断言,人们以其文字作为信仰系统的基础。如果翻译有误,那么我们应当对圣经抱以更多的怀疑,而非更少。
回答:重复的描述使信息更清晰,而且这不是耶稣的唯一神迹。如果你因为细微的翻译差异,就试图抛开大量的见证,那似乎不是特别客观。是的,你应该更怀疑。因为你不但要怀疑圣经,还要怀疑你自己的怀疑。不应该只是拼命地一味寻找矛盾,在找到一个时,你应该抱着怀疑考虑一下,这究竟是矛盾,还是别的东西。
问题:你说:“马太福音说的是不要为这次出行采购任何东西,而是:‘去,就这样去。’如果他们当时有一个拐杖,他们可以带着。但如果没有,‘不要去商铺买。’”
你是把你自己的意思加进文字里。如果我可以那样做的话,我能证明任何我想证明的东西。
回答:但你想证明什么呢?如果你只是在寻求证明圣经是错误的,那么你自己也可以把意思读进文字里,引入并非作者原意的矛盾。(如果我可以那样做的话,我能证明任何我想证明的东西。)
问题:你说:“路加福音说:‘约有八天’,这可以包括‘两端’的两天,其中第一天和最后一天的一部分被看作是一整天。这在当时那里的文化里是普遍的共识,这也可以解释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日子的某些不一致。”
这让我脑海中浮现出“稻草”和“紧抓”这两个词。想象一下,让一个以这种方式看待他的技艺的外科医生在你身上做手术。
回答:但我们不是在说医生做精准的手术。我的解释符合时间是如何在第一世纪表达的。你也许很难与之认同。我相信,你戴着手表,知道生活中的时间约束。度量衡也如此。我读阿西莫夫有时就觉得很可笑,他曾批评圣经说圆的周长是直径的三倍,而是际上圆的周长是直径的π倍。但π是一个超越数。要准确的话,圣经只为了写π这个数就需要写得无穷长。奇怪的是,今天我们也常常使用四舍五入的概念,但在解释圣经时,甚至受过教育的怀疑者都突然忘记了这个基本概念。
问题:你说:“‘吃逾越节的筵席’可以指守逾越节,”
你又是在为迎合你的论点而重新解读其含义。
回答:你的意思是说为迎合你的论点而重新解读其含义?
问题:你说:“为什么两个叙述不能都对呢?如果我们假定它们都是对的,那么我们可以得出什么结论呢?比如,他可以在一个悬崖边吊死,后来绳子断了,他摔下来,‘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或类似的情形。”
也许。但这不是这两个叙述所说的。
回答:把两个叙述合在一起,那是一种可能。你难到不愿基于所写的,去考虑各种可能性吗?
问题:你说:“不是所有的预言都被写下来。有些只是在口头上传下来,比如这个情形。(注意他说:‘这是要应验先知所说’),所以这未必是指旧约里的任何经文。”
如果任何事情都可能的话,我们就无法辩论了。
回答:如果我们从“所说”一词推断,他是在引用口述传下来的,并非任何事情都可能。因为你可以把他说的与文字记载作比较,看有没有矛盾。(难道非得我替你打仗吗?开个玩笑!)
问题:你说:“如果一个不是童女的年轻女子怀孕生子,能被看作是一个神迹,一个兆头吗?显然,(对于那些有耳的人来说)他指的的确是那些仍是童女的年轻女子。所以马太福音准确地翻译了原文的意思。”
又在改变词的意思,我的朋友。“עלמה”(少女)和“בתולה”(处女)是不同的;一个עלמה可以是一个בתולה,但如果你想说些令人震惊且反常的话,为什么不用בתולה,使其明确无误?这里使用的是עלמה,为什么我们为了要使“预言”合理,后来要改变它?为什么不把这个词当作עלמה,假定马太犯了一个错误。说到底,那是עלמה,无论人们多么希望不是这样。
回答:如你所说,你假定马太犯了一个错误。但马太只是引用了七十士本,这个译本当时已经使用了几百年。所以你不得不把更多人包括在你的假设里面。“בתולה”是一个合理的解释。这个解释不矛盾。而且这个解释在马太的几百年前就被犹太人接受了。
问题:你说:“许多预言都有双重意义和双重应验,因为旧约中的许多事件其实都是新约事件的影子,如希伯来书所说的那样。在以赛亚的时候,这个预言被部分地应验,但不是神迹,而是后来的事情的前兆。就像以利亚是施洗约翰的先行者一样。”
这不合逻辑,只是玩文字游戏。通过改变意思,以适合你的需要,你可以“证明”东西。以此为背景,任何事情都是可能的。这个“神迹”只有在其原始形式与时代背景下,才具有意义;其他都是一厢情愿与宽泛解释。
回答:好吧,看一个预言的例子,看看是不是“任何事情都是可能的”:
预言的例子,【但以理书 9:25+】:
“你当知道,当明白,从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的时候,必有七个七和六十二个七。正在艰难的时候,耶路撒冷城连街带濠都必重新建造。过了六十二个七,那受膏者(“那”或作“有”)必被剪除,一无所有。”【但以理书 9:25-26a】七个七和六十二个七就是:7x7+62x7=69x7=483。
公元前445年,亚达薛西王发布诏书,允许犹太人在犹大地重新开始敬拜神,实行犹太律法。69个7是483……如果你考虑到“预言里的一天就是一年”的规则,在公元前445年发布诏书的日子上加上483年,要精确到月(因为我们知道关于重建耶路撒冷的诏书发布在希伯来的尼散月,大约相当于我们的四月),就把我们带到公元32年4月,这包括考虑到因古代使用每年360天所作的调整,这样483年其实是476年,还有因为没有公元0年,再加上一年。
知道谁说是弥赛亚,并且在公元32年的四月被剪除?
问题:你说:“谁说这些不是同一个地方,只是有不同的名称呢?”
用信息的不足来证明一个断言不合逻辑。唯一合逻辑的答案是有区别。
回答:更正确的是,在这里应该说的是合理的解释。对你来说,你的答案更合逻辑,但对我来说,我的答案更合理。
问题:你说:“【哥林多前书 14:33】的意思是这种混乱的最终原因不是神,而是罪,这也是【创世纪 11:9】所要说的。神使人说不同的语言,但那是这个混乱的原因吗?不是。原因是他们的罪。所以,虽然神使事情发生,但神不是恶的作者。”
这是神学解释。
回答: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呢?毕竟,这涉及的是一篇寻求神学矛盾的神学文章里的一个神学问题。
问题:你说:“【出埃及记 33:11】只是一个表达,并不意味着按字面理解。它只是说神直接与摩西说话,摩西可以与神对话,就像朋友一样。”
又是在改变意思。如果不合适,就改变词的意思,重新解释,直到合适为止。不计代价地信。黑就是白。
回答:改变意思?那从一开始就是他的意思。是你在试图改变作者的意思。因为作者指的是旧约里的历史记载,摩西可以像朋友一样直接与神说话,但却不能见神的面。我现在就在与你说话,但你却看不到我的脸。对你来说,这就那么难懂吗?
怀疑者往往把圣经的作者看作是一帮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的白痴或骗子。但怀疑者在试图诋毁他们臆想出来的对手时,最终可能会让自己出丑。
问题:你说:“大多数历史学家都没有提供完整全面的历史记录,历史书大多是不完整。”
再一次地,缺乏证据并不证明假设。只有确凿的证据才能证明一项假设。你基本上就是说:“UFO是的确存在的,因为没有证据证明它们不存在!”或者“没人曾经证明圣诞老人不存在,所以他存在。”这不是成熟的逻辑。
回答:圣经本身就是许多见证人的确凿的历史记载。你基本上是说,圣经虚假的,因为你认为圣经不是一个历史文献而拒绝圣经。
问题:如果圣经只有一两个问题,你可以将其归因于矛盾或误解,但这些问题的数量实在太多了,就使得怀疑论者怀疑这本书的真实性。
回答:我还没有找到或听到任何一个明显的矛盾致使我不信。从古至今世上的大部分人也同样。
艾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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