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許與啟示錄第二十章�堨捰滫漱j寶座前的審判相同。
啟示錄 20:11-15與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相同,人們按照他們所做的被審判。然而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堛獐f判沒有提到生命冊。
這個教導是關于第二次到來的一系列教導的結尾。這一系列教導以他回答他的門徒的問題開始:“耶穌在橄欖山上坐著,門徒暗暗地來說:‘請告訴我們,什麼時候有這些事?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什麼預兆呢?’”【馬太福音 24:3】
“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云降臨。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方’原文作‘風’)。”【馬太福音 24:30-31】
但是,如果這是白色的大寶座前的審判,這句話:“當人子在他榮耀�堙A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馬太福音 25:31】就要被理解成不但包括最後的筒號,還包括整個千禧年,鑒于他常常使用的表達方式的形式和一般性,這也未必不合道理。
如果是這樣的話,在右邊的棉羊的名字一定記在生命冊上,而那些在左邊的則沒有。但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所突出的是人的得救狀態與其行為的關系。這是在教導靠做工得救嗎?如果我們沒有讀聖經的其它部分,的確有可能得出那個結論。但其實由神生的人自然地會愛神的兒女。這不是以行為為基礎的拯救,而是以拯救為基礎的行為。人所做的工是其得救狀態的結果,因而也是其標志,而不是人得救的原因。
注意到愛其他基督徒是如何表明一個人的得救狀態的: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約翰一書 3:10】“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約翰一書 3:14】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約翰一書 5:1】
“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一書 13:35】
但為什麼耶穌在這�堥S有提到生命冊呢?也許是因為他不想讓人們有現在基督徒中無不罕見的那種錯誤的永恆的保証的概念,其中人們假定他們已經得救,但不將其與他們的行為作任何聯系。保羅告誡說:“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媔隉H”【哥林多後書 13:5】但今天很多人只是假定他們“在基督�堙芋A而對這個事實不加任何疑問,但聖經提倡人的行為與其得救狀態之間不可避免地有關聯。(詳見約翰一書查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