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徒的生活中,能力是通過應用造就出來的。就是在一個人得到了屬靈的恩賜之後,其有效性還會隨這個人盡責地應用它而增長。所以,那些懶惰,不著重應用的基督徒往往沒有多少能力。他們往往到教會去,交錢給牧師,讓牧師來做他們應做的事。他們甚至以能力不足作為不去事奉的借口。
這個懶惰的仆人雖然稱他的主人為“主”,但緊接著就辱罵他,稱他偷竊他沒有生產的。換句話講,這個仆人覺得如果他去投資的話,所增的值的應該歸他,不歸他的主人。但因為他盤算反正他也不能從中得到什麼,就沒有去投資,一點都沒有。銀行家可比作把你的資源投資到別人的事奉�堙C機構化教會常常給人一種錯覺,這種事奉是“非專職的”基督徒們唯一可做的事奉。
我估計有許多基督徒有這種態度:“我可以事奉基督,但我必須從中得到點什麼。”許多人如果得不到報酬就不做基督徒的事工。他們把神給他們提供的資源看作是他們自己的。許多人稱耶穌為主,但有多少人把他按主對待呢?
到頭來,那些順從他們的主人,對他們所得到的資源盡責的人將得到大的賞賜,而懶惰的將被定罪。不要自欺,人若只接受基督為救主,但不接受他的主權,是不能得救的。而且不能光是口頭上,還必須在行為上。因為我們的行為顯示出我們真正信的是什麼。
懶惰的仆人已經有的資源也將被奪過來,加給最有能力,最盡責的仆人。這是應該的──神把更多的責任交給那些被証明更盡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