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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税

【马太福音 17:24】

马太福音 17:24-27
到了迦百农,有收丁税的人来见彼得说:“你们的先生不纳丁税吗?”(丁税约有半块钱)
彼得说:“纳。”

他进了屋子,耶稣先向他说:
“西门,你的意思如何?
世上的君王向谁征收关税、丁税?
是向自己的儿子呢?是向外人呢?”

彼得说:“是向外人。”

耶稣说:“既然如此,儿子就可以免税了。
但恐怕触犯他们(‘触犯’原文作‘绊倒’),
你且往海边去钓鱼,把先钓上来的鱼拿起来,
开了它的口,必得一块钱,
可以拿去给他们,作你我的税银。”


这显示了耶稣的什么?

耶稣是圣殿的主。
耶稣不在场也能听见所说的话——神的无所不在。
耶稣能够控制各种情形——全能者。

应用:

耶稣不须交圣殿税,因为他是圣殿的主。然而他在这件事上顺从人间的权威,不因此冒犯他们。同样,基督徒在有些时候也最好为福音的原故暂时放弃神赋于的权利。例如,我们在哥林多前书第九章里看到,保罗虽然有权利为事奉得到报酬,但为了不妨碍福音,他放弃了这个权利。彼得钓鱼像征着基督徒把人带到基督。他有合法的权柄从他们得到报酬。“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 【提摩太前书 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