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羞恥和赤身露體

以賽亞書 47:1-3

“巴比倫的處女啊,下來坐在塵埃﹔迦勒底的閨女啊,沒有寶座,要坐在地上。因為你不再稱為柔弱嬌嫩的。要用磨磨面﹔揭去帕子。脫去長衣,露腿趟河。你的下體必被露出,你的醜陋必被看見。我要報仇,誰也不寬容。”

以前,羞恥與赤身露體之間曾經是有關聯的。我們記得亞當和夏娃的故事,在他們違背神之前,“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并不羞恥。”【創世紀 2:25】但在他們犯罪之後,他們則以自己的赤身露體為羞恥。然而社會似乎因性的不道德變得更墮落,對赤身露體的羞恥感也逐漸消失了。

考慮西方社會婦女所穿的泳裝。以前一件式泳裝被看作是適當的。然後是兩件式,然後是三點式比基尼,之後又有丁字褲,而現在有些地方則有全裸的浴場。很多人因為他們的靈的敗壞,對赤身露體失去了任何羞恥感。女人猶為如此。注意到神在此特別使用了女性的比喻。因此他說到讓她們去做苦工。

我猜想很多這樣受神的審判的女人自己并不知道。因為她們自己裸露自己,自己去做苦工──試圖與男人較力。她們失去了柔弱嬌嫩的靈,成了剛硬的女權主義者。


Jul 29,2015